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评估的基本理论
戒毒模式评估是对戒毒模式运行状况和效果的科学、全面的评价。没有科学的评估体系,就无法正确掌握工作的运行状况。当前,建立在劳教人员现行表现基础上的日常考核是仅有的评估方式,由于日常考核的对象是包括吸毒型劳教人员在内的全体劳教人员,用它来评估戒毒模式的运行状况,缺乏一定的针对性,而且比较片面。科学评估体系的缺乏,将对教育矫治工作实践和戒毒模式工作探索产生不利的导向作用[1]。为此,我所在进一步完善“四期三段”滚动式戒毒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
一、评估的基本理论
(一)评估的含义
《现代汉语词典》对评估的解释是:评议估计、评价。评估在心理学、经济、医学、教育、人力资源、军事司法等部门有多种用途,根据目的和内容的不同,评估可以为资产评估、信用评估、心理评估等等,其过程是非常复杂的[2]。根据心理评估的定义,笔者认为可以将评估定义为:应用多种方法所获得的信息,对个体或群体的某一或若干现象作全面、系统和深入的客观描述的过程。
(二)评估目的与作用
不同的评估其目的也不同,在戒毒工作中开展评估的目的主要有四点:第一,掌握个体情况。这是评估的直接目的。目的是通过科学的评估,掌握个体的变化,从而更加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提高教育的针对性,进而提高教育挽救质量。第二,了解评价现有制度、措施。个体的变化是一项制度或措施价值的体现者,通过掌握个体的变化,能够了解评价现有的制度、措施、做法的实践意义和价值。因此,这是制度完善的必要条件。第三,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在人力所能控制的范围内,事物的价值决定其存在和发展方向。一种措施或制度是否可行,是否有坚持的必要,其价值究竟有多大,这些问题都只能在做出比评估后才能得出正确结论,正确的评估为领导提供了决定其存在与否及发展方向的科学依据。第四,预测现有制度和措施发挥的作用。“见斑窥豹”,现有制度和措施已经发挥出的价值和作用一定程度上能够体现其在未来所能发挥的作用。[3]
评估的作用与其目的使息息相关的,在戒毒工作中开展评估的作用可概括为三点:第一,提供为领导决策参考。第二,形成印象。效果评估能帮助个体或群体形成对现有措施或制度的印象,他们的印象正确与否、客观与否,主要取决于评估时所获得的信息及评估的结果。第三,验证假说或思路。我们通过学习书本理论或借鉴国内外实践经验,在自己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提出的一些不同的想法、思路是否可行,效果如何等等,都需要通过评估加以核实和修正。[4]
(三)评估的条件
评估者与评估对象的关系,应是相互信任、尊重、合作和协调的关系,评估的对象应对评估目的根据自己所经历的、感觉的和所想的如实反映给评估者。要达到这一目的,评估者需遵守一定的原则和条件:
评估的基本原则有三,第一,客观性原则。评估者必须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去收集资料,在资料收集和分析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操作,避免个人偏见和片面、主观。对得出的结论要不遗余力的进行验证和修正,确保准确、客观。第二,人本主义原则。评估者应了解评估的目的不是对个体进行“划线”,不是把他们归到某一位置,而是通过掌握个体情况,预测未来成就,来评价现有制度或措施,并对现有制度或措施做出修正或改变,从而最大限度的为个体服务,帮助其成长。在评估中,个体不是评估的工具,也不仅是评估的对象,而是评估的受益者。第三,全面、系统原则。评估工作是个系统工程,评估的内容非常广泛,彼此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评估的过程也非常复杂,因此,评估者在评估的过程中一定要按照系统论的要求,全面收集资料,厘清其中的逻辑关系。
