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迫戒毒计划
根据徵教署推行的强迫戒毒计划,法院可命令因犯法而被判监的药物依赖者接受强迫戒毒治疗。
徵教署辖下设有两间戒毒所,一间是为男犯人而设的喜灵洲戒毒所,另一间是为女犯人而设的芝麻湾戒毒所。犯人的羁留时间由两个月至12个月不等,视乎戒毒的进展而定。犯人在康复后必须接受强制监管,如在监管期间被发现服用违禁药物,可被召回戒毒所再次接受治疗。
这项深切的戒毒计划,包括详细的体格检验和治疗、工作治疗、个别和小组辅导,以及获释后的就业和住宿安排,旨在协助犯人彻底康复。
二、自愿住院治疗和康复计划
香港提供自愿戒毒治疗和康复服务的非政府机构包括: 巴那巴爱心服务团、明爱黄耀南中心、灵爱青年中心、香港晨曦会、香港戒毒会、圣士提反会、基督教互爱中心、美沙酮治疗计划,自一九七二年起,香港便以自愿门诊方式,为海洛因倚赖者提供美沙酮代用治疗和戒毒治疗计划。这项服务其后不断扩展,以应付日益增加的求诊人数。目前本港有超过一半的被呈报滥用药物者服用美沙酮。
这项由卫生署推行的美沙酮治疗计划,分为代用治疗和戒毒治疗两种服务,供求诊者选择。代用治疗计划较受求诊者欢迎,求诊者每天获供应一剂美沙酮,以压抑海洛英毒瘾。戒毒治疗计划则以戒毒为目标,求诊者每天服用的美沙酮剂量会逐渐减少,直到完全戒除毒瘾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