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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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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戒毒
落实“三个坚持” 实现“三个转变” 积极探索社区戒毒新路子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戒毒康复场所
2008-06-29 08:20:23 来自:杭州市上城区禁毒委员会 作者: 阅读量:1
    上城区地处杭州市中心,辖区面积18.1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3.4万人。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在大力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深化“平安上城”建设,禁毒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禁毒形势依然严峻,禁毒工作容不得半点松懈。最近三年,我区吸食海洛因新增成瘾人数平均每年以20人左右的数量递增,吸食新型毒品人数平均每年以30人左右的数量递增,目前,全区共有本地籍吸毒人员754 人,其中吸毒成瘾人员535人。

  今年初,我区被省禁毒办确定为杭州市社区戒毒试点地区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区戒毒工作,多次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区禁毒办充分发挥业务部门的作用,加强检查指导;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支持;各街道迅速行动,狠抓落实,有力地推动了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街道综治中心为平台、社区为依托,坚持人性化与法制化并举的社区戒毒新路子”,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至今已接收社区戒毒人员71名,其中男性51名、女性20名。

  一、坚持党委政府主导,确保“三个到位”,着力实现社区戒毒从“部门化”向“社会化”的转变

  社区戒毒的根本目的是使吸毒人员戒除毒瘾,身心重新融入社会,是一项集戒断、教育、帮助、挽救于一体的社会化、综合性的工程。《禁毒法》的立法目的要在实践层面得到体现,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着力实现戒毒工作部门化向社会化的转变。对此,我们着重做好“三个到位”:一是加强领导,保障到位。在我区被确定为试点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全区社区戒毒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社区戒毒试点的工作方案》,确定了工作目标,分解了工作任务,并由分管领导牵头,多次就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切实解决组织架构、人员力量、经费保障等难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后,各街道都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从组织机构、人员落实、方案制定等方面入手,做好了先期的各项准备工作,从而为以点带面推进整体试点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加强宣传,动员到位。以“宣传先行,措施跟进”为工作思路,在全区范围内大力组织开展《禁毒法》的宣传活动。各社区制作了以社区戒毒试点为内容的黑板报,并在居民小区、公共场所、各类市场等人流密集区域张贴宣传资料5000余张;区依普办把《禁毒法》列入区管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考试和中小学生法律知识考试内容;区禁毒办与中国美院、南方出版社合作,以漫画形式,编纂了以《禁毒法》为主要内容的彩图读本,初稿已通过审定,近期将面向社会公开发行。三是精心组织,推进到位。我们在深入调研和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了以小营街道为试点先行单位,以点带面,各街道渐次推进的总体思路。禁毒办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深入街道社区加强指导,并通过定期例会、专业培训、信息报送、联席会议等形式,及时通报情况,商讨对策,解决问题,有力地推进了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坚持依法试点,突出规范操作,着力实现社区戒毒从“摸着石头过河”向“规范有序推进”的转变

  鉴于社区戒毒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可以借鉴,我们在吃准、吃透《禁毒法》关于社区戒毒的立法精神的同时,十分注重通过实践来总结经验,着力建立一整套社区戒毒的制度规范,使社区戒毒工作做到规范有序。一是选择好试点对象。由于全区真正符合社区戒毒对象标准的相对较少,而为了使试点工作更好地为今后的全面推进提供经验,我们把部分社区康复人员纳入到社区戒毒范围,使戒毒对象达到71人,保证足够的数据和事例来进行分析和量化,为科学评估具体实施过程中的人员配置、制度设立、经费投入等提供依据。二是搭建好平台。考虑到综治部门的组织协调能力强、人员力量相对充足及具有较好的社区矫正工作经验,我们确立了以区综治委协调、街道综治中心为平台、社区为依托、社会力量参与的组织模式;在工作力量上,由街道综治中心两名专职人员负责,社区民警、社区医生、社区工作者、禁毒志愿者与戒毒人员的家属或监护人及其所在单位的代表共同参与;在工作职能上,明确公安、卫生、司法、民政、劳动保障等成员单位的分工职责,初步形成职能明确、配合密切的工作机制,保证了试点工作的稳步推进。三是制定好制度。制度的科学、有效和可操作性是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的关键。我们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明确机构设置与主体责任,建立社区戒毒人员档案,印发社区戒毒工作流程,制定《社区戒毒协议书》、《社区戒毒人员守则》、《社区戒毒工作小组职责》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社区戒毒工作在规范有序中稳步推进。同时,我们还把社区戒毒工作纳入平安考核,切实调动各街道社区的积极性,并在5月初专门设计了有关社区戒毒工作模式及制度合理性的问卷调查,面向街道领导、社区干部和社区戒毒工作小组成员等发放调查表共计150份,进一步对各项规章制度的可行性进行论证。