开展评估在遵循一定原则的基础上,还需具备三个基本条件:第一,加强宣传,使评估对象愿意接受评估。评估者应根据评估对象的特点,通过宣传,介绍评估的目的、对其本人的作用和意义等知识的方式,使劳教人员了解评估,引起其接受评估的动机,至少是使之不反感或不产生抵触。第二,以真诚的态度取得评估对象的信任和配合。评估者应以诚恳、平等、尊重评估对象的人格和权利的态度消除其困惑、疑虑和顾虑,取得他们的理解、信任和配合。在未建立好良好的关系前,不能进性访谈或评估,因为评估对象可能出于顾虑心理或反感而掩藏自己的真实想法,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的评估,其结果将失去意义。因此,评估者的真诚、同情、接受和尊重是进行评估的基本原则。第三,评估者应具备一定的业务素质。资料的收集、处理、分析过程是非常重要的,这一环节处理疏漏和偏差,将直接影响到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因此评估者必须具备一定的业务素质,凭借具有的专业知识,在实践中按照科学的方法收集、处理资料,并能本着实事求是和严谨的态度对资料分析,做出结论。[5]
这两方面对于我们开展戒毒模式评估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决定着评估的过程是否规范、科学,评估的结果是否准确,对实际工作是否具有指导性。
二、戒毒工作评估的体系架构
戒毒模式的运行状况可以从两个方面得出结论,一是劳教人员的改好状况。因为劳教人员的改好状况直接体现了劳教人员对毒品防御能力的提高和劳教所教育矫治工作的成效;二是劳教所教育矫治工作的开展情况。教育矫治工作内容是否合理,措施是否科学,操作是否规范等,都关系到戒毒工作的效果。因此,评估体系的内容应包括劳教人员的改好评估和劳教所教育矫治评估两个部分[6]。
对戒毒模式的定位及其运行方向直接影响到其实际效果,如果不考虑戒毒的正确定位和目的,单纯地就工作论工作,就有可能在评估中失之偏颇或丧失客观性,从而使评估的价值受到质疑。因此,笔者认为评估体系的设定应建立在对戒毒定义及其目的的正确认识基础上。世界卫生组织将成瘾行为定义为慢性、复发性脑部疾病。郝伟认为这一定义应被政策接受。同时,他指出:“我们在定义戒毒目的时必须注重现实, 由于毒品的成瘾性极强, 由于目前的戒毒手段不完善, 我们不可能彻底解决毒品的需求问题。”他认为戒毒目的应改为:(1)戒断或减少使用毒品;(2)减少复发的频度及严重性;(3)促进戒毒者的心理和社会功能;(4)减少吸毒所带来的危害。[7]
在此基础上,笔者认为对戒毒模式的效果评估应包括两个基本内容:一是对劳教人员的改好评估,二是对教育矫治工作的评估。
第二章 劳教人员的改好评估
一、评估维度
戒毒模式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包括管理、教育、生活卫生等方面的内容,常规教育、行为规范、医疗监测、康体训练等都被涵盖其中,效果评估也离不开这些内容,在评价戒毒工作时,也应是全方位的。根据评估的有关理论和戒毒模式运行的实际,笔者认为劳教人员改好评估的维度主要有行为、心理、生理三大部分。戒毒模式涉及个体的,主要是发现其行为的变化,并通过对其行为和其它生理指标的测查,发现其心理变化。为使评估具有操作性、同时突出戒毒的内容,笔者将心理中的认知突出出来,将评估的维度设为行为、认知、心理、生理。
(一)行为
劳动教养的性质决定了劳教场所必须规范劳教人员的行为,尽量减少或避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并做出了设计管理和生活卫生方面的规范。综合各项管理措施和生活卫生制度,我们可以认为所有内容的目的都是要求劳教人员严格控制自己的行为,因此,笔者认为对劳教人员行为的评估主要是评估行为的自控性。包括:
