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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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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戒毒
社会工作者工作职责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戒毒康复场所
2008-06-16 06:47:24 来自:浙江省禁毒委员会 作者: 阅读量:1

  一、利用自身专业特长,在辖区内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二、准确掌握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制定个性化、分阶段的帮教和戒毒计划,并督促其履行《社区戒毒协议》。

  三、开展谈心、家访活动,及时了解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思想、生活、交友情况及其去向,并做好工作记录,建立工作档案。

  四、接受公安机关委托,定期或不定期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尿样检测

  五、经常性地以不同的形式,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法制、禁毒宣传教育,并开展心理辅导,帮助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戒除对毒品的心理依赖,提高识毒、拒毒、抗毒能力。

  六、发现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行为的,要及时向乡镇、街道社区戒毒工作机构报告。

  七、完成乡镇、街道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构交办的其它任务。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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