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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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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精神活性物质
“新新型毒品”的毒源困境
2016-01-24 21:42:50 来自:凤凰周刊 作者:曾鼎 阅读量:1

  “我们已经不销售这种产品了。”2015年10月,上海、江苏的多家化工生产商在电话里告诉《凤凰周刊》记者,他们已经没有2C-I-NBOMe这种“医药中间体”可供应,虽然他们此前发布在网上的销售信息还没有删除干净。

  这种陌生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刚进入中国公众视野不久。2015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将2C-I-NBOMe与另外115种新精神活性物质一并列管。

  然而,并非所有毒品或易制毒化学品的加强管制都有利于社会。毒品和药品在英文中都是“Drug”,毒品也通常是精神或麻醉药品,管制将影响它们在医疗上的使用。此外,易制毒化学品常常是化工行业需用到的大宗原料,管制将提高它们的生产和流通成本,令相关企业或行业难以承受。

  化学品严管并非万能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执行10年以来,我们协会不断接到企业反映,硫酸作为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程序复杂,对企业经营造成不良影响。”中国硫酸工业协会人士告诉《凤凰周刊》记者,目前这一条例正在修订。该协会征集了硫酸生产和贸易企业意见,向公安部禁毒委和安监总局等部门反映诉求,已获得初步认同。

  该条例颁布于2005年,最初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名录列出了13种一类管制化学品、5种二类管制化学品,以及6种第三类管制化学品。其中既有可用于工业化生产冰毒的苯丙酮、麻黄素类等物质,也包括中学化学实验室里常见的硫酸、盐酸、高锰酸钾等物质。

  “中国目前对毒品的管制属于列举式管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禁毒教研室主任李文君告诉《凤凰周刊》记者,食药监总局的《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品种目录》、新近发布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以及安监总局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是中国对毒品认定和制毒判定的主要依据。

  严格的化学品管制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化工大国来说成本高昂。上述硫酸工业协会人士表示说,硫酸是化工行业一项大宗、初级的原料,管制加强以后,硫酸作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其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行为都有了详尽的规范,整个化工行业受到严重影响。

  这种化学品管制实属迫不得已,直接归因于新型毒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的兴起。传统的天然毒品和半合成毒品依赖毒品植物,经历繁杂的种植与提炼工序,还受到种植地土壤、水源等自然条件,甚至政治、文化等社会条件限制。相比,合成毒品的制造限制不多,制毒化学前体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应用广泛,获取途径更为便利。

  化学合成冰毒是典型案例。多位禁毒学界专家都向《凤凰周刊》提到“毒枭”刘招华。刘招华曾是被中国公安部门通缉的特大毒犯,与警方周旋九年后被抓捕。他凭借化学合成知识立足于毒品市场。1995年,刘招华开始制造冰毒,他生产、运输、贩卖的冰毒量达18吨之多,一年被缴获数量超过全球其他国家总和。

  警方评价刘招华的冰毒制造技术“非常先进”。公开资料显示,刘招华制毒使用的是1970年代末在美国出现、但原料1980年就被美国禁毒署列为管制物品的P2P法。刘以当时中国尚未管制的苯丙酮为原料,通过还原胺化制得冰毒。其大规模工业化生产提高了毒品的产量和质量,毒品外观和口感也容易使吸毒人员接受。

  刘招华案发后,苯丙酮被中国政府作为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管制,购买的难度很快增大。但《凤凰周刊》记者梳理禁毒学界文献发现,当这种易制成冰毒的原材料被管制后,当时的制毒分子迅速转而利用未列入管制的盐酸羟亚胺制造另一种合成毒品——氯胺酮。

  “新精神活性物质”氯胺酮的滥用目前也已在中国加剧。中国已被迫对此药物的滥用实行升级管制。2001年,中国将氯胺酮列入第二类精神药物管制,并于2005年提至一类精神药品目录。2015年,国家禁毒办更是首度透露称:“中国存在20多万人的氯胺酮滥用群体。”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制毒者们不断寻求新的化学合成方法,转变合成毒品的种类,以逃脱化工管制和法律制裁。更令禁毒学界担忧的是,继新型毒品冰毒、摇头丸、K粉涌现后,被国际社会称为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新新型毒品”在中国生产、继而在国外滥用,此类毒品已在中国呈潜伏扩散之势。

