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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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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体制
浙江劳教系统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的主要作法
2009-12-26 14:43:43 来自:杜新忠戒毒网 作者:杜新忠 阅读量:1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司法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工作办法(试行)》精神,浙江省劳教局先后以省司法厅的名义会同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省禁毒办等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浙江省关于认真做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投送交接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严重疾病认定标准》、《浙江省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暂行规定》和《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共同构成了浙江省劳教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基本制度体系,有效规范了全省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科学评定了戒毒效果,保障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自诊断评估工作开展以来,浙江省劳教系统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违规违纪率同比劳教人员有明显下降。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参与康复训练、心理脱瘾和康复劳动的积极性得到显著提高。主要做法是:

  一、周密部署、健全机构

  自下发《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关于对<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颁布前已入所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适用衔接问题的通知》后,浙江省劳教系统各强制隔离戒毒单位均在第一时间结合单位实际,成立了诊断评估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诊断评估工作。并研究制定了详细的评估工作计划,提出了具体的衔接要求,使广大警察能够明确掌握诊断评估工作的相关规定,有效保证了诊断评估工作的客观规范与公平公正。

  二、强化学习、注重引导

  浙江省劳教系统各强制隔离戒毒单位通过组织警察自学、大会讲解、座谈会讨论、书面测试等形式让警察在第一时间了解诊断评估工作的最新规定;通过各类所内宣传媒介和大队点名、中队讲评、小组民主生活会、个别谈话教育等形式,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宣传、讲解《实施细则》和《关于对<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颁布前已入所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适用衔接问题的通知》的精神,了解掌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对诊断评估的想法、顾虑,及时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激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参与戒毒治疗的积极性。

  三、规范操作、细致排摸

  自下发诊断评估工作规定之后,浙江省劳教系统各强制隔离戒毒单位对《实施细则》下发前已经入所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了规范的考核衔接,通过法规上墙、考核分公示、提供申诉途径等方式,对每一名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计分考核情况进行逐一复核,逐步建立健全了涵盖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戒毒各个期间考评结果和考评意见的数据库,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诊断评估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各强制隔离戒毒单位在完成考核衔接之后,相继科学系统地组织了体质改善情况测试和心理脱瘾情况测试,及时清晰地反映诊断评估进展情况。并对符合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满一年的戒毒人员进行了全面的排摸,对排摸出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按照《实施细则》开展了首批诊断评估。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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