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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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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隔离戒毒
劳教戒毒工作概述
强制隔离戒毒、戒毒模式
2007-11-04 07:04:01 来自:杜新忠戒毒、禁毒专业网 作者:佚名 阅读量:1

  劳教戒毒工作是全社会与毒品作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减少吸毒成瘾者,遏止毒品需求,打破毒品供需膨胀的恶性循环,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劳教戒毒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日益受到社会的重视。

  (一)我国劳动教养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劳动教养是对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符合劳动教养收容条件的人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劳动教养作为我们党和国家改造社会、改造人政策实践的产物,始创于1955年。1957年8月3日,随着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78次会议批准的《关于劳动教养的问题的决定》的公布而被正式确立为一项法律制度。创建40年来,经过不断改革与发展,成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预苗和减少犯罪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在经历“文化大革命”的严重破坏、沉寂了长达10年之后,伴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带来的历史性转折和法制建设进程,劳动教养制度得到了恢复和发展。1979年11月29日,经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批准、国务院于12月5日公布了《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这一法律文件在充分肯定劳动教养制度的法律地位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历史条件下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对劳动教养的基本框架作了进一步的补充规定。

  劳动教养工作进入89年代以来,经过不断改革和探索又创造了一系列新经验。这些经验集中起来主要有:劳动教养工作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劳动教养人员重在挽救;要求劳动教养工作干警对待劳动教养人员要像父母对待子女、医生对待病人、教师对待学生那样,细心地对他们进行关怀、教育和矫治;对劳动教养人员实行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激励他们的改造积极性;劳动教养人员享有的合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可以选举产生民主管理委员会,管理他们的内部事务,可以准假;回家,表现好的可以获得表扬、记功、减期或提前解除劳动教养等奖励;劳动教养人员在被收容期间要接受法律、道德、文化、职业技术教育,以提高其守法意识和文化水平,学会一技之长,为回归社会后的就业创造条件;劳动教养人员的生活待遇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规定了统一的生活标准,各种疾病能得到及时治疗,劳动教养人员的宿舍、食堂、浴室、教室等设施逐步配套完善,给他们创造了良好的改造环境;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陶冶劳动教养人员的情操,使他们的身心得到康复;不做有罪记录,消除歧视等消极社会因素的影响,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社会安置和帮教工作,帮助劳动教养人员解教后选择新的人生道路,等等。所有这些,有效地矫治了劳动教养人员的不良行为习惯,使他们摆脱了危险的犯罪边缘,由过去危害社会的“害群之马”转变成为能遵纪守法、自食其力的合格公民,这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制的优越性和劳动教养制度的生命力。

  进入90年代以来,劳动教养制度的法制化建设有了进一步的发展。1990午10月1日,经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开始施行。依据该法规定,劳动教养行政诉讼制度得以确立;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禁毒的决定》。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根据上述两个法律文件,进一步强化了劳动教养制度在治理社会丑恶现象、雄护社会治安秩序中的职能和作用;1991年至1993年,司法部先后制订了7个有关劳动教养的行政规章,连同1982年国务院转发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等法规性文件,已初步形成由一系列珐律、法规和规章构成的劳动教养规范体系。

  我国劳动教养制度创建40年来,已成功地教育改造了近300万名因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而被依法劳动教养的人。调查资料表明,经过劳动教养以后回归社会的的这类人员中90%左右能够遵纪守法、自食其力,“重新违法犯罪的,仅占7%左右”,“实行劳动教养”,使那些家庭、单位、学校管不了,处于犯罪边缘的人,避免继续违法和陷入犯罪的泥潭,并进而使他们成为有益于社会的新人;起到了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作用,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和被劳动教养人亲属的称赞”。劳动教养制度建立与发展的历史经验证明,运用劳动教养这样一种非刑事的强制性措施教育改造那些处于犯罪边缘的违法行为人,使他们在校园式、军营式、花园式的环境中,经过劳动教养工作于警的教育、感化和挽救,转化思想、矫正恶习、学习知识、掌握技能,成为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用的守法公民,这是劳动教养制度的特点和优越性。在认真实践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劳动教养制度需要进一步改革、发展与完善,以迎接新世纪的种种挑战,以新的面貌为促进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做出新的贡献。

  (二)劳教戒毒工作在禁毒斗争中的地位和作用

    劳动教养是禁毒斗争的系统工程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遏制毒害蔓延、净化社会风气发挥着特殊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1.从劳教戒毒的对象来分析

  劳教戒毒的收容对象是经公安机关强制戒毒后又复吸者,因此,劳教戒毒的对象是最顽固的吸毒成瘾者。这类对象具有突出的特点:一是吸毒劳动教养人员一般具有较长的吸毒史和戒毒史,吸毒的时间长,戒毒的次数多,改造和治疗的难度大;二是这些顽固的吸毒成瘾者占全部吸毒人员的比例并非绝对多数,但他们是最大的毒品消费群体,对于社会的毒品需求和毒品的供需恶性循环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三是大部分具有多种违法犯罪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四是吸毒成瘾者是吸毒行为传播的高危传染源,吸毒成瘾者数量居高不下将导致新生吸毒者的大量产生;五是吸毒成瘾者是性传播疾病和其他疾病的高危群体和高危传染源,对于公共健康具有严重威胁。因此,从劳教戒毒的对象来看,劳教戒毒工作非常艰巨,同时,具有非常重要的社会作用。

