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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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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体制
浅析戒毒教育矫治社会延伸和参与安置帮教社会化体系问题
2010-10-16 15:58:05 来自:南宁罗文强制隔离戒毒所 作者:郑军 阅读量:1

  摘 要:司法部副部长陈训秋同志在《坚持贯彻首要标准,提高监管教育改造质量》的讲话明确提出了两个“重要标准”和“一个延伸”,这是对监狱劳教机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首要标准”的具体要求。作为司法行政系统重要组成部分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如何在认识上重视,在职能上实践,以适应时代和发展的需求,完成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新的历史使命,创新工作体制, 2008年区司法厅组织全区监狱劳教单位开展以“强基层”和“强安置帮教”为主要工作目标的“结对子”工作,笔者参加了第一期工作,结合我所教育矫治社会延伸和解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的实践,就如何实现教育矫治工作的社会延伸以及参与安置帮教社会化体系尝试作一些肤浅的探讨,不足之处,请予以指正。

  关键词:戒毒制度 教育矫治 安置帮教 社会延伸

  一、背 景

  自2008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颁布实施以来,各地司法劳教机关顺应禁毒工作制度的法制发展,根据司法部的工作部署,陆续挂牌开展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贯彻“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特别是充分发挥了教育矫治工作的优势方面,显现了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应有之义,随着中央领导“首要标准”的提出,司法部领导又明确了两个“重要标准”和“一个延伸”,即把戒毒人员遵纪守法作为改造工作的重要标准;把戒毒人员思想、文化、技术教育效果作为教育矫治工作的重要标准;司法机关戒毒场所工作要面向社会,跟踪支持,实现教育矫治工作的社会化,以提高解戒人员遵纪守法的操守率来切实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各级领导高屋建瓴,顺应新形势的发展,转变戒毒理念,理清工作思路,找准突破口,为我们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了方向,如何将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探索出一条新的发展路子,努力完成禁毒法赋予我所的工作任务,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戒毒教育矫治工作社会延伸的内涵和重大意义

  传统社会教育理论认为:教育作为一种对人施加影响的活动,是社会得以发展的永恒动力①。而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机关的教育矫治工作是指对戒毒人员进行重新塑造、实现其再社会化的手段的系统化影响活动。戒毒人员作为教育矫治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机关的教育工作与社会教育相比,在内容上、方式方法上有所区别,既要贯彻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体现重在教育、立足于挽救的内在本质,不断提高教育矫治质量,又要遵循了社会教育工作的规律特点,主要体现在一要立足于面向社会,跟踪支持,实现教育矫治工作的社会化,以提高戒毒人员遵纪守法的操守率来切实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二要积极参与解戒人员的安置帮教,实现教育矫治工作延伸,以提高解戒人员的戒毒效果切实降低复吸率。

  强制隔离戒毒教育矫治工作的本质属性决定了教育矫治工作的社会延伸重大意义和价值作用是有利于充分凝聚社会各界的力量和整合社会可用资源,使戒毒工作成为全社会的关注点,集思广益,不断改进和创新教育矫治、安置帮教的方式和途径;有利于提高教育矫治和安置帮教效果,变被动接受改造为主动重塑新生,发挥戒毒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从思想上、行为上彻底摆脱过去,重新融入社会,得到尊重和认可;有利于戒毒人员改变,即通过教育矫治延伸和安置帮教社会化,戒毒人员进入社会新环境、学习新事物、建立人生新目标,改变旧的生活方式、根除旧的错误思想、远离旧的交友圈子。

  三、戒毒工作教育矫治社会化延伸的实践

  通过开展结对子工作的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强制隔离教育矫治的社会延伸是指所内面向社会和解戒后跟踪支持两个职能范畴,围绕这两个职能认真扎实开展三项具体工作。

  (一)所内社会帮教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由于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深刻变革,社会帮教支持系统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所从2008年6月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伊始,就着手在所内帮教方面作了有有益的尝试,通过与全区各送治地域的党委政府、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建立定期所内帮教工作机制,同时在强制隔离戒毒大队每年不定期开展二次以上戒毒人员家属与戒毒人员所内亲情恳谈会,让戒毒人员家属理解戒毒工作的意义,配合做好戒毒人员的矫治工作,使戒毒人员充分体验社会关注和家庭亲情,激发内在戒毒动机,积极投身戒毒矫治生活。通过采取上述形式多样、多管齐下的方式落实帮教,实现监所内帮教和社区帮教相结合,亲友帮教和志愿者帮教相结合;社会帮教和专职帮教相结合,实现了所内社会帮教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所内教和社会教育资源育整合化。社会发展对人的素质要求愈来愈高,竞争愈来愈激烈。戒毒人员解戒后要顺利回归社会,关键是就业谋生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当前我所在教育矫治过程中也充分整合自身资源和社会资源,引进或外出培育民警师资队伍,积极联系组织外部职业培训力量进所开展教学活动,提高课堂化教学水平,鼓励社会职业技能教育力量进所办班培训,提高戒毒人员解戒后的就业谋生能力,尤其重视文化结业颁证和职业技能培训等级颁证的工作,切实提高戒毒人员各类教育颁证率,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场所的教育效果得到确认,戒毒人员的教育效果获得资格认证,增大就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社会适应性的份量,创新了教育机制和方法手段,效果非常明显。

