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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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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隔离戒毒
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认知教育的思考
2016-12-04 21:39:40 来自:甘肃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作者:任国民 阅读量:1
  强制隔离戒毒(简称“强戒”,下同)工作中,管理是基础,教育是关键。笔者在基层戒毒工作的具体实践中,通过调查分析强戒人员的认知现状,认为全面落实《禁毒法》、《戒毒条例》之要求,努力实现帮助强戒人员转变思想,改邪归正,彻底戒断毒瘾,使他们逐步成为遵纪守法、遵守公民道德、心理健康、自食其力的合格公民这一目标任务,必须突破传统的教育观念,把强戒人员的认知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并贯穿于戒毒工作的全程。
  
  一、强戒人员的认知现状
  
  有关研究表明:在吸毒行为产生的生物因素、心理因素、社会因素三者之中,个人因素是吸毒行为产生的内在决定因素,对毒品的错误认知则是吸毒行为产生的内在根源。据调查分析,强戒人员因认知错误致使他们存在着各种问题:
  
  1、对毒品危害性认识不清,戒治积极性不高。多数强戒人员曾有“吸毒-戒毒-复吸-再戒毒”的经历。有的入所后,身份意识不清楚,戒治态度不端正,戒治目标不明确,不能积极主动的接受教育矫治活动。
  
  2、法制观念淡漠,法纪意识不强。多数强戒人员吸毒成瘾,与他们自身社会主义法律知识缺乏密不可分。他们的脑海中既没有明确的是非观念,更缺乏明晰的法律界限,导致一些吸毒人员拒不承认自身吸毒行为的违法性,自律性差,蔑视法律,忽视规章制度;有的甚至行为轻率懒散,我行我素,得过且过,生活无规律。
  
  3、“三观”扭曲,主流核心价值体系缺失。绝大多数吸毒人员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扭曲,生活方式、生活习惯偏离了正常的社会轨道,常常以我为中心,不讲社会公德,思想、行为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流核心价值体系格格不入。
  
  4、责任意识淡漠,家庭矛盾与社会交往冲突严重。长期吸毒,在灰色的环境中致使其丧失正常的人际交往能力,认知与行为脱节。只要权利,不要义务;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当他们回归社会时,会产生叛逆或者报复心理,不能有效地融入社会,甚至还会威胁到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生命安全。
  
  5、出现思维障碍,普遍存在心理问题。从近年收治的强戒人员实际看,长期吸毒使他们认知思维过程出现明显障碍:一是以偏概全,将事物发生变化的可能性等同于绝对性,极易导致心态的失衡和心理问题的产生;二是消极关注,看问题片面消极,忽视积极面,并以消极特征对事物进行定性;三是归因偏离,将自己多次被处理的结果,归结为法制的不严格或者父母管理失职等外因,对自身主观过错却从不深刻反思和检讨。毒品还使他们的人格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性格孤独、多疑、抱怨的变态心理及反社会型人格障碍,阻止了他们适应场所改造环境及与其他强戒人员建立良好人际关系的能力,对民警的管理教育也心存抵触,心理变异及人格改变极为明显。
  
  上述情况充分说明,从解决强戒人员认知方面的问题入手,加强认知教育的研究,拓展认知教育外延,开展多种形式的认知“心疗”活动,对于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己的吸毒行为及其成因,深刻认识吸毒的危害,改变原有的认知偏差,树立改过自新的愿望,坚定真诚悔过的信心,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提高遵纪守法意识,最终彻底戒除吸毒行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强戒人员认知教育的内容架构
  
  依据强戒教育工作的基本目标和要求,笔者认为:强戒人员认知教育的重点在于提高认知水平,强化戒毒动机,培育健全人格,重建价值观念,故其基本内容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戒毒知识教育强戒人员之所以走上吸毒之路,大多与初吸时对毒品的危害及成瘾性认识不足有关。被强戒后,要经常对他们进行戒毒知识教育。首先要开展毒品危害教育。要通过各种途径让强戒人员深刻认识吸毒严重危害个体身心健康、严重危害家庭、严重危害社会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的三重危害性。其次要开展戒毒知识教育。戒毒是采用多学科综合矫治方法,戒除吸毒成瘾人员对毒品的躯体依赖和精神依赖的治疗过程。开展戒毒知识教育主要为了是强化强戒人员的主观戒毒愿望,实现从“要我戒”到“我要戒”的认知过程。为此,要加强对戒毒知识的普及,深化戒毒认知专题教育,帮助吸毒人员了解自然戒断法、药物戒断法、非药物戒断法的基本要义和特征,明确脱毒、康复、回归适应(再社会化)三期基本流程和确切内容,熟悉我国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四大戒毒措施的侧重点和关联性,掌握包括戒毒医疗、认知教育、心理咨询、行为矫治、劳动锻炼、家庭介入、危机干预、后续照管在内的一些基本方法。再次要进行疾病防控知识教育。安排医疗人员走进课堂,通过系统的专业化的宣讲,使强戒人员能够对疾病进行正确的归因分析,掌握基本的防控知识,不伪病诈病,不藏病,积极配合医疗戒毒工作,安心戒毒。
  