  2.从吸毒劳动教养人员的数量来分析

  随着我国吸毒问题的发展,我国吸毒劳动教养人员的数量近年来不断呈迅速增长趋势,吸毒劳教人员占全部收容人数的比例同样不断上升,在有的省其比例高达80%以上,在多个省份接近或超过50%。在某些西南、西北等吸毒问题严重的省份吸毒劳教人员的数量高居不下,在华南、西南、华东、华中等吸毒行为扩散和爆发的地区,吸毒劳教的数量急剧上升。例如,广东省收容吸毒劳动教养人员由1991年的1202人发展到目前的15000人,年增长幅度达到40%。广东省三水劳教所1992年底共收容吸毒劳教人员476名,目前已经达到3551名;上海市由1992年的2名外省籍吸毒劳教人员增至目前的1700余人;江苏省由1994年的41人增至1999年1月的1360人;江西省自1996年7月收容吸毒劳动教养人员起至1999年2月即达到883人;湖北省由1996年年底的441人增至1997年的2515人;贵州省由1994年的184人增加到1999年2月的7636人;甘肃省由1990年的914人发展到1998年1948人;新疆由1996年的663人发展到1998年的2580人。从吸毒劳动教养人员内在的构成特点来看,“多进宫”人员的出例普遍增长,潜在的吸毒者的比例不断加大,吸毒兼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非常严重。吸毒劳教人员吸毒史长,戒毒次数多,对毒品的依赖深,屡戒屡吸的情况非常突出。而且,其文化程度低,无业人员和个体户占绝大多数,年龄逐步呈低龄化趋势。

  由于复吸送劳动教养的人员数量剧增,劳教戒毒工作得到子党和政府的进一步重视。1991年,李鹏总理主持国务院第150次办公会议,听取了全国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禁毒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讨论修建戒毒劳教所。在中央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决定修建戒毒劳教所所需的3亿元基金投资,由地方解决2亿元,中央补助1亿元,这既表明了中央的禁毒决心,给劳教戒毒工作以极大的支持。近年来,我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采取“改、扩、建”等有效办法,加快戒毒劳教所的建设,保证对戒毒劳教人员的收容,为维护社会治安作出积极的贡献。

  3.从发展趋势来分析

  从多个方面的分析,我国吸毒劳教人员的数量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仍将呈大幅度增长趋势。这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社会面吸毒问题的状况。从目前吸毒人口的数量、毒品泛滥的范围、毒品结构等情况来看,吸毒成瘾者的数量近年来始终呈增长趋势,短时期难以明显降低;二是复吸率。从目前的复吸率来看;我国的强制戒毒的复吸率一般只能维持在75%以上,复吸的吸毒成瘾者的数量仍处于高水平。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强制戒毒后复吸的成瘾者将大量由劳教所收容;三是国家禁毒政策的加强,例如,1997年1月26日下发的中央5号文件和1997年召开的禁毒工作会议都进一步强调,对强制戒毒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一律送劳动教养。因此,劳教戒毒的任务将更加艰巨。

  4.从劳教戒毒的内在优势来分析

  通过多年的实践和研究证明,劳教戒毒具有内在的、特有的优势:第一,劳动教养的期限比较适合毒品阶段的规律。吸毒者摆脱毒瘾包括生理脱瘾和心理阶段两个阶段,急性脱瘾一般在7-15天即可完成,吸毒者生理上的迁延性反应可以在3~6个月内消除,但吸毒者在心理上摆脱对毒品的依赖则需要较长一段时间,国际上公认在3年以上。劳教戒毒的期限适合吸毒劳动教养人员在生理和心理上获得较好的康复;同时,在相对较长的期限内有利于对吸毒劳动教养人员进行综合性的教育改造和进行心理治疗。第二,劳教场所具有封闭的环境,使戒毒者与毒品隔绝,能够创造有利的戒毒环境。第三,劳教场所具有严格和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具有比较完备的管理教育和生活设施,有利于戒毒者的改造、治疗和康复。第四,劳教戒毒具有对吸毒者进行政治思想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的优势,这是矫正吸毒者的不良思想和行为恶习、使之重新回归社会的必要保证。第五,劳教场所具有一支严格执行党的政策、政治素质良好、改造经验丰富的干警队伍,这是劳教戒毒工作取得成绩并不断发展的强有力的保证。综合以上五个方面,劳教戒毒具有综合的优势,劳教戒毒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并具有极大的发展前景。

  随着国家禁毒斗争力度的加大,戒毒工作将成为今后劳教工作的重点和主要方向之一,劳教戒毒工作也将负有更大的社会责任。因此,应当充分总结交流劳教戒毒工作的情况和成功经验,深化关于劳教戒毒工作理论研究,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促进劳教戒毒工作向科学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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