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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余杭强制隔离戒毒所收治自愿非列管成瘾物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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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体制
司法行政戒毒社会化延伸工作研究
2025-01-17 10:57:29 来自: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 作者:邹钧 黎佳少 阅读量:1
  戒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社会工程,也是毒品治理的重要环节,它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司法行政戒毒机关加强和推进戒毒社会化延伸工作,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禁毒戒毒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践行《禁毒法》和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基本模式,促进戒毒工作融合开放,完善毒品治理体系,营造绿色无毒的社会环境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笔者认为,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背景下,司法行政戒毒机关要认真理清面临的挑战和存在的问题,与时俱进,努力创新各项工作职能,进一步拓展社会化延伸工作的深度及外延,不断开创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新格局。
  
  一、 推进司法行政戒毒社会化延伸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推动戒毒社会化延伸工作,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完善治理体系,坚持社会共治,广泛发动群众,走中国特色毒品问题治理之路的重要举措,必须深刻理解新时代下戒毒社会化延伸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保持发展定力,坚定不移推动戒毒社会化延伸工作走向纵深,确保党对戒毒工作的指示和部署落地落实、一以贯之。
  
  (一)开展戒毒社会化延伸是适应戒毒工作形势的现实需要。全球范围内非法药物的制造和缉获数量正创下历史新高,国内外毒情形势依旧严峻。以江西为例,在禁毒戒毒各部门重拳出击之下,江西省近6年吸毒人数连续下降,但毒情反弹风险尚未完全解除。同时受历史和现实等因素的影响,部分群众又对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心存偏见,对戒毒人员和解除戒毒人员存在多方面歧视。在此背景下,司法行政戒毒机关全力争取社会支持,拓展社会功能,加强社会互动,开展戒毒社会化延伸工作正是顺应时代发展需要的重要举措,将为解决戒毒工作的社会矛盾提供帮助,为戒毒工作的创新发展注入活力,为戒毒工作的保障开拓资源。
  
  (二)开展戒毒社会化延伸是戒毒机关践行司法为民的职责使命。戒毒人员来自社会又必须回归社会,没有社会各界的支持就做不好戒毒工作。开展戒毒社会化延伸工作,不仅将使戒毒人员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内优化教育资源,提高戒治质量,严密衔接流程,还将对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一系列戒毒措施的一体化运作、戒毒执法的规范化、透明化产生深远影响,切实提高戒毒机关执法的规范化水平,促进戒毒机关成为平安法治建设的坚实力量。
  
  (三)开展戒毒社会化延伸是戒毒工作融合发展的重要途径。戒毒工作融合发展是大势所趋。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将戒毒工作放在社会治理的大视野下来谋划,放在禁毒工作的大链条中来推动,放在戒毒人员再社会化的大工程中来实施。在与社会各界的交流合作中,使全社会形成了解戒毒、支持戒毒、参与戒毒的良好氛围。司法行政戒毒机关作为戒毒工作的主导者,要将各类社会资源有效整合、无缝对接,协调推动戒毒机关与政府部门、社会团体、爱心人士良性互动,共同形成戒毒工作合力。
  
  二、司法行政戒毒社会化延伸的工作现状
  
  戒毒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所内、所外力量的紧密协同配合,戒毒社会化延伸工作是以帮助吸毒人员回归社会为核心,探索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新方法、新模式、新举措,是推进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创新机制。从实践层面来看,我省各戒毒场所由于清醒地认识到社会化延伸工作对戒毒人员的戒治作用至关重要,因而在对其工作体系建设上给予了高度关注,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是在延伸内容上体现针对性。家庭是戒毒人员自然支持系统的核心。戒毒场所始终把戒毒人员的家庭支持建设放在首位,通过采取书信、亲情电话、视频会见、定期安排探访探视或特优会谈,设立亲情开放日等方式,尽量满足戒毒人员亲情需求,帮助他们重建良好的关系、改善家庭模式和经济状况;同时让家人最大限度地了解戒毒人员的具体表现情况,对戒毒人员消极矫治问题尽可能让戒毒人员家庭参与,协助戒毒所耐心劝导,排解其心理压力,增强戒毒信心。
  