  (二)法制教育一要系统地开展社会主义法律常识教育,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要让他们明确是非界限,知道那些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那些行为是法律所许可的,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走好每一步。二要抓好禁毒法规知识教育。要用《禁毒法》的新思想、新任务、新要求,提高他们对毒品危害性和违法性的认识,增强悔过自新的积极性、自觉性。三要抓好戒毒法规知识的学习和宣传。要将《戒毒条例》、司法部《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等法规、规章及相关制度、规范列入教育内容之中,使他们明确戒治工作规定、流程,知道怎样做,切实把自己摆进去,由被动转向主动,主动配合戒治工作。
  
  (三)核心价值观念教育要紧跟时代发展步伐,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核心,拓展思想道德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一要弘扬主旋律。向他们深入浅出地宣讲新形势下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的重大意义以及提高个体道德素质的主要途径,引导他们学会正确对待荣辱、苦乐、义利、生死以及顺境与逆境、成功与失败等问题,不断培养他们乐观、自信、追求上进的精神。二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占领强戒人员的思想阵地。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激发他们的情感,用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激励他们的斗志,用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核心的价值取向筑牢他们的思想基础,多管齐下,达到锤炼品格的目的。三要大力开展诚信教育。通过强化诚信理念,使强戒人员养成真诚待人、以诚立身、积极矫治的良好习惯,抵制各种不文明、不诚实的言行。大力加强自强不息精神的培育,引导他们追求阳光人生、健康人生,为他们回归社会后踏实做人、诚实奋进奠定思想基础。
  
  (四)公民意识教育首先,要使强戒人员明确禁毒是全体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我国禁毒工作实行人民战争,禁毒、防毒、拒毒理应成为每个社会公民的责任。其次,要抓好公民角色认知教育。强戒人员是普通公民,必须承担相应的的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感恩、亲情、和谐、互助理应成为基本共识和行动。三是要教授和提高其社会适应能力。强戒人员也是社会的一份子,要着眼于他们的再社会化,大力普及社会适应能力,使他们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学会做事。
  
  (五)心理健康教育从心理学角度来说,教育的关键在于去除强戒人员的“心瘾”,帮助他们消除心理障碍、矫治不健康的心理、恢复和重塑健康的心理。因此,一要做好心理测试。对强戒人员的吸毒经历和目前的心理行为状况进行全面分析,找出涉毒的诱因、目前存在的主要心理问题。二要开展心理咨询与治疗。根据个别心理咨询和团体心理咨询中发现的问题,运用角色换位、自我反省、利弊分析、兴趣转移、诱因回避、情景参与、情感宣泄等手段,改善强戒人员的心理状况。三要开展个案化矫治。针对每个个体实际,制定富有针对性的矫治预案,帮助强戒人员正确认识自我,学会辩证思维和正确归因,掌握应对压力和挫折的正确方式,提高心理承受能力,掌握调控情绪的方法,能够很好地把握自己的情绪。四要强化积极思维。要加强强戒人员自我实践锻炼,引导他们树立积极正向的思维方式,指导他们主动接受正确信息,树立正确动机形成后的坚定性,强化正确意志,不断增强战胜毒品的毅力和决心。
  
  三、与时俱进,创新认知教育的方式方法
  
  切实做好以认知教育为基础的强戒毒人员教育矫治工作,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基本工作思路,在创新教育内容的同时,活化教育形式,提升教育效果。
  
  一要进一步深化课堂化教育。以课堂为平台,向全体强戒人员普及禁、戒毒知识,灌输正确的思想,传授健康向上的理念,增强认知教育的系统性。
  
  二要加强个案化矫治。坚持因人施教,在对每个强戒人员测试、诊断、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存在问题的人员制定个案化矫治方案,稳步推进相关工作,增强认知教育的针对性。
  
  三要开展互动式教育。要鼓励强戒人员动脑、动嘴、动笔、动手,积极参加专题讨论,通过课后作业和心灵周记写感想、谈体会。做到学、说、做三者相统一,认知与行为相协调。
  
  四要引入启发式自我教育。要帮助强戒人员掌握自我教育的基本方法。通过内省、体验等途径,学会自我激励、自我认识、自我实践、自我评价,从而找准自我、认识自我、悦纳自我、创造自我,重新塑造完美的人格,重新创造美好的人生。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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