1、是否遵纪守法,有无违纪行为;
2、是否积极、认真参加学习和劳动;
3、衣着是否整洁;
4、是否有异常的行为举止。
(二)认知
傅金芝等人通过研究发现,智力与戒毒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其他专家的研究结果也显示戒毒者认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低,缺乏准确的自我评价,从而提出在戒毒期间,应重视对知识的学习和能力的发展,劳教人员对知识的掌握有利于改善或提高其认知水平,同时,研究结果显示戒毒者社会和自然常识等方面的知识比较匮乏,从而影响了其认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8]。因此对戒毒效果的评估,应将劳教人员对常规、辅助教育的认识、掌握情况作为以一项内容。包括:
1、是否通过相应考试(包括记分考核及复核考试、常规教育考试、心理卫生宣传员考试等)
2、是否掌握教育活动的目的;
3、对参加各种教育活动的感想(包括口头和书面感想)是否深刻;
4、是否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
5、是否对毒品和吸毒行为的危害性有深刻的认识;
6、是否对自己吸毒的方式有正确的认识;
7、是否能正确看待因吸毒行为被劳动教养;
8、是否有改变的决心。
(三)心理
郭念锋提出,周期节律性、意识水平、暗示性、心理活动强度、心理活动耐受力、心理康复能力、心理自控力、心理自控力、社会交往、环境适应能力是心理健康十条标准[9]。针对吸毒人员,专家认为戒毒的关键是心理戒毒,心理戒毒的关键是有戒毒决心和毅力,即提高心理健康水平。魏洁等人在研究中发现,海洛因依赖者的心理问题以焦虑最为突出[10];刘闯等人研究认为,药物渴求是导致海洛因依赖者脱毒后复吸的主要因素[11];李兴富等认为,情绪波动是导致心理渴求的最主要原因之一[12];金枝等人研究发现,海洛因依赖者存在心理防御机制的缺陷,应对心理压力及挫折的能力较差,并且躯体依赖机制影响较小[13]。这些研究成果表明吸毒人员的心理健康水平较低,如果我们能够帮助其改善心理健康状况,将有助于增强其对毒品的防御能力。在调查中,我们也发现,在随机抽取的60人卡特尔十六种人格因素测验结果中,36.33%的C分(稳定性)低于4.5分,33.33%的Q4(紧张性)高于6.5分,53.33%的人 心理健康因素得分低于常模22分。因此,对吸毒人员心理的评估主要是评估其心理健康状况的改善情况。在戒毒模式的各个阶段,可以组织吸毒人员填写症状自评量表等一系列心理测试,测查其心理健康状况,包括:
1、是否掌握了一定的心理调节方法;
2、自信心是否有所增强;
3、情绪适应性是否有所增强;
4、药物渴求是否有所改善;
5、应对心理压力及挫折的能力是否有所提高;
6、有无精神障碍或严重心理疾病的特征或倾向。
(四)生理
对生理状况的测查主要包括身体健康状况和体质状况。根据魏洁等人的研究,海洛因依赖者自然戒断过程中血压主要表现为降低,而心率有不同程度的加快。众多研究也显示,毒品对人的循环、消化等各个系统都有损害。根据我所戒毒模式的内容,需要对吸毒人员进行康体训练,因此,通过训练,其体质状况应有所改善。因此,对生理状况的测查应包括:
1、体检状况:
(1)坐位血压是否正常或趋于正常;
(2)心率是否正常或趋于正常;
(3)体重趋于标准体重或达到标准体重;;
(4)身体的其它系统或部位是否正常或趋于正常。
2、体质状况:
根据我所戒毒模式中关于康体训练的有关规定,对体质状况测查内容主要有:
(1)坐位体前屈成绩是否有所提高;
(2)闭眼单脚站立成绩是否有所提高;
(3)立定跳远成绩是否有所提高;
(4)持哑铃扩胸成绩是否有所提高;