  二是在延伸方式上突出多样性。当前我省戒毒场所基本上建立了以地方政府部门、社会爱心企业、高校、社会团体和志愿者为主体的帮教体系,通过采取“走进来”的方式,邀请他们从法律文化、安置就业、文体需求、戒毒规劝、后续照管等方面予以戒毒人员更多的帮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三是在延伸情境上注重匹配性。各戒毒所在对戒毒人员的特困帮扶上讲究针对性和人性化,针对部分戒毒人员家庭面临经济困境,主动联系戒毒人员所在地的安置帮教部门,予以戒毒人员力所能及的经济救助,有效避免了支持的错位,稳定了他们的戒治情绪,起到了积极的帮扶作用。
  
  三、司法行政戒毒社会化延伸工作的发展困境
  
  尽管如此,制约戒毒场所社会化延伸发展的瓶颈依然存在,影响社会化延伸的一些问题和困难仍较为突出。社会支持系统的不健全,减弱了戒毒机构的社会影响,无法在全社会形成关注戒毒、参与戒毒的良性互动,进而加剧戒毒工作的封闭和孤立。戒毒社会化延伸工作的现实困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戒毒社会化延伸工作的体制机制不畅
  
  1、立章建制不完善。后续照管作为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帮扶教育活动,其本身不具备法定性、权威性和严肃性。要确保后续照管工作顺利开展、有效执行,使他们更快更好地融入社会,必须要有完备的法律依据和政策制度。《禁毒法》中笼统规定了司法行政部门在禁毒戒毒工作的主体地位,但对于后续照管如何开展,由什么部门执行没有作出什么要求。随着禁毒形势日趋严峻,劳动教养制度退出,原劳动教养场所变更为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后,为了提升强制隔离戒毒成果,向社会延伸帮教措施,直到2015年我省出台《解除强制戒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指导站实施办法》后,全省各地相续出台本地后续照管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司法行政机关相关后续照管职能,但这仍只限于文件要求,未上升到法律层面。
  
  2、工作权责不对应。地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后续照管工作中陷入了“有责无权”的尴尬局面。后续照管实施细则规定,由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负责管理后续照管工作,但是司法行政机关没有权力对违规后续照管人员进行处罚。如遇到不按时报到、不接听电话回访等违纪现象,仅仅就停止后续照管,终止照管协议。由于没有惩罚措施,就会对其他照管对象带来负面效应,从而影响了司法行政机关在后续照管工作方面的权威性。然而在工作中,对后续照管工作考核,照管率、操守保持率又是作为指标对司法行政机关进行业绩考评,具体负责的人员如果考评较差又会被问责。
  
  3、保障机制未建立。根据后续照管实施办法与各地的实施细则要求,确定由设区市、县(市、区)、街道(乡镇)司法行政部门具体承担后续照管的工作,但在保障机制上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导致这三级司法行政部门难以按照规定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是兼职,而且,没有专门内设机构,办公经费也存在很多问题和困难。尤其是基层司法所,作为我国基层政法组织重要部分,担负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众多职能,现在又担负着后续照管工作,工作任务重,紧缺的人力财力难以确保后续照管工作开展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因此基层后续照管工作人员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很好地安心工作,流动性大,人员变动频繁,工作陷于被动局面,大大影响后续照管工作的效果。
  
  (二)戒毒社会化延伸工作的队伍力量单薄。
  
  1、专业力量不足。后续照管是对解戒人员帮教服务的活动,必须有一支职业化、专业化、规模化的执法队伍作为组织保障。同时,考虑到后续照管的社会化,应当充分依靠社会力量开展工作,建立以司法行政执法工作者为核心、社会工作者为辅助、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三位一体”后续照管工作队伍。然而,目前一些地方后续照管工作人员由于缺乏专业的戒毒、心理、教育等知识,经过简单培训匆匆上岗,有的甚至未经过培训。由于其自身对开展后续照管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专业知识欠缺,工作方式简单粗糙,与后续照管对象接触开展工作时,缺乏人性化的方法手段,感召力和亲和力不够,使工作效果大打折扣。
  
  2、社会群众参与少。后续照管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以及志愿者和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下,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实施教育引导、提醒帮扶的协议性服务活动,具有鲜明的群众性和社会参与性的特点。解戒人员回归社会,在社区街道中继续戒毒,无时无刻不与社会接触,不与群众接触,公众对后续照管对象支持、认可和谅解有利于他们顺利融入社会和保持操守,有利于其再社会化。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后续照管制度缺乏群众的认可,有的群众对后续照管对象持排斥态度,所以,在实际工作中,社会上表现出过度的忧虑、恐惧,不理解,尽量避免与后续照管对象接触;一些企业主则因为后续照管对象有污点而拒绝招收录用,这给后续照管工作带来许多困难,给后续照管工作人员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
  
