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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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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隔离戒毒
传统文化在强制隔离戒毒中的价值与实践
强制隔离戒毒、戒毒模式
2008-10-28 07:56:11 来自:吴卫东 作者:江苏矫治网 阅读量:1

  中华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五千年的积累传承,在注入时代因素后体现出更强的生命活力。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作为公民的特殊群体,道德的审视和重塑亦迫不及待。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介入对提升戒毒矫治质量,加速戒毒人员重新社会化具有积极作用。

  一、现阶段所内戒毒人员道德缺陷分析

  加强戒毒人员德行教育,必先对他们的道德状态进行调查、分类与分析。2006年我所与苏州市公安局共同参与了省科技厅招标项目《吸毒人员监控救治与关键技术的应用示范研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多次对目前戒毒人员的现状进行了样本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戒毒人员构成上呈现“三低”特点:一是低龄。80%以上在35岁以下;二是低文化。85%以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三是低就业。60%以上无固定职业。戒毒人员道德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家庭观念普遍淡薄。缺乏家庭的关爱和正确的培养,叛逆情绪严重,对家庭成员缺乏“孝”,伦理肤浅,严重者无视尊长,角色倒置,并从家庭角色义务淡薄演化为社会角色,社会责任义务丧失;二是价值观念以自我为中心。行为标准以自我为核心缺乏公民应有的社会责任感,表现为狂妄、自大、自负、自私自利目中无人,视法律为儿戏;三是重物质享受,轻精神修养。价值评价严重扭曲,崇拜“金钱万能”,为及时行乐不择手段,消费荒淫挥霍,形成恶性循环;四是文化水平低带来认知不足。缺乏正确的是非判断力,大部分戒毒人员文化水平处于高中以下,在不良生存环境影响下形成目光短浅,轻信流言,盲动性大,不分是非;五是自身意志力薄弱,经不住诱惑。突出表现在复吸率居高不下。

  二、传统文化教育在戒毒矫治工作中的现实意义

  (一)开展传统文化教育顺应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推动所区文化建设的需要。党的十七大发出了“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号召。在积极弘扬中华文化、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时代背景下,只有充分吸收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中华传统美德的营养,不断推进场所文化建设,才能确保戒毒矫治工作的持续创新发展。实践证明,构建以中华传统美德教育为核心的育人体系,通过弘扬美德,营造正气,鞭笞丑行,谴责邪恶,使戒毒人员长期置身于一种抑恶扬善的所区文化氛围中,就会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自觉与不自觉地祛除和抵制不良意识及言行,养成积极向上、向善的良好道德习惯。

  (二)开展传统文化教育符合建设和谐场所、构建戒毒人员道德价值体系的基本要求。和谐社会建设的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没有共同的道德规范,失去了普遍遵循的行为准则,就无法有效提升人们的精神境界以及协调不同利益群体的相互关系,也就无法真正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作为以“教育人、挽救人”为任务的强制隔离戒毒执行机关,理应充分重视中华传统文化在教育矫治戒毒人员中的作用,积极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实践,重塑戒毒人员灵魂,使其重新确立良好的道德价值体系。

  (三)开展传统文化教育是提高戒毒矫治质量、降低复吸率现实举措。戒毒人员之所以走上吸毒的道路,既有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同时必然存在道德缺失;他们中的部分人员之所以复吸,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戒毒矫治期间的道德标准和价值观念并没有得到根本性转变。要想从根本上矫正恶习,提高矫治质量,不能仅靠法律的威慑和惩戒,必须借助于道德与良心的内在感化力量,发挥道德约束的自觉性与感召性,使其从被动地接受教育转变为主动地趋善避恶与崇德尚助。

  (四)开展传统文化教育是深入贯彻实施《禁毒法》、适应戒毒模式转变的必然选择。“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禁毒工作方针更加强调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医疗等多种手段治理毒品问题,立足吸毒者具有病人、违法者、受害者三重属性,对吸毒人员要惩罚,更要教育和救治。据此,以往教育矫治中的“冷、硬、横”“专政式”教育模式,“弃暗投明、重新做人”的“理想化”教育目标,千篇一律“课堂化”的“灌输”教育方法,以及随政治形势变化而变化的“高、大、空”的教育内容,与戒毒人员的观念、兴趣、人格特征和行为倾向不断发生激烈碰撞,形成了教育意愿与实际效果的距离偏差。而中华传统文化作为亘古已久、传承不辍、内涵丰富且影响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优秀成果,无论从教育目标和教育方法上,还是在教育形式与教育内容上,均自成中华民族特色的规范体系,更适合戒毒人员的实际状况。