  (三)戒毒教育矫治质量跟踪问效常态化。为切实解决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衔接难、管控难、帮教难、就业安置难的具体问题,我所在开展“结对子”工作过程中,首先是依托当地司法机关建立了戒毒人员信息数据共享系统,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全面了解相互的工作,掌握戒毒人员的具体情况,其次是与当地党政机关、政法部门、企事业单位广泛联系,协商解决衔接、管控、帮教、就业安置等对接问题,大胆探索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对接,突破禁毒法实施后的法规滞后的瓶颈,尝试开展三种戒毒工作模式的有序对接,促进戒毒人员顺利实现回归社会化进程。同时我所适时开展解戒、所外就医人员教育矫治质量跟踪调查工作,通过电话、网络、面谈、追踪等手段,了解和掌握解戒、所外就医人员回归社会的现实表现,后面临的困难、问题,促进、巩固了教育矫治成果。

  通过我所近二年的教育矫治社会化延伸,既有利于整个社会对戒毒工作社会效益的认同,能够定期、准确获取解戒人员遵纪守法操守或重新违法犯罪的真实情况,又能将反馈信息及时应用于改进戒毒教育矫治工作,为戒毒教育矫治质量效果提供实证依据,达到了场所、送治地和戒毒人员三方共赢的效果。

  四、参与安置帮教社会化体系的实践体会

  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③及近年来中央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每年都发布当年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要点,都明确认定刑释解戒安置帮教社会化就是指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做好帮教工作,特别要充分发挥各相关单位的资源的优势,将安置帮教工作有机地融入地方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有关环节之中,是一种运用多元主体参与,对解戒人员进行主动而非强制性的开放式活动。结合笔者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实践经验,个人认为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参与安置帮教社会化体系工作,应当着重于以下三个方面问题。

  (一)树立安置帮教社会化理念。近年来,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经济利益调整,安置帮教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日益显现,仅依靠政府和职能部门进行管理,难以达到工作目标,只有依靠和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才能实现预期目标。因此,整合社会资源组建社会团体,构建安置帮教工作社会化的良好载体是各级政府、职能部门领导应当树立新的理论,也就是说继续抓好工、青、妇、老、残等传统的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帮教的基础上,积极培育民间组织和动员个人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发挥其资源和人才方面的优势,以灵活多样的形式提高安置帮教效果。

  (二)所内戒毒与安置帮教的无缝对接。中央综治委的刑释解教工作要点明确指出要以加强衔接、帮教、安置、管理为重点,使刑释解教人员出去有人接,回去有人管,无业有人帮,创业有人扶,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②。由于送治地地方政府、公安机关和场所的职能所限,在解戒后的衔接工作方面的力度薄弱,与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的安置帮教、管理控制不可避免地脱节,送治地机构采取将重新违法犯罪的戒毒人员再次送戒或批捕,甚至为了办案指标的需要,将刚刚戒毒人员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又重新送回戒毒场所,并没有对回归的戒毒人员进行相应的安置帮教,使场所的戒毒矫治工作效果流于形式,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戒毒场所应当与戒毒人员所在的党委地府、公安机关建立无缝对接机制,即将经过戒毒人员在场所进行戒毒矫治的综合情况进行相互通报,做好人员和档案的移交接送,特别是开展回归社会危险性评估、加强和改进衔接、重新违法犯罪人员管控等帮教安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最终实现戒毒人员在送戒、脱毒、巩固、回归和管控五个环节的全程化管理措施,实现戒毒工作科学化的工作目标。

  三是着手招募和培训安置帮社会工作者。安置帮教工作的专业性很强,很多工作非专业人士所能完成。当前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二十多年的戒毒矫治工作成果,培养了一大批包括戒毒管理、教育矫治、心理咨询和医疗救治方面的技术型人才,在参与安置帮教社会化体系的建设过程中,可以充分发挥和利用这一批人才的知识和经验,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集中为送治地的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和村居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及社会志愿者进行包括戒毒管理、教育矫治、心理咨询和医疗救治方面专业基础知识的轮训,提高他们帮教工作的理论水平和技术能力,实现安置帮教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同时,通过轮训与各地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的沟通,场所也能够了解当前安置帮教工作的实际工作效果和存在的问题,改进和完善场所的戒毒矫治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场所戒毒矫治工作的效果延伸。

  诚然,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戒毒矫治工作在转变戒毒工作理念,创新管理、教育和救治的工作模式的过程,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不如意,特别是面临我国当前社会转型时期,国家社会经济战略不断变化发展的各种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存在所导致的诸多困难,以司法体制改革必然带来的职能、职责变化的适应不良等问题,随着我们积极探索戒毒矫治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有效整合管理矫正、教育矫治、劳动习艺和医疗救治等四大科学手段,由里及外,建立起一套涵盖所内外戒毒和所内外安置帮教在内的流程式戒毒工作长效机制,就能实现有效控制和预防违法犯罪,为社会和谐发展、建设社会主义营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环境,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历史使命。


  参考书目:

  ①《强制隔离戒毒教育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作者:欧阳坚

  ②2008年3月25日中央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2 0 0 8年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要点》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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