(5)俯卧撑成绩是否有所提高;
(6)短距离往返跑成绩是否有所提高。
二、评估方法及实践
根据评估的有关理论,被评估者、知情人和其他有关人员是评估信息的主要来源。在劳教场所,被评估者即劳教人员本人,来自被评估者的信息非常重要,但是由于环境的限制和其自身的特点,以及个体主观判断的影响,劳教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提供的信息并非完全可靠,需要我们加以分析。知情人在劳教场所主要是指劳教人员亲属、所在大队干警、所在班组中的其他劳教人员以及其他了解当事人的人。由于知情人和当事人的关系不同,知情人的判断能力不一以及知情人的个性态度等,都会影响所提供信息的客观性,因此对获得的信息也要加以分析才能利用。
实践中,评估的方法很多,经常应用的方法有观察法、调查法、心理测验法、实验法等。其中,观察,是评估者获得信息的常用手段,是在评估中观察内容常包括仪表、体形、人际交往风格、言谈举止、注意力、兴趣、爱好、各种情境下的应对行为等;调查法包括晤谈法(访问法)和问卷法。晤谈法主要是通过与被试者晤谈,了解其心理信息,同时观察其在晤谈时的行为反应,以补充和验证所获得的资料,进行描述或者等级记录以供分析研究。其效果取决于问题的性质和研究者本身的晤谈技巧。座谈也是一种调查访问手段;心理测验法是指在评估工作中以心理测验作为心理或行为变量的主要定量手段;实验法是对某一生物性(或心理行为)变量进行实际的客观的直接测量,获得绝对的量化记录。但是,在心理社会和行为领域,这种方法受到客观的限制,往往仅作为临床护理工作中的辅助变量由于评估是评估者根据知识、经验进行评价、估计的过程,因此,单纯使用一种方法,有可能失之片面,将多种方法结合起来使用,收集到的资料才更全面,评估的经过才更具科学性,从而在工作中真正发挥其价值和作用。
根据工作实际,对劳教人员的改好评估可以观察法、调查法、心理测验法为主要方法,具体如下:
(一)行为
对行为的评估主要采取三种方法:
1、查阅档案资料。包括:
(1)计分考核奖扣分情况;
(2)奖惩情况;
(3)队列训练考核情况。
2、个别谈话。包括:
(1)向所在大队干警了解情况;
(2)与劳教人员本人谈话,了解情况。
3、观察。主要是在个别谈话中观察劳教人员行为有无异常。
(二)认知
对认知的评估主要采取三种方法:
1、查阅档案资料。包括:
(1)学籍卡记载的入、出所及常规教育考试情况;
(2)参与教育活动的书面总结、感想;
(3)书面总结、感想中对被劳教、吸毒和戒毒的认识、态度。
2、个别谈话。包括:
(1)向所在大队干警了解情况;
(2)与劳教人员本人谈话,了解情况。
在谈话中主要了解劳教人员对教育活动的目的、自己的收获等问题的认识;对自己行为的违法性、所采取的吸毒毒品的方式的危害性的认识;对吸毒和戒毒及被劳教的态度;戒毒的决心和信心等。
3、观察。主要是观察劳教人员是否对被劳教等问题有抵触情绪。
(三)心理
1、查阅档案资料。查阅心理档案及分类、复查情况。
2、心理测验。包括:
(1)卡特尔十六种人格因素测验;
(2)症状自评量表;
(3)情感平衡量表;
(4)其它有针对性的心理测验。
3、个别谈话。主要是在个别谈话中验证该人的心理健康状况,了解其改变或成长,特别是戒毒的决心、信心、毅力、对挫折的承受能力等心理社会功能。
(四)生理
1、查阅档案资料。包括:
(1)体检情况及复查情况;
(2)康体训练考核情况;
(3)参与运动或健身、队列训练情况。
2、个别谈话。主要是在谈话中了解该人身体健康状况和体质状况的改变情况。
三、评估的机构
由劳教所戒毒工作考评小组负责评估鉴定,小组由管理、教育、生活卫生等人组成,大队和医务室做好相关配合工作。评估鉴定中的相关内容由相关部门提供。
四、评估标准