  3、亲友配合不够。在后续照管的过程中,亲友的配合起着尤为重要的作用。父母的真切教诲,妻子的温馨鼓励,孩子的泪眼期盼,朋友的耐心劝解都是治愈后续照管人员的心灵良药。然而,笔者对基层司法所开展后续照管工作调研,发现部分后续照管对象回归社会后,不按协议要求,继续接触社会上的一些不良人群,参加一些不良“圈子”导致复吸再次强戒;还有的后续照管对象的亲友不仅不配合,反而助纣为虐,使我们的工作十分被动;一些亲友对后续照管对象存在歧视心理,担心对其生活、家庭造成不利影响,不愿意与他们交往,更不愿意配合参与对其帮教扶助。
  
  (三)戒毒社会化延伸工作的部门协助乏力
  
  司法行政戒毒社会化延伸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根据省厅和地方司法局的相关文件规定,戒毒社会化延伸工作涉及到司法局、戒毒所、公安、民政、人社、卫计委、乡镇(街道)、村委员会(社区)等多个单位部门参与。但由于后续照管相关文件大多数是司法行政单一部门文件,对上述部门缺少约束力,无法考核问责,致使他们对后续照管参与和配合不够。如对困难的照管对象帮扶时不予理睬,村委员会(社区)不积极参与照管对象跟踪管控,造成基层司法所工作疲于奔命等等问题。
  
  (四)戒毒社会化延伸工作的科技支撑不够
  
  以后续照管为重点的司法行政戒毒社会化延伸工作需要高科技支撑,是戒毒社会化延伸工作的性质所决定的。后续照管工作是一项开放性、动态性、及时性的工作,必须实时掌握后续照管对象的活动范围、思想动态、行为表现、奖惩依据等。依靠传统的人工工作模式,难以做到准确、及时、全面开展工作。必须依靠科技手段,依托信息化管理平台,充分整合各种资源,建立一种全新的工作模式,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管理监督、提升照管质量。但是,在后续照管办公条件环境中,大多数地方都没有配套相关科技设备,没有利用电子信息远程传递、GPS手机定位、工作统计数据填报自动生成、报到时指纹输入、人脸识别等高科技手段,服务于后续照管工作,没有建成司法行政系统互联互通的后续照管联网办公系统,无法对基层后续照管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实时监督考核,无法保障后续照管工作顺利开展。
  
  四、完善戒毒社会化延伸工作的基本框架
  
  (一)围绕一个核心,更好服务戒毒主业
  
  戒毒社会化延伸工作在制度设计、体系构建、标准建设上,都要以统一戒毒模式为核心,在“四区五中心”的流程框架下,在目标上向统一模式看齐,在实施上为统一模式服务,把社会化力量充分释放至戒毒工作全流程,确保包括戒毒社会化延伸工作在内的各项工作步调协同、行动一致,真正实现社会力量以我为主、为我所用。
  
  一是拓宽两条路径,更好发挥戒毒成效。在供给侧打造一条“吸收”路径。制定戒毒社会化延伸工作的发展计划和全年任务,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体系,为更多社会资源汇入全所戒毒工作拓宽道路、扫清障碍、增添动力。创新“引智引力”方式,灵活运用政策规定,发挥戒毒机关职能优势,更加主动联系各界社会力量加入戒毒大家庭中来,特别是要探索运用市场思维和策略,增加戒毒工作对企业的吸引力和聚合力,通过签订协议、现场招聘、共建培训基地等方式,让戒毒人员在技能培训、试工试用、就业帮扶等方面具有更广阔的回归空间和适应机会。
  
  二是在输出端打造一条“反哺”路径。依托以全媒体为载体的宣传途径、以院校合作为基础的融合途径、以志愿服务为内容的公益途径等,放大戒毒工作溢出效应,提升戒毒工作辐射力度,以场所安全实现社会安全,以主责主业推动社会和谐,以治理提升服务社会发展,为营造绿色、安全、无毒的社会大环境展现戒毒系统不可替代的价值作用。
  