  制作容易,查处困难

  “对于传统毒品而言,世界上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个毒源地,但现在合成毒品的毒源地不仅在‘外’,而且更多是在‘内’。” 北京大学中国药物依赖性研究所副所长、中国合成毒品滥用防治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时杰说。

  新型毒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制作的技术门槛非常低。“懂点化学反应就构成了制毒的理论基础。”上海交通大学化学系一位教授告知《凤凰周刊》记者,实验室制毒,研究出来就是一两种原料放一起加热的事。新型毒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都属于合成毒品,在化学世界就像链条终端,其前端转换环节空间充裕。化学系的新生有时在课堂上问到这个话题,这位教授觉得其制作容易,敏感话题容易引入歧途,一般避而不谈。

  每粒新康泰克胶囊95毫克,含盐酸伪麻黄碱90毫克,理论上,通过并不复杂的化学转化,10盒新康泰克胶囊能制出3克冰毒。从每盒不到15元的“康泰克”到每克售价1000元的低纯度冰毒之间,距离并不遥远。

  1990年代以前,中国的毒品犯罪主要以走私、贩卖境外输入的海洛因、鸦片等为主。1991年,福建和广东两省先后相继发现制造冰毒的工厂。中国新型毒品制造犯罪自此不断蔓延、扩大,制毒地点从东南沿海扩散至内陆各地,制毒和消费人群也从境外人员扩散至境内。

  广东警官学院侦查系教授秦总根说,“作为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由于具有优越的地理条件,毗邻香港、澳门,而且化工工业比较发达,这些有利条件被制造新型毒品的犯罪分子利用,使得广东成为这类犯罪的首选。”秦总根说,从公安部和外省反映的情况以及广东省毒品价格情况来看,广东仍然是中国制造新型毒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的重要省份。

  另据《凤凰周刊》记者了解,内地的制毒工业链条也在悄然变化。为了降低风险,原料配备和合成制造多为异地进行。化工大省江苏已经成为各地毒枭制作新型毒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的主要原料供应地。制毒人员往往以干燥剂、添加剂等合法的名义就能将合成毒品所需的原料准备齐全,然后运往广东、重庆等地,再通过电话或更为隐秘的网络通讯工具指挥当地完成毒品合成的工序——由于原料复杂,他们掌握着关键环节的信息,比如温度控制,一两度的差异就有可能导致最终的品相截然不同。

  只有从终端捣毁制毒窝点,并且获得完整的证据链,才能溯源到江苏的幕后指挥者。查处难度大,警方颇为头疼。

  而且,为了降低制毒风险,制毒分子会精心选择制毒地点,这进一步加大了查处的难度。初期,由于废气、废水等排放问题没有解决,制毒分子一般将制毒窝点选择在废弃仓库、厂房等地。但这样的制毒地点在运输原料、水电使用上都不便。制毒者甚至在湖泊或公海的船舶上建成“移动式制毒工厂”,在船上生产出毒品半成品后再转移到陆地加工。而现在,制毒地点通常由偏僻的荒郊野外转向人口密度大、管理松散的城乡结合部。这些地方治安管理薄弱,交通相对方便,有水有电,还有大量的“瘾君子”客源。

  秦总根称,制毒规模这些年来也在变化。制毒分子将制毒工厂小型化,使制毒犯罪更隐蔽。用高校实验室中常见的带搅拌的玻璃圆底烧瓶做反应釜,制毒废气采取循环冷却器进行冷却,在一个几平方米的操作平台上就可以生产新型毒品。为了提高产量,制毒分子采取选用多个5升的圆底烧瓶生产,提高制毒频率,可以收到大规模制毒的效果。广东多地都破获了采取这种方式制毒数百公斤的案件。

