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亚甲基二氧基甲基苯丙胺(3,4-methylene-dioxy methamphetamine,MDMA)属于苯丙胺类兴奋剂,其特点类似于一些拟交感药,MDMA与其它苯丙胺类物质一样具有苯环结构,类似兴奋剂苯丙胺和致幻剂苯乙胺,是一种强有力的间接单胺能激动剂,能产生快速、强有力的效应。国外的资料表明:多次使用可导致5-HT的长期耗竭,造成实验大鼠的5-HT能神经毒性,其功能改变包括前脑组织5-HT及其代谢产物5-HIAA的长期减少,5-HT摄取位点(即5-HT转运体serotonin transporter,SERT,位于神经末梢突触前膜,其功能是重摄取突触间隙的5-HT进入突触前膜,直接影响突触间隙5-HT的浓度,并间接反映5-HT能神经纤维末梢的数量,SERT的减少在结构和数量上与5-HT能神经元的丢失一致)及色氨酸羟化酶的活性降低;形态学上可引起5-HT能神经末梢的损害,而对DA系统的影响程度很小。大脑的海马和额叶皮层对上述改变最为敏感。
国内的王雪等的研究也显示:给予MDMA后,大脑额叶皮层、海马和纹状体的5-HT下降,SERT mRNA的表达明显减少,据此他们认为MDMA对中枢5-HT系统有明显的神经毒性,导致SERT mRNA表达下调。
由于MDMA能选择性破坏实验动物不同脑区的5-HT能神经末梢,引起长期的神经毒性,对人类也可能造成神经毒性,故1985年美国药物管制机构将其列为I类管制化合物。我国也将MDMA列为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