  三、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内在激励,着力实现社区戒毒从“强制性”向“自觉性”的转变

  社区戒毒通过社会整体之力来确保吸毒者过一种有尊严、有价值的生活,是在法制的轨道内实施的一种人性化的制度设计和秩序构建,是以人为本理念的切实体现。我们在遵循法制的基础上,施以人性化关怀和帮助,强化其内在激励,引导戒毒对象安心、主动接受社区戒毒,帮助戒毒对象更好地融入社会。一是把人本理念渗透到各项工作中,调动戒毒人员的积极性。针对吸毒人员不愿接受社区戒毒的情况,我们着重通过社区民警、社区干部和吸毒人员家属及邻居等力量,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疏导和《禁毒法》的宣传工作,并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切实打消其顾虑,积极主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接收戒毒人员后,我们根据对象的毒瘾大小、家庭状况、配合程度,因人、因情制定针对性工作计划,并强化戒毒人员的思想教育,定期谈心谈话,组织参加公益性劳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每月书面汇报思想状况,切实促进戒毒人员摆正位置、认清危害、增强自律、改善自我。同时,我们大力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切实提供一对一、多对一的帮教服务,着力为戒毒人员创造良好的戒毒环境,目前已组建一支70名社区戒毒志愿者队伍。二是扎实做好帮扶救助工作,解决戒毒人员后顾之忧。我们专门制定了美沙酮维持治疗定额补助暂行办法,对能按规定服药的社区戒毒和康复对象,因家庭生活困难的,人均月收入在500元以下的,给予每月100元的定额补助,有力保证了美沙酮维持治疗的持续性,强化了戒毒效果。劳动保障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就业培训,提供就业机会,帮助戒毒人员解决就业难题,如湖滨街道为2名有技能和就业愿望的戒毒人员实现了就业。民政部门在无法突破政策底线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做好特殊戒毒人员的救助工作,对近10名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生活又十分困难的戒毒人员,由街道每月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三是建设好服药点,方便戒毒人员接受治疗。我们根据方便、安全的原则,在区疾控中心建立了一个新的美沙酮服药点,目前在该点正常服药的人员已达88人(包括社区戒毒人员和社区康复人员),预计通过社区戒毒工作的进一步推进,下一阶段可达150人。同时,卫生部门还依托医疗专业优势,在生理脱毒治疗和心理干预辅导等方面下功夫,着力帮助戒毒人员戒除毒瘾。

  回顾整个试点工作,我们根据《禁毒法》关于社区戒毒的立法精神,围绕社区戒毒工作模式的确立、目标和任务的实现,进行了积极探索,试点工作达到了预期目的。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试点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以解决:一是现有组织架构,特别是社区戒毒专职人员的配备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各街道综治中心和社区均为兼职人员从事社区戒毒工作,原有的工作任务已经十分繁重,难以投入更多的精力从事这项工作,特别是在社区戒毒全面实施以后,戒毒对象将进一步增加,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将更加突出,我们将根据各街道和社区的实际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来配备专职人员,确保社区戒毒工作“有人办事”。二是现有政策设置,特别是社区戒毒人员的就业帮扶、生活救助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由于不符合现有低保政策,需要通过特殊方式对生活困难的戒毒人员进行救助;另外,由于提供的就业岗位与戒毒人员的期望存在差距,社会对戒毒人员存在一定的歧视,戒毒人员真正实现就业的难度很大,我们将进一步开展调研,梳理问题,制定政策、落实措施,最大限度解决戒毒人员的生活就业问题。三是现有经费保障,特别是经费来源渠道和经费保障标准需进一步明确。《禁毒法》虽然明确把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鼓励社会捐赠,但尚缺乏具体的标准,我们将通过试点,科学测算经费,并通过加大财政支出、发动社会力量捐赠等形式来确保社区戒毒工作的正常开展。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规范运作、创新方法、破解难题,不断提高社区戒毒成效。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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