根据评估的四个维度设立的24个项目,由于彼此有着密切联系,因此,笔者将其评价分值设为10分,有评估机构根据劳教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分。由于评估维度中行为、认知中的部分内容具有特殊性,对它们的评价应有一定的标准,其标准可以参照劳教人员晋级标准。由于心理、生理方面有缺陷或不足的个体属于弱势群体,更应得到关注和帮助,因此,如果个体因为这方面的不足而不能接受更全面的教育,将不符合人本主义原则的,也不利于教育挽救质量的全面提高,所以,笔者认为对认知、心理和生理维度的评估不应划定具体标准。故对于行为和认知中的项目分别满6分、两个维度的总分满72分视为合格;对于心理和生理维度的项目只要比前一次评估得分高即表示教育工作有效果,但对于得分不高于前一次评估得分或各项未满6分、总分未满72分的,不影响其晋级或转入下一矫治期。
(一)行为评估标准
1、“一守则两规范”能够背诵,并遵照执行(当月本人无违纪扣分,季度内扣分不超过两次,且扣分分值不超过30分);
2、队列训练达到标准;
3、个人卫生、宿舍卫生、着装仪表、文明礼貌等符合规范要求;
4、无异常的行为举止。
(二)认知评估标准
1、“一守则两规范”记分考核奖惩制度书面考试达80分,入出所教育、常规教育考试合格;
2、清楚掌握参加各项教育活动的目的;
3、对参加各种教育活动的书面感想(文盲可以由他人代笔)独立完成,且进行较深入的分析,对参加教育活动的收获,自身的不足和努力方向有比较清楚的认识;
4、至少掌握一种心理调节的方法。
五、评估程序
人格的改变是长期的,根据卡特尔十六种人格因素测验的有关要求,对该测验的应用不能过于频繁,可以在入所时和解教前开展,进行对比。症状自评量表、药物渴求测验则可以在各个阶段组织吸毒人员填写。
(一)转所矫治期
1、时间:
转所矫治期评估于劳教人员入所后1周内完成,在转所矫治期结束前1周内重新进行评估。
2、评估程序:
(1)查阅劳教人员档案,将档案中关于劳教人员行为、认知、心理、生理等方面的有关内容做好记录分析;
(2)查阅劳教人员心理档案,根据卡特尔十六种人格因素测验、症状自评量表等测试情况了解其人格特征、心理健康状况及分类情况;没有初始心理档案的,由心理咨询员负责建立,并对结果进行分析;
(3)进行情感平衡量表等心理测试,并对测试结果进行分析;
(4)进行体质测试,根据我所《劳教人员康体训练体能考核标准(修订)》,掌握劳教人员体能考核情况;
(5)进行体检,掌握劳教人员呼吸、血压、脉搏等情况;
(6)进行个别谈话,对劳教人员情况做总体把握与评价。
(二)戒毒康复期
1、时间:
在康复期结束前2周内进行评估。
2、程序:
对转所矫治期结束评估程序中规定的内容重新进行评定。
(三)戒毒巩固期
1、时间:
在巩固期结束前2周内进行评估。
2、程序:
对转所矫治期结束评估程序中规定的内容重新进行评定。同时,将韩氏治疗仪的应用情况和记录做参照。
(四)社会适应期
1、时间:在巩固期结束前2周内进行评估。
2、程序:
(1)进行卡特尔十六种人格因素测验、症状自评量表测验、瑞文推理测验、防御机制测验,对测试结果及分类进行分析。
(2)对转所矫治期结束评估程序中规定的其它内容。
第三章 劳教所教育矫治评估
一、评估维度
对劳教人员的管理工作其实是通过规范劳教人员的行为,培养其良好的行为习惯,从这个意义上讲,管理是一种很好的教育方法。劳教所的劳动生产是对劳教人员的劳动矫治,因此,劳教所的教育矫治工作应涵盖教育、管理、劳动三大方面,其评估也应从这三个维度出发。
(一)教育
对劳教所教育工作的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
1、教育内容的设置是否合理;
2、教育措施的实施是否规范、科学;
3、对教育效果的总结是否客观。
(二)管理
对劳教所管理工作的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
1、管理的方式方法是否规范、科学;
2、管理的实施是否深入;
3、对管理的目的是否能够实现。
(三)劳动生产
对劳教所劳动生产工作的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生产项目设置是否合理;
