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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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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精神活性物质
加强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 应对新精神活性物质
2015-11-27 19:12:07 来自:中国警察网 作者:石杨 耿寅 阅读量:1

  为依法加强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制,及时有效应对新精神活性物质的危害,10月1日,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制定出台《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其中增列了116种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是国际性问题
  
  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发布的《2014年全球合成毒品评估报告》显示,新精神活性物质常常伪装为“合法快感”和“特制药物”加以推销,大多尚未列入国际管制目录,又具有制造上的主观故意性、法律上的非管制性、种类上的多样性和快速更新性、滥用人群的广泛性以及社会危害的严重性等特点,成为国际禁毒领域公认的一大难题。
  
  随着国际国内禁毒形势的发展变化,我国制贩毒品的种类也从海洛因等传统毒品向冰毒、氯胺酮以及新精神活性物质等新型毒品更新发展,毒品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加,尤其是新精神活性物质具有种类多样性和快速更新性等特点,给列管、执法等管制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
  
  新精神活性物质处于监管的法律真空带,更“存有在国内快速形成滥用的可能”。唯有管控住新精神活性物质的生产、运输、消费、使用等环节,才能有效遏制合成毒品泛滥趋势。可以预见,在未来的禁毒执法中,盯紧该类物质,将是惩防毒品犯罪的重点之一。
  
  瞄准“新敌人”,主动出击
  
  我国政府面对禁毒新问题、新困难、新挑战时,主动作为,根据国情积极推动新精神活性物质列管,积极探讨采取便捷、有效的临时管制措施,加强正式列管前的管制工作。
  
  早在2001年,我国就将氯胺酮列入第二类精神药物管制,并于2005年提至一类精神药品目录。2010年以来,我国以负责任的态度,及时将国际社会反映突出的13种新精神活性物质相继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我国除存在20余万人的氯胺酮滥用群体外,其他类精神药品总体滥用规模不大,目前仅发现滥用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个别案例。
  
  目前,国家毒品实验室已拥有对未知新精神活性物质进行化学结构鉴定的能力,已完成各地公安、海关部门送检的1200余份可疑物质鉴定工作,并从中发现新精神活性物质120余种。
  
  和世界多数国家一样,我国将一种物质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目录,需多个职能部门科学评估,历时较长。为此,我国在将相关可能被滥用的物质列管之前,积极采取国内行政干预措施,防止其被非法使用。
  
  为依法加强对新精神活性物质等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制,10月1日,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制定出台《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首次增列了116种管制物质,增列数量和品种均有重大突破。
  
  这一具有创新性的治理新精神活性物质问题的有效措施,将对国内制贩、走私此类物质活动产生明显震慑作用,对全球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工作带来积极影响。
  
  公安部指挥、协调有关省区市并与20余个国家开展执法合作,成功破获一批有国际影响的案件。
  
  国际合作成效显著
  
  禁毒国际合作是我国对外执法安全合作中起步较早、合作较广、成果较丰硕的领域,是禁毒工作的重点和亮点之一。
  
  我国是联合国三个禁毒公约缔约国,在联合国麻醉品委员会框架下参与国际禁毒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参与建立和完善了东亚次区域“六国七方”禁毒合作谅解备忘录、“东盟和中国禁毒合作”、上海合作组织禁毒合作、“金砖国家”禁毒合作等多边机制,为解决区域毒品问题奠定了坚实基础。迄今已与20个国家(或国家联盟)签订了24个政府间禁毒合作文件,与12个国家禁毒部门签订了14个部门间禁毒合作文件,与美、俄、老、缅、泰等国建立了年度专题禁毒会晤机制,多方式全方位发展的禁毒国际合作格局已基本形成,效能和水平逐年提高。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跨国跨区域协同作战能力水平不断提升。早在1988年,我国禁毒部门就与美国司法部缉毒署联合成功侦破了“锦鲤鱼”案件。经过30多年努力,我国与超过30多个国家禁毒执法部门保持密切合作,相继联合破获了一大批有影响力的跨国跨境制贩、走私毒品大案,成功开展跨国控制下交付行动上百次,抓获了上百名境内外大毒枭。仅2014年以来,就与国外禁毒部门交流案件信息和情报线索400余条,出境办案10余次。湄公河“10·5”案件的侦破,就是我国打击跨国毒品犯罪活动的成功典范。
  
  同时,在与周边国家积极开展跨境追逃、整体推动我缉毒执法向前发展方面也不断迈出新的步伐,仅2014年就引渡、遣返、移交在逃犯罪嫌疑人11名。
  
  对于国外执法部门提出的涉及新精神活性物质案件的国际核查请求,我国本着积极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我国法律、缔结或签署的国际条约和协定的规定办理,积极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2012年以来,公安部禁毒局共协助相关国家核查并反馈涉及新精神活性物质案件线索近1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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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精神活性物质
  
  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策划药”或“实验室毒品”,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得到的毒品类似物,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其毒性、危害性并不亚于传统毒品,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至2013年年底,在全球超过90个国家发现了348种新精神活性物质,但没有一种处于国际管制之下。新精神活性物质已经是世界各国禁毒执法所面临的共同难题。
  
  当前,新精神活性物质迅速蔓延,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预测,该类物质将成为继传统毒品、合成毒品后全球流行的第三代毒品。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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