  毒品跨境双向流动

  作为化学品生产大国,中国一直被外界指责对化工原料监管不力,是一些新型毒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的主要来源。美国官员称,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中国庞大的化学行业管理薄弱,犯罪集团很容易把用于制造药物、肥料和杀虫剂等合法用途的化学品转用于新型危险毒品的生产。2015年5月,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发布的报告《东亚、东南亚及大洋洲合成毒品的挑战》称,2013年中国警方捣毁了390个冰毒工厂,冰毒缴获量约占据该地区的一半。

  根据美国和国际执法机构统计的截获和走私路线数据,中国的化工厂和毒贩把中国变成了合成毒品的重要生产商和出口商,其中包括冰毒及其他用来制造它们的化合物。美国禁毒署(DEA)表示,墨西哥毒贩生产了美国消耗冰毒的90%,制造冰毒所需的大部分成分目前都来自中国。

  “中国是个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和出口大国,这些化学前体用于合法的工业用途。”美国《2014年毒品控制策略报告》指出,“除了印度,中国仍是亚洲和拉丁美洲冰毒制造商的最主要化学原材料来源地。”

  这份报告还描述称:“中国是新精神活性物质的重要生产国和出口国,这些新精神活性物质包括合成大麻脂(俗称“K2”和“香料”)和合成氨基苯丙酮(俗称“浴盐”)。美国一直在寻求与中国合作解决这一问题。”

  各国对相关化学品和毒品在管理及法律制度上的差异,使得跨国毒品查缉行动滞后。李文君称,中国安徽化工厂商售往澳大利亚的新型毒品——2C-I-NBOMe就是这样一例。作为国外部分地区被列为非法的新型药品,它们的生产走在中国禁止非法合成毒品的法律前面。在这之前,中国的监管部门无法以毒品或易制毒危险品的名义对其进行管制。

  2015年6月,据《法制日报》报道,国家禁毒办有关负责人回应外界的指责称,目前确实有境外贩毒团伙利用中国作为化工大国的情况,通过互联网、电话向中方境内个别小企业订购此类物质。但是,“罔顾新精神活性物质滥用是个国际性难题,无视中国禁毒工作、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的突出成效,将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这一国际难题归咎于中国是不负责任的”。

  同年9月,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制定出台《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其中增列了116种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新精神活性物质,被其认为是“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对国际禁毒事业的积极贡献”。

  公安部禁毒局禁制毒品处副处长肖英侠解读称,上述《办法》列管的116个品种,均为内地发现有制贩活动、同时国际上有滥用报道的品种。其中48种在美、俄、澳、新及欧洲各国等国外禁毒部门向中方通报中提及,这些物质在内地寄出的邮包中已有发现。其余68种虽然国外通报中未曾涉及,但国内公安、海关等部门从生产或外贸公司查获的可疑物质中已屡次检出这些品种,所以一并予以列管。

  其实,中国一方面是新精神活性物质的生产国,另一方面却也是新型合成毒品的输入国。新型合成毒品始终从受管制的地区流向相对缺乏管制的地区,寻找和开拓消费市场。毒品犯罪分子盯住了部分国家和地区在毒品管制范围上的漏洞,寻找制造、贩运新精神活性物质的避风港。

  氯胺酮早在20世纪末便流入日本、泰国和中国香港地区,随后在东亚和东南亚形成严重滥用问题,但目前仅中国大陆及香港、台湾地区将氯胺酮作为毒品予以管制。这也为中国管控氯胺酮带来了困难。印度现已成为世界上氯胺酮的主要出口国之一。2005年,中国山东、广东和香港警方联合破获一起特大跨国走私贩运氯胺酮案件,缴获超过1 吨的产自印度的氯胺酮。公开信息显示,仍有大量氯胺酮不断从印度等地进入中国境内。

  纵观过去20年冰毒等新型毒品的制作历史,以及2C-I-NBOMe等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情况,合成毒品牵涉医药行业的使用与管控、化工行业的运行与发展以及国际社会的协调与合作,其治理注定是个错综复杂的问题。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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