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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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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隔离戒毒
禁毒法实施以来我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概况
2017-06-22 22:34:07 来自:新华社 作者: 白阳 阅读量:1
  自2008年禁毒法实施以来,我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的360个戒毒场所已累计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113万余人,73个戒毒康复场所累计收治戒毒康复人员9.6万余人。
  
  近年来,戒毒场所收治人员总体增长较快,呈现出毒品问题持续蔓延、毒品犯罪多发高发、人员构成日益复杂等特征。目前,全国在所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有24万多人,住所的戒毒康复人员有6300多人。从收治人员情况来看,吸食新型合成毒品的群体增加显着,已占到总人数的70%左右;而在这些吸食新型合成毒品的人员中,相当一部分人有多次戒毒经历。
  
  近年来,各地积极与社会医疗机构合作,加强医务人员的引进和培训,对患传染性疾病戒毒人员进行针对性治疗。目前,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已拥有近370个医疗机构、4100余名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并对近9000名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戒毒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专门场所、专门力量和专业性治疗,努力使医疗工作覆盖到戒毒人员从入所到出所的各个环节。
  
  为了帮助戒毒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彻底戒除“心瘾”,全国戒毒场所引入9000多名心理咨询师,对戒毒人员进行心理矫治和抗复吸心理训练;此外,开设多种职业技能培训,引进符合戒毒人员特点的劳动生产项目,使其在获得一定劳动报酬的同时掌握谋生技能。目前,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已在全国建立了近1500个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点,累计管理服务社会戒毒人员23000余人、社区康复人员32000余人;戒毒人员法律道德教育和禁毒常识教育接受率达100%,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接受率达73.8%,其中91%的受培训者获得了证书。
  
  同时,当前戒毒工作还面临专业人才严重不足、医疗康复设施比较缺乏、管理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戒毒工作社会化程度不高等问题,司法部下一步将重点强化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和规范执法,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戒毒基本模式,强化戒毒工作制度保障。

司法行政戒毒取得四个方面成效
  
  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坚持戒毒治疗、教育矫治、康复训练并举,提高戒毒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增强戒毒效果,主要取得四个方面的成效。
  
  一是戒毒医疗水平持续提升。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实施急性脱毒治疗,戒除生理依赖,对稽延性症状和其他疾病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疗,都需要科学、专业的戒毒医疗支持。各地通过完善医疗机构,提高医务人员专业水平,积极与社会医疗机构合作,依法科学规范开展生理脱毒治疗,努力构建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的疾病诊疗机制,使医疗工作覆盖到戒毒人员从入所到出所的各环节,确保每一名病患人员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部分场所配备了营养师,为戒毒人员提供营养膳食指导、科学配餐。对患传染性疾病戒毒人员,建立特殊病专管所(区、大队)或建立专门的戒毒医院,进行针对性治疗。目前,全国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收治了近9000名感染艾滋病病毒戒毒人员,根据国家规定,实行专门场所、专门力量、专业性治疗,效果良好。
  
  二是教育矫治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教育矫治是戒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认真贯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矫治工作纲要》,不断丰富充实教育矫治内容,初步建立教育矫治教材体系,通过课堂教学、个案教育,采取启发式、引导式的互动教育方法,开展法律道德、戒毒常识、心理健康、文化素质等教育,帮助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高法律道德意识和对毒品危害的认知水平,改变不良心理。
  
  开设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引进符合戒毒人员特点的劳动生产项目,使其在获得一定劳动报酬的同时,养成劳动习惯,掌握一技之长,为回归社会就业做好准备。各戒毒场所在场所设施建设、环境营造中培养具有自身特色的场所文化品牌,发挥场所文化的潜移默化作用。
  
  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教育矫治,与党政军工青妇团等共建帮教基地,建立了一支社会帮教志愿者队伍,通过引进来、走出去定期开展交流、帮教。目前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共有专兼职教师10500人,戒毒人员法律道德教育和禁毒常识教育接受率100%,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接受率73.3%,获证率91%。
  
  三是康复训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康复训练是帮助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逐步恢复身心健康的重要手段。各地普遍制定符合戒毒人员特点的身体康复训练计划,开展针对性、差别化的恢复性、体能性训练,恢复戒毒人员的生理机能,提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身体素质。
  
  普遍开展心理康复训练,针对每名戒毒人员建立心理档案,采取多种方式,对戒毒人员进行心理咨询、心理矫治和心理危机干预,开展戒心瘾、抗复吸的心理训练,帮助他们掌握心理调节的方法,增强自觉抵御毒品的能力,促进正常心理功能恢复、塑造积极人格特征。目前,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共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364人,健身教练505人,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9000多名。
  
  四是戒毒场所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是开展教育戒治的前提和基础。各地严格按照《禁毒法》和《戒毒条例》规定,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方式,对戒毒人员进行分别分期分级管理,基本实现了按照戒毒人员性别、患病情况,采取分所、分队的分别管理;按照生理脱毒、康复巩固、回归适应对戒毒人员进行分期管理,并根据戒毒人员各阶段行为表现和戒毒效果评定管理等级,实行动态分级管理,在管理强度、生活处遇方面实行区别对待。
  
  各地还根据戒毒期段不同和戒毒人员身心特点,大胆探索实践,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戒毒模式,为推动形成相对统一、普遍适用、内容科学、流转有序的戒毒基本模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严格落实戒毒场所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戒毒人员收治、管理、教育、戒毒治疗、诊断评估等执法环节,细化执法标准,健全执法流程,切实维护场所安全和戒毒人员合法权益。
  
司法行政戒毒系统面临三个方面困难
  
  当前,司法行政戒毒工作面临复杂的形势和严峻的挑战,包括收治人员数量的迅速增加、收治人员当中滥用合成毒品的人员明显增多。在这些滥用合成新型毒品的人员当中,精神严重异常、自伤自残、患有各类传染性疾病、负案在戒人员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给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和挑战。主要困难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戒毒医疗资源短缺。专业的医务人员数量少,尤其是全科医生、精神科医师比较缺乏。医疗设施建设严重不足。戒毒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必须要科学戒毒,这就必须依赖于医学手段和方法,需要大批的专业人员和专业的医疗设施。
  
  二是干警队伍还不完全适应。对戒毒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和把握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理念需要进一步创新。
  
  三是社会支持系统尚不健全。戒毒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但现有的社会资源不能得到有效的整合,社会团体、组织或个人参与戒毒工作的积极性有待提高,戒毒人员出所后的社会后续照管工作体系还不健全完善。
  
为解决这些问题,司法行政戒毒系统采取以下三项措施
  
  一是大力提高戒毒医疗保障水平。加强对场所医疗机构建设,提高戒毒人员医疗经费和购置医疗设备方面的经费保障水平,鼓励各地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与社会医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研发或引进实用、有效的戒毒医疗技术和方法。协调相关部门在戒毒工作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招录、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解决戒毒场所医疗资源不足、医务人员紧缺问题。
  
  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大引进和培养医师、心理咨询师、教师、健身教练等专业人员力度,优化干警专业结构,培养一批理论功底深、专业水平高、实战经验丰富的专家型人才。
  
  三是进一步提高戒毒工作社会化程度。协调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戒毒公益事业,鼓励企业、团体和个人参与戒毒工作,发挥社会工作专业化人才、志愿者队伍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同时,加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帮扶和社会保障工作,做好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与社区康复机构的衔接工作,并对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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