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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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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体制
澳大利亚的毒品法院
2015-07-22 11:04:50 来自:人民法院报 作者:丁晓华 阅读量:1

  毒品法院,似乎是一个专门处理毒品犯罪的法院,其实从其职能上看,它更像一个行政管理机构。根据新南威尔士州1998年毒品法院法案,设立毒品法院的目的在于将一些犯下罪行的吸毒者纳入到特定的治疗方案中,这些方案旨在减少罪犯的毒品依赖性或从根本上使他们彻底戒毒。这种做法是建立在逻辑推理的基础上,即如果能够减少或根除罪犯的毒品依赖性,也就可以减少其从事犯罪以维持吸毒费用的可能性。这样无论对社会还是对罪犯的家庭都是有利的。相反,如果将这些犯罪的吸毒者关入监狱,他们可能与监狱内的毒贩子勾结,从而产生“以贩养吸”这种连锁犯罪的可能性。因而,将吸毒者纳入治疗方案而不是监狱是一种更为明智的选择。

  当然并不是每一个犯罪分子只要是吸毒者就可以参加毒品法院的治疗方案。参加方案是要有条件的:1.是吸毒者,吸食违禁毒品;2.承认自己有罪;3.根据其罪行,很有可能被判入狱;4.居住在特定的区域内并在该区域内的法院受审;5.超过18岁;6.愿意参与毒品法院的方案。对于符合条件的罪犯,他们可以先向毒品法院进行电话申请。在他们被带到毒品法院之前,毒品法院立案处要对他们进行初步的合格性排查,包括其年龄、居住地和审理法院。通常每周会有4名罪犯加入毒品法院方案。

  成功进入毒品法院的罪犯首先要进行初步健康评估,然后确定治疗方案。罪犯进入毒品法院后可能因为各种因素被排除在治疗方案之外,主要是因为经检查不符条件;罪犯发现治疗方案太艰苦而不愿参与;缺乏高度匹配的治疗方案等。另外,毒品法院在评估罪犯是否适合加入毒品法院方案时也会考虑其犯罪的历史和背景。暴力犯罪历史、性骚扰或危险行为可能导致其不被毒品法院接受。如果吸毒者患有精神类疾病可能阻碍或影响其参与方案的,也不能参加毒品法院的治疗方案。这些不被毒品法院接受的罪犯随后会回到原审理法院等待判刑。经过审查和评估之后,符合条件的吸毒者向毒品法院承认有罪,接受毒品法院所判的暂缓执行的刑罚,并且签订一份遵守治疗方案条件的书面承诺。这就标志着罪犯所参加的方案正式启动了。毒品法院采取的是监管与治疗紧密结合的方法。每个罪犯的治疗方案均根据其自身的具体情况而定。接受治疗方案时,可以住在自己家里或社区提供的住处。每个方案的共同内容是:戒毒治疗;社区支持和生存技能的培养;定期向法院汇报进展情况;定期对毒品使用情况进行测试。

  另外,每个参与者的方案都包括三个阶段。罪犯从一个阶段进入另一个阶段必须完成特定的目标。第一阶段旨在减少毒品使用,恢复身体健康,停止犯罪活动,罪犯每周至少要接受三次毒品使用情况测试,要向法院汇报一次;第二阶段为巩固阶段,罪犯不再使用毒品不再进行犯罪并开始培养生活和工作技能,在这一阶段,毒品使用情况测试是一周两次,向法院汇报两周一次;第三阶段是复兴阶段,罪犯等待取得工作或准备取得工作从而在经济上能够负担自己的生活,这一阶段,毒品测试仍然一周两次,但向法院报告改为一个月一次。

  毒品法院有一个工作小组,每天接收来自治疗方案提供者和缓刑官员的报告,讨论当天向法院汇报的吸毒者的情况。小组由检察院指派的律师、警察代表、来自康复中心的诊所护理顾问、法律援助律师、缓刑协调员、法院立案登记员和法官组成。检察院的作用在于向法院提供事实材料,排查事实以确保合适的指控,正确的量刑,就法律问题展开辩论,提交法律和事实的陈述;诊所护理顾问每天要与方案参与者接触,从而就有关参与者的健康与治疗方案进行讨论,另外还免费提供毒品教育材料;法律援助委员会提供3名律师,为方案参与者提供全程法律代理服务,从最初其是否符合方案规定的参与条件,到其从方案毕业或由于违反要求而终止方案后应当如何确定最后的量刑,律师都要为其进行辩护;缓刑和假释委员会亦与毒品法院进行合作,共同探讨如何进一步发展治疗方案与案件计划的结合。经过小组讨论后,法官随后听取每位方案参与者就其戒毒治疗情况的汇报。

  如果参与者令人满意地遵守方案,法院可予奖赏。这种奖赏多半是精神鼓励。当罪犯向法庭报告后,诊所护理顾问会汇报其戒毒进展,如果取得了进步,法官会说“祝贺你,你取得了进步”,然后带头鼓掌,整个法庭里都是掌声。这跟其他法院威严的审理活动完全不同。当然如果罪犯不遵守治疗方案,则可能被制裁,包括拘禁14天以下或增加社区劳动等。不过,经过费用评估,法院发现将犯人收监拘禁的成本较大。所以在实践操作中,如果需要作出这种制裁方法的,通常是暂缓执行。当犯人遵守方案取得进步时,就以取消这一制裁作为奖励。如果暂停的制裁没有被取消且累积到一定的程度(通常是七天以上),就要一并执行。

  另外,在执行治疗方案期间,如果罪犯被指控在这一期间又有犯罪行为,法院可以灵活地作出处理,它可以不作出任何反应,也可以施加一些制裁或行为,还可以考虑终止方案。

  一个治疗方案通常至少要持续12个月。它在三种情况下结束,一种是毒品法院认定罪犯实质性地完成了方案,这种结束方案的方式也被称为“毕业”;第二种是罪犯主动申请结束治疗方案;最后一种是毒品法院认定罪犯已经不可能取得任何进步,或罪犯继续参加方案将对社区构成不可接受的危险。

  当方案终止后,法院必须重新考虑最初暂缓执行的刑罚。对于从治疗方案中毕业的罪犯,毒品法院通常仅命令其交纳保证金,不再入狱服刑,并且还会授予其一个毕业证书或成就证书。后两种情形则另当别论,最初没有执行的刑罚通常要被另一个刑罚取而代之。当然在决定最后的刑罚时,法院必须考虑罪犯参与方案的性质、所接受的奖励或制裁、被羁押的时间等。无论情况如何,最后的刑罚不能加重最初的刑罚。

  从上述毒品法院为吸毒者所作的一切来看,其创设的监管与治疗相结合的方案,挽救和改造了失足的吸毒者,减少了犯罪率,有利于犯罪分子重新做人,维护了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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