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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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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体制
当前司法行政戒毒场所面临的形势、任务探讨
2015-12-12 17:28:37 来自:天府戒毒网 作者:童立云 王富裕 阅读量:1

  2014年7月11日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会议召开,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全面做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在短短半年多时间内,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迎来了如此剧烈的政策冲击,对于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来讲可谓史无前例,对于基层戒毒场所来讲更是如此。因此,研究好场所当前面临的形势,梳理出历史赋予的使命,是司法行政戒毒场所顺应历史发展潮流的当务之急。

  一、形势良好,是场所难得的发展机遇期

  (一)顶层设计基本完成,发展方向定位明确

  2008年《禁毒法》正式实施,2011年国务院《戒毒条例》实施,2013年司法部127号部令发布《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2013年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办法》,201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等。上述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颁布实施,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奠定了政策法制基础,明确了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指明了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戒毒康复模式,构建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相结合的戒毒工作体系的方向,提出了依法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供科学规范的戒毒治疗、心理治疗、身体康复训练和卫生、道德、法制教育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等具体任务。

  (二)处于变革阶段,可为空间广阔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规划了到2020年要建立更加科学完善、戒治挽救吸毒人员能力明显增强的戒毒康复体系。2014年7月11日,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会议上,吴爱英部长明确提出了要坚持把戒毒人员的教育戒治作为中心任务,切实转变工作职能、工作理念、工作方式方法和管理方式,构建新的组织机构体系、新的工作标准、新的管理规范、新的政策保障体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干警队伍,不断提高戒毒工作水平,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戒毒管理职能作用,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司法行政戒毒制度。这些规划和要求都表明建立戒毒康复体系的紧迫感,需要做大量实实在在具体工作,如探索科学的教育矫治方式、方法,提高戒毒场所民警队伍的教育戒治能力,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中的工作规范和标准等。因此,对于戒毒场所来讲,任务较重,可以做的事情非常之多,可为空间广阔。

  (三)各方面较为重视,发展困扰减少,动力增强

  2014年1月,中央编办同意在司法部成立戒毒局,各省市、自治区也相继成立戒毒局,解决了组织领导问题。同时还明确了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禁毒工作负总责,要把禁毒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全面深化改革、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要求建立禁毒工作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将禁毒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禁毒工作保障,强化力量建设,建立与毒情形势和禁毒任务相适应、职能配置完善、岗位设置科学的禁毒机构和队伍,完善禁毒工作保障机制,加强禁毒法制建设,加大禁毒科技攻关力度,加强禁毒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保障水平。强戒工作作为禁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的任务非常艰巨而具体,那就是要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戒毒康复模式,构建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相结合的戒毒工作新型体系。由此可见,中央、地方、戒毒系统内对禁毒包括戒毒工作重视程度极高,责任明确、任务具体、保障有力,制约戒毒工作发展的困扰减少到历史最小,发展动力增强到历史最大。

  (四)禁毒形势严峻,需要场所发挥好职能作用

  据国家禁毒委办公室发布的《2014年中国禁毒报告》公布的数据,截止2013年底,我国累计登记吸毒人员247.5万人,2013年新发现登记吸毒人员36.5万人,依法处置强制隔离戒毒24.2万人,实际吸毒人数可能上千万,全国每年因吸毒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人民币5000亿元。四川登记吸毒人员17万人,其中35岁以下的占75%。由此可见,目前禁毒形势何其严峻,人数多、增长快、收治压力巨大,毒品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稳定的严重社会问题。对于戒毒场所来说,科学有效的开展对戒毒人员的教育戒治工作,挽救吸毒人员,还吸毒人员家庭幸福美满的生活,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是职责所在,是形势所需。

  二、任务艰巨,给场所工作带来巨大挑战

  (一)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民警队伍

  这虽是老生常谈,但对于当前戒毒工作,却又是当务之急,因为许多任务需要一支高素质民警队伍去完成。一是严格执行《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法治观念。首先要破除在长期劳教制度体制下形成的劳教思维习惯,具体讲就是“二劳改”、“监禁性”、“惩罚性”等植入民警队伍头脑内的观念;然后要明确强戒人员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戒毒的人,这与劳教人员在身份性质上有本质区别,树立依法收治、依法管理的观念,并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二是加强执法和专业能力建设。要建立完善各类执法制度并强化制度落地机制,不断规范民警队伍的执法行为;要通过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切实提高教育、戒治、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能,增强民警的履职能力和实际工作本领。三是运用科学的方法强化警力资源管理。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明确职责使命,强化纪律观念,保持清正廉洁;要将有限的警力资源安排到关键岗位,安排到戒毒工作第一线,充分调动民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激发他们将智慧运用于戒毒本职工作。