2、教育措施的实施是否规范、科学;
3、劳动生产的目的是否能否实现。
二、评估的方法及实践
根据工作实际,对教育矫治的评估可以观察法、调查法、访谈法为主要方法,具体如下:
(一)教育
对教育的评估主要采取三种方法:
1、观察。包括:
(1)教育的内容设置情况;
(2)教育的方法、时间是否科学、合理;
(3)教育的目的是否达到。
2、查阅档案资料。包括:
(1)教育簿册是否规范、科学;
(2)教育及格率是否达到标准;
(3)教育目的是否达到。
3、个别谈话。包括:
(1)向教育干警和其他干警了解情况;
(2)与劳教人员本人谈话,了解情况。
(二)管理
对管理的评估主要采取三种方法:
1、观察。包括:
(1)管理的方法、时间是否科学、合理;
(2)管理的目的是否达到。
2、查阅档案资料。包括:
(1)管理簿册是否规范、科学;
(2)管理的目的是否达到。
3、个别谈话。包括:
(1)向管理干警和其他干警了解情况;
(2)与劳教人员本人谈话,了解情况。
(三)劳动生产
对劳动生产的评估主要采取三种方法:
1、观察。包括:
(1)教育的内容设置情况;
(2)教育的方法、时间是否科学、合理;
(3)教育的目的是否达到。
2、查阅档案资料。包括:
(1)教育簿册是否规范、科学;
(2)教育及格率是否达到标准;
(3)教育目的是否达到。
3、个别谈话。包括:
(1)向劳动生产干警和其他干警了解情况;
(2)与劳教人员本人谈话,了解情况。
三、评估的机构、标准、程序
由劳教所季度考核小组评估三方面的内容,也可将最近一次的季度考核情况作为评估结果。
参考文献:
[1] 参见薛永兴,《劳教场所构筑开放式教育模式的实践与思考》,《中国司法》2004年第12期第23页。
[2] 参见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定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出版,2002年修订第3版(增补本)。
[3] 参见马立骥主编,《心理评估学》,安徽大学出版社、究竟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年5月第1版,第11页。
[4] 参见马立骥主编,《心理评估学》,安徽大学出版社、究竟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年5月第1版,第12页。
[5] 参见马立骥主编,《心理评估学》,安徽大学出版社、究竟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年5月第1版,第14-15页。
[6] 参见薛永兴,《劳教场所构筑开放式教育模式的实践与思考》,《中国司法》2004年第12期第23页。
[7] 参见郝伟著,《我国吸毒现状、相关问题与对策》,《中国药物依赖杂志》网络版。
[8] 参见傅金芝等著,《71例戒毒者的智力状况调查与分析》,《中国药物依赖杂志》网络版。
[9] 参见郭念锋主编,《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心理咨询师(上册:基础知识)》,民族出版社出版。
[10] 参见魏洁、王志纲、张引国、赵竹林著,《海洛因依赖者自然戒断过程中血压、心率的变化及心理状况》,《中国药物依赖杂志》网络版。
[11] 参见刘闯等著,《海洛因依赖者脱毒后药物渴求的初步调查》,《中国药物依赖杂志》网络版。
[12] 参见李兴富,张琼,淤泽溥著,《385例海洛因依赖者脱毒治疗康复其心理渴求成都调查分析》,《中国药物依赖杂志》网络版。
[13] 参见金枝、罗继明、苏俊义、童伟鹏著,《防御方式问卷在海洛因依赖者中的测评分析》,《中国药物依赖杂志》网络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