  三、传统文化教育在戒毒矫治中的实践

  文化学认为,“文化世界不仅是人类创造的,而且同时也在不断地创造着人类,创造着不同国家、民族、地区人们的性格、心理、行为方式、思维方式以及种种价值观念”,传统文化的突出特点和功能就在于“它具有极大的相对稳定性,一个影响和调节社会生活及人们道德观念的杠杆,表现为一种自控的历史惯性运动”,它对于我们教育转变戒毒人员的世界观、道德观,引导戒毒人员注意修身养性,知行合一,诚实矫治,早日新生,无疑是一剂良方。

  (一)以传统文化启迪戒毒人员世界观的转变。事实证明,一个人之所以走上吸毒道路,正是由于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忽视和放松了主观世界的改造,经不起诱惑。儒家强调:“见不贤而内省也”。道家要人“复归于朴”,恢复人本性具有的无私、无欲、无为的状态,让人修道、悟道、体道、得道。我们在教育矫治戒毒人员过程中,必须采取教育的手段,以传统文化中的思想精华,净化戒毒人员的心灵,使其人格得到完善,帮助戒毒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二)以传统文化增强戒毒人员戒除毒瘾的信心。戒毒人员实现由毒品人格向社会人格的转变必须战胜“自我”,增强戒毒信心。以老子提出的“知足”、“知止”,促使戒毒人员正确认识“欲望”。以儒家“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殆”,教育戒毒人员学思结合,由此及彼,发生联想,有新的人生道德感悟,并对自己的违法犯罪“如切如磋,如琢如磨”,从学习中悟出真谛。用“慎独”学说,教育戒毒人员在“隐”处下功夫,在“背”处下功夫,自重自爱,时刻用道德标准约束自己的行为。用“积羽成舟,群轻折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小恶不除,将至大错”等道理,注意自己行为的每个细小环节,帮助戒毒人员树立毅力和耐心,一步一个脚印地“磨炼”,持之以恒,实现人格的转化,道德修养的完善。

  (三)以传统文化启示戒毒人员道德观的转变。文化是沟通人们的心灵最好的桥梁。传统文化蕴含着丰富的人生哲理,对于教育矫治工作有重要的借鉴价值。教育矫治过程中,利用传统文化精华,启示戒毒人员道德观转变,不失为一种新的工作思路。一是提高戒毒人员道德认识水平,增强悔罪感。教育过程中要注重一个“果”字,着重解决一个“因”字,转变戒毒人员认识观念。二是注重道德教化,培育戒毒人员的道德修养。应用传统文化精华对戒毒人员进行认罪服法教育,促其认错悔罪,培养戒毒人员正确的道德认识,重塑道德人格,良好的道德情操和道德习惯。三是唤启良知,促使戒毒人员弃恶从善。在矫治戒毒人员过程中,以亲情为突破口,启发戒毒人员的“善心”、“良知”的显露。推行“仁爱”、“爱人”的“德行”,提倡“摒弃恶习、陋习”。开展文明礼仪教育,规范行为意识,明确身份意识,引导戒毒人员正确对待家庭、婚姻问题。

  (四)以传统文化中的警言警句,强化戒毒人员的行为养成。一是以孔孟名言警句,教化戒毒人员“明荣知耻,重新做人”。戒毒人员之所以违法犯罪,就因其不知廉耻,荣辱观受到扭曲。教育矫治戒毒人员,强制性的管教方式更多是在约束他们的行为,而无法从道德和价值观上改变他们。用孔孟名言中蕴含的做人做事的道理,来教育戒毒人员“知荣明耻,重新做人”,并要求他们明荣即行、知耻即弃,持之以恒,做到“勤学,诚信,交益友”。二是倡导“勤俭朴素”,促使戒毒人员勤俭自强。在戒毒人员中,因为贪图享乐而铤而走险,追求不劳而获的例子比比皆是。“静以修身,俭以养德”(诸葛亮《诫子书》)。利用传统文化精华,教育戒毒人员在矫治上要向高标准看齐,在生活上要向低标准看齐。彻底摒弃多欲、自私的腐朽生活,树立俭朴、自力的积极观念。教育戒毒人员爱惜一切劳动成果,从一滴水、一粒米、一个馒头等小事抓起,反对浪费行为,注意勤俭节约,把勤俭作为一种传统美德传承下来,发扬光大。三是以“规”“训”之,“磨练”戒毒人员意志。以儒释道的思想道德传统进行“规劝”、“规训”也是矫治手段的一种方法。利用“君子无所争”、“小不忍,则乱大谋”、“三思而后行”、“敏于事而慎于言”、“礼之用,和为贵”、“吾日三省吾身”等名言警句对戒毒人员加以正确的引导,正面教育,转化思想,磨炼性格,培养戒毒人员道德品质,磨练其意志。

  传统文化教育作为一种教育模式,必以矫正戒毒人员为守法公民为宗旨,重在启迪戒毒人员重审自身道德,适应再社会化的需要。实施中应避免唱高调,而是把传统文化教育像扫盲教育一样,踏踏实实当作一种基础教育开展落实,和风细雨,潜移默化地矫正戒毒人员道德缺陷,真正达到“改过自新”。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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