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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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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奋剂
可卡因等多种毒品中毒尸检一例报告
中枢兴奋剂
2007-07-15 10:40:20 来自:中国药物依赖性杂志 作者:周亦武 刘 良 阅读量:1

    我国国内常见和最主要的毒品为海洛因,罕有可卡因中毒死亡的报告,现将可卡因混合咖啡因等其它毒品静脉注射而中毒死亡一例报告如下:

    死者,女,25 a,工人。1997年1月21日中午12:00左右,在自己家中同丈夫和一名同事吸食“白粉”,觉得“不来劲”,然后买来一次性注射器和生理盐水,将约1 g“白粉”用5 ml生理盐水溶解后,全部从死者的左肘静脉注入,注射后当即昏倒,约在当日下午4:17,其夫发现她面色发紫,瞳孔散大,小便失禁等,急送到本厂职工医院时已死亡。据调查死者过去未曾吸过“白粉”。既往也无特殊病史。

    病理学检验:尸表检查除左肘部见有一注射针眼及其周围有 0.9 cm×0.5 cm 皮下出血外, 未见其它特殊改变。脑重1300 g,脑表面血管淤血明显,镜下见脑组织重度淤血、水肿。心脏重240 g,未见动脉粥样硬化及血栓形成,镜下见心肌间质血管轻度淤血。肺切面淤血,镜下见肺显著淤血、轻度水肿。肝重1060 g,镜下肝组织轻度淤血及灶性脂肪浸润。脾脏重130 g,切面淤血,镜下脾重度淤血,白髓无明显萎缩及坏死等。送检的一侧肾重130 g,镜下见肾淤血。

    毒物分析:提取心血化验:可卡因0.3 mg·L-1、咖啡因70 mg·L-1;定性检测出吗啡类和苯丙胺类成分。血与组织中有大量咖啡因的代谢产物尿酸铵结晶,其在组织中的含量为36 mg·kg-1。

    讨论:本例经法医病理学检查,未见明显机械性损伤与致死性病变,故可排除机械性暴力致死和患病致死的可能。经对心血等检材进行毒物检验,已明确查出可卡因(0.3 mg·L-1心血)、咖啡因(70 mg·L-1心血)等毒品,此外尚见吗啡类及苯丙胺类毒物,说明死者所用毒物是不纯的混合毒品。国外记载的可卡因致死血浓度为0.9-21 mg·L-1。国内记载可卡因中毒量30-50 mg,口服致死量为0.5-1 g;过敏者使用30 mg可致死,肌肉注射或粘膜用30 mg即可致死。但人致死量差异很大,本例死者血液中可卡因的浓度已达到或接近致死量。尤其考虑死者为静脉注射用药。本例咖啡因含量接近100 mg·L-1致死血浓度(也有报道为79-181 mg·L-1),此外还含有阿片类和苯丙胺类毒品。因此鉴定认为死者静脉注射多种混合毒品(主要为可卡因和咖啡因)急性中毒致死。可卡因、咖啡因、阿片类和苯丙胺等毒品,可引起高血压、高热及意识障碍等,最终因呼吸抑制或心律紊乱而导致昏迷、死亡;大剂量使用可直接引起脊髓与大脑中枢麻痹而死亡。中毒死亡者一般无特殊病变,可见脑和蛛网膜下腔出血,本例死亡过程迅速,仅见多脏器的淤血及水肿。

    当毒品在黑市出售时,为获得更大的利润或增强毒品效果,贩毒分子常在毒品中加入其它一些“掺假药物”,本例即掺入了咖啡因、阿片类和苯丙胺等毒品。混合使用有相互协同作用,往往比单纯使用可卡因产生更明显和严重的中枢兴奋作用,但因无质量控制从而增加了吸毒者中毒死亡的机会。在我国可卡因吸毒尚少见,通过本例应引起国内对该毒品的重视,同时也应注意“掺假药物”对吸毒者的危害。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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