  (二)强化三项保障,更好推动戒毒发展
  
  一是加强政策保障。组织力量开展调研攻关,全面分析新时代下戒毒社会化延伸工作的规律与特点,制定涵盖社会化延伸整体工作的规范与标准,提高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充分运用好“三项机制”激励保障作用,为真正在戒毒社会化延伸工作中出力尽力、兢兢业业的民警鼓劲撑腰,为敢试敢闯、先行过河的民警兜底负责,为干出成绩、蹚出路子的民警褒奖激励,通过政策保障,浓厚全所社会化延伸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资金保障。依法依规划拨专款,足额保障使用,坚持动态增长,确保相关工作正常开展。探索企业收益在引智引力过程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市场经营尝试为戒毒社会化延伸工作创造发展增量,引入更多社会积极因素参与戒毒事业。
  
  三是加强人力保障。在现有警务模式条件下,有效克服用警压力,在戒毒工作社会化条线上依事设岗,依事择人,特别是在外派社康社戒民警的选人用人上,要选拔更多有热情、有干劲、有能力的民警轮番充实到后续照管岗位上,更好指导各地后续照管工作,延伸所内戒毒效果。
  
  (三)搭建四个平台,更好开展戒毒工作
  
  一是搭建后续照管平台。在现有后续照管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平台化、常态化建设,扩大出所评估调查范围,将民警跟踪回访区域由单位所在地扩大至全省,定期开展跟踪调查,建立更加完整的出所人员信息库,充实平台数据基础;加强同地方公安机关、司法局(所)、社区等单位的合作,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形成制度体系共建、创新工作共推、回归人员共治、平台设施互联、数据信息互通、专题活动互动的“三共三互”后续照管模式。
  
  二是搭建志愿帮教平台。针对当前戒毒工作在医疗、心理、法援、戒治专业化方面的迫切需要,强化志愿力量的针对性引入,争取吸纳行业领军型专家加入志愿帮教队伍;加强同公益慈善机构的合作,共同建立与女性相关的戒毒慈善项目,提升帮教精准度;深化实施“千人工程”,强化“戒毒沙龙”品牌和“百名戒治典型”品牌建设,扩大戒毒典型在戒毒人员中的影响;积极组织志愿帮教活动,通过定期入所帮教、联合调研论证、开展论坛交流等活动,进一步固化志愿者队伍,加深志愿者对戒毒工作的心理认同和身份认同;加强本所民警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工作,以“青春力量”为主题凝聚更多青年民警参与戒毒志愿工作,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服务社会禁毒戒毒需要。
  
  三是搭建家庭支持平台。以推进戒毒社会化延伸工作为主线,建立双向沟通联系的长效机制,举办亲情开放日活动,凝聚戒毒合力;借助亲属学校平台,开展以道德法律、传统文化、毒品防范、人际关系等为主要内容的亲属讲堂,帮助戒毒人员修复家庭关系,增强预防复吸的对策;编写并免费发放《家庭防毒手册》,开展禁戒毒问答咨询,提升家庭毒品的认知能力和抵御毒品的意识。坚持以戒毒人员家庭为中心,各戒毒所在方便戒毒人员亲属视频会见的同时,更要建好以“互联网+戒毒”的远程服务站,安排专业人员推送禁戒毒知识、法律咨询、心理健康、生活指导、帮扶政策等资讯,提升服务均等性和便捷度。
  
  四是搭建媒体宣传平台。积极倡导“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生活理念,主动融入推进毒品预防教育工程主战场,依托戒毒场所建立禁毒法制教育基地,定期对社会各界特别是青少年进行开放;在候访区、探访室等重点部位建立法律公共服务平台,设置禁毒戒毒信息查询服务设施,陈列毒品危害宣传、戒毒方法介绍、戒毒成果展示等各类载体,发挥戒毒场所的宣传辐射效应。积极参与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大力开展禁戒毒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场所、进电台、进直播、进景区”等系列活动,增强全民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遏制和减少新吸毒人员滋生,推动无毒社会环境净化。丰富新兴传播方式,积极推进“智慧戒毒+防毒”信息全覆盖,运用“互联网+”信息化手段,建立戒毒微信公众服务平台、戒毒宣传APP、微信微博,依托省市两级法网和微信公众号以及法律服务队,在各地后续照管、社戒社康等公共区域设立自助式服务平台,投放戒毒智能机器人,开展点单式服务,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禁戒毒宣传大格局。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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