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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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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体制
浙江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理念
2014-07-25 23:10:54 来自:浙江省戒毒管理局 作者:杜新忠转 阅读量:1

  一、总理念:

  1、规范化执法。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要以《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坚持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将管理性、矫治性、服务性融于执法与戒治相统一的过程,形成宽严相济、张弛有度的戒毒氛围。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规范执法的自由裁量权,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体现公平正义。
  
  2、人文化管理。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从戒毒人员的本质属性和身心特点出发,确立他们戒毒的主体地位,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要将人文关怀、帮扶救助贯穿于戒毒工作全过程,通过建设医院式、校园式、社区式的戒毒矫治氛围,最大限度地激发和戒毒人员主动戒毒的内在动力和积极性,实现由“要我戒”到“我要戒”、“我能戒”的目的。
  
  3、专业化戒毒
  
  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要坚持科学戒毒的原则,善于借鉴国内外先进戒毒经验,积极探索戒毒工作的客观规律,综合运用医学、心理学、康复运动学、社会学、教育学等专业知识,引入个案化矫治、循证矫治、功能恢复性矫正等专业方法,加强对戒毒人员的戒毒医疗、康复训练和心理矫治,改善他们的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提高他们戒除毒瘾和抗复吸能力,提升戒毒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社会化矫治
  
  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要坚持系统、开放的原则,主动融入社会综合治理的大环境中,树立“大戒治、大矫正”观念,坚持以戒毒场所为主,积极借助社会力量,着力构建社会化支持系统。要整合家庭、社会、有关职能部门等三方资源,发挥民警队伍、社会专业人才队伍、家庭社工队伍等三支力量,加强联系协作,形成社会化矫治的平台,实现矫治工作由所内向所外延伸,矫治成果持续巩固,不断提高戒毒人员的操守率。
  
  二、“八破八立”:
  
  一是破除“重惩罚轻戒毒”的思想,树立科学戒毒、治病救人的理念。要坚决克服对戒毒工作根本目标、价值追求把握不牢、角色定位不准、忽视培养戒毒人员戒毒意愿、传授戒毒方法、促进其身心健康等问题。正确认识戒毒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属性,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促进戒毒工作方式由“惩戒型”向“康戒型”转变。
  
  二是破除“重强制轻服务”的思想,树立人文关怀、服务帮扶的理念。坚决克服过于强调戒毒人员违法者身份、管理方式简单粗放,以管代教、以罚代教,过于偏重强制管理,忽视寓服务于管理之中,执法人性化凸显不够等问题。在依法严格管理的前提下,融管理、教育、服务为一体,突出以真情感化人、以文化引导人、以教育转变人、以服务体贴人,实现管理方式由行为监管型向心灵引导型转变。
  
  三是破除“重安全轻矫治”的思想,树立安全为先、矫治为本的理念。坚决克服以安全稳定替代一切,简单地满足于“不出事故”、忽视矫治工作的主导地位、或者将两者对立起来,顾此失彼、或极左极右的倾向性问题。既要以安全稳定为矫治工作的前提,又要以提高戒治效果为根本目标;既强化底线思维,又突出工作中心,妥善处理场所安全与教育戒治的辩证关系,以稳定的环境确保教育矫治的有效开展,以教育矫治质量的提升更好地促进场所持续稳定,实现既要“不出事故”更要“矫治育人”的工作目标。
  
  四是破除“重形式轻实效”的思想,树立循证矫治、因人施教的理念。坚决克服戒毒工作中过于注重短期效应、求大求新、追求形式、搞一阵风,忽视工作措施的可行性和持续性以及戒毒实际效果等问题。要积极探索科学的戒毒矫治方法,力求做到戒毒矫治目标清晰、内容深刻、形式系统、方法科学、循证运作、因人施教,真正发挥戒毒矫治的功能作用。
  
  五是破除“重劳动轻康复”的思想,树立科学评估、注重康复的理念。坚决克服经济效益至上、矫治功能淡化,忽视康复训练的系统性和针对性,诊断评估的科学性不够等问题。要注重生产劳动的康复作用,将职业技能培训与康复劳动结合起来。要制定科学的诊断评估标准,突出戒毒人员戒毒意愿、身心康复和拒毒能力的考核权重,客观反映戒毒效果。
  
  六是破除“重经验轻创新”的思想,树立学以致用、强化技能的理念。坚决克服墨守成规、因循守旧、安于现状、无所作为、习惯于用传统思维和制度惯性开展戒毒工作等问题,坚持与时俱进、敢为人先,积极探索戒毒工作新机制新模式。要致力于创新学习模式,开展分类分层培训,强化民警知识更新,掌握戒毒工作的基本技能,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戒毒工作队伍。
  
  七是破除“重隔离轻开放”的思想,树立开放戒毒、社会支持的理念。坚决克服闭门办所搞戒毒、忽视吸纳社会资源力量共同参与、所地衔接不畅、后续照管不力等问题,坚持用“大安全、大戒毒、大矫治”的思维,将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放到整个社会综合治理大局中,加强与社会、家庭的紧密联系与合作,努力修复戒毒人员的社会和家庭关系,更好地优化戒毒工作环境。
  
  八是破除“重眼前轻长远”的思想,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甘当铺路石的理念。坚决克服安于现状、盲目乐观、急功近利和主观臆断、忽视对戒毒工作谋划的前瞻性、计划性等问题,坚持以战略眼光和大局观念,坚定戒毒工作信念,立足长远,精心谋划,因地制宜地制定戒毒工作发展规划,大胆实践探索,形成自身特色,造就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工作不可替代的独特优势,努力在减轻毒品危害性、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完善中发挥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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