  (二)需要突出教育戒治中心任务

  一是切实转变工作职能、工作理念。戒毒场所的工作职能是戒毒。因此要紧紧围绕戒毒职能开展工作,去除劳教制度中过重的“监禁化痕迹”、“惩罚性”、“改造性”、“强制劳动”等特征;树立科学戒毒、综合矫治的理念, 树立个别化、科学化、社会化的现代教育戒治理念,综合运用管理、教育、治疗、康复等手段,更加注重戒治对象的犯因性需求和意愿,通过更有针对性、系统性的教育戒治措施和手段达到成功戒毒之目的。二是积极探索新的教育戒治工作方式方法和管理方式。一方面遵循“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的原则对劳教戒毒中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进行总结提炼;更重要的是要不断创新戒治方式方法,综合运用社会学、教育学、行为学、药理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丰富脱毒治疗、心理矫治、毒品危害教育、身体康复训练等戒毒方式方法。用科学的态度研究现代教育戒治理念在戒毒实践中的运用,研究禁毒形势、毒品种类、吸毒原因、吸毒人群等各类因素对戒毒工作的影响,借鉴国内外、医疗、心理矫治等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并结合实际为我所用。三是建立新的工作标准、新的管理规范。新的工作标准和新的管理规范包括场所工作的方方面面,如:收治环节中的入所体检、入所教育、生理脱毒、心理健康档案,康复期内的康复训练、戒毒信心培养、心理问题疏导、行为养成训练,巩固期内法律知识掌握、生活技能培训、回归社会适应能力培训等。新的工作标准和新的管理规范最显著的特征是制度化。因此,转变工作职能、工作理念积极探索工作方式方法的落脚点是建立工作标准和规范,是建设专业化戒毒场所的现实要求。

  (三)需要适应戒毒管理工作新要求

  一是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对戒毒人员的管理、教育、治疗、康复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戒毒人员戒断毒瘾的自觉性,维护戒毒人员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平、正义。二是根据强制隔离戒毒的工作性质和管理对象的特点,明确戒毒人员并非剥夺人生自由而是依法采取强制隔离措施戒除毒瘾之人,厘清戒毒人员与劳教人员的本质区别。在这个前提之下依法健全完善管理工作方式方法,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深入推进所务公开,使强戒工作在法治上立足坚实,在实践中经得起检验,不给国际上别有用心之人落下口实。三是要保持持续安全稳定,把安全稳定工作摆在司法行政戒毒工作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生活卫生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场所安全稳定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确保戒毒人员人身安全。

  (四)需要加强与吸毒人员家庭和社会的联系

  一是积极争取戒毒人员家庭、所在社区和单位的支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戒毒工作, 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更加广泛深入地举办家长学校,让戒毒人员家庭为在所强戒人员提供亲情帮教,为戒毒人员家庭提供解除毒瘾和回归社会后防止复吸方式、方法的咨询和指导;加强强戒人员所在社区和单位的沟通联系,为强戒人员及其家庭营造更好的戒毒环境,帮助戒毒人员协调解决子女抚养、老人赡养、安置就业等现实困难和问题。二是广泛与大专院校、医疗机构等开展合作。加大医疗卫生投入, 研究制定戒毒医疗、康复训练、强戒所医疗设施设备、医务人员配备等标准,保证戒毒医疗和日常疾病诊疗正常开展;积极探索心理学、社会学等研究成果运用于戒毒工作的方式方法,提升戒治工作水平。三是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为戒毒人员回归社会提供帮助。强化强戒人员在场所内的体能康复、心理康复、劳动康复训练,提高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出所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好戒毒康复试点和指导支持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四是加强调查研究和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政策和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司法行政戒毒制度和戒毒工作,展示场所工作和民警风采,让更多的人了解、支持、尊重戒毒工作。

  三、结合当前形势和任务,场所工作应把握的原则

  (一)专业化、标准化建设是场所立足之本

  队伍的专业化、工作的标准化是当前场所工作的重点。只有队伍专业化、工作的标准化才能承担起戒毒工作职能,才能体现司法行政戒毒民警队伍在禁毒工作中不可替代的作用,有为才有位。如果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不够“强”,这支队伍将失去长期存在的价值;如果工作的标准化程度不够“高”,“二劳教”的评语将接踵而来,重蹈劳教制度废止的覆辙绝非危言耸听。因此,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场所专业化、标准化建设是立足之本。

  (二)各个突破、整体推进是破解难题之法

  戒毒是世界难题,也是系统工程,仅凭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的一己之力要破解这道难题并不现实。当前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毒品问题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强戒工作作为禁毒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当担负起应该担负的责任。在教育戒治的方式方法探索上充分发挥民警的智慧,在教育挽救的一个个案例里融入民警的心血,在吸毒家庭、社会和戒毒人员之间搭建起沟通的桥梁,用科学的方法和不抛弃不放弃的意志,干好分内之事,形成社会合力,投入到破解世界难题行动之中。

  (三)背水一战、敢于亮剑是克敌制胜关键

  降低毒品对社会的危害是戒毒工作担负的历史使命,司法行政戒毒场所一定要有强烈的使命感和紧迫感,要有背水一战的决心和意志,要在戒毒工作中敢于亮剑,不观望,莫等待,大胆探索。努力启发戒毒民警的智慧,群策群力,敢于创新,锐意改革,尽快开启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新局面。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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