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介
“恰特草”是产自东非和阿拉伯半岛的一种植物。此种植物具有白色五瓣花朵、三角形胶囊式的种子,依降雨量的不同可以生长到1.4-3.0m,叶子约5-10cm长、1-4cm宽。
“恰特草”有很多其他的名字:“kaht”、“kat”、“qat”、“cat”、“tchat”、“miraa”等。
咀嚼“恰特草”叶尤其是嫩叶子能使人产生兴奋感。最初人们认为是这种植物中一种类似于苯乙胺结构的“阿拉伯茶碱”在起作用。1975年,科学家在新鲜的“恰特草”叶子中分离出作用更为强劲的生物碱“卡西酮”。“卡西酮”不稳定容易分解为“阿拉伯茶碱”和“去甲麻黄碱”。这几类物质均属于苯丙醇胺类药物,能使人心率加快、血压升高、产生兴奋感、减少食欲,具有较强的生理依赖性。长期咀嚼“恰特草”叶可以使人抑郁、产生幻觉、反应迟钝、增加患心肌梗死、口腔癌和精神病的风险。
二、“恰特草”的管控情况
随着网络、交通运输的高速发展,“恰特草”正在由其源产地迅速向世界各地蔓延。目前,在英国、荷兰、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已经有滥用“恰特草”的报道。尽管世界卫生组织已经将“恰特草”列为滥用药物,但是世界各国对“恰特草”的管控制度各有不同。具体情况见表1。
表1 世界各国对“恰特草”管控情况简表
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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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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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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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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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塞俄比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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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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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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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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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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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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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尼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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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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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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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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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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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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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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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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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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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麻醉药品,禁止使用、买卖、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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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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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非法药品,禁止使用、买卖、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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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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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兴奋剂,禁止使用、买卖、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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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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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买卖、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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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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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买卖、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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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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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使用、买卖、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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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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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麻醉药品,禁止使用、买卖、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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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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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麻醉药品,禁止使用、买卖、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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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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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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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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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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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行政许可后,可以使用、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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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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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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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管制药品,禁止使用、买卖、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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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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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管制药品,禁止使用、买卖、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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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1可以看出,在“恰特草”主要产区东非和阿拉伯地区的国家中“恰特草”具有合法性。在也门,“恰特草”是一种经济作物,农民的经济收入大多来自于种植“恰特草”,对“恰特草”采取管控措施并不现实。在索马里、以色列,咀嚼“恰特草”叶已经具有相当长的历史,已经成为一种社会习惯,在短时间内改变这种状况也不可能。在欧洲,只有英国给予“恰特草”合法的地位,但是其合法性一直备受争议,直到2010年6月英国内政部声明要对“恰特草”采取严密监视措施。目前英国每周有大约10吨的“恰特草”流入,并且成为其他国家“恰特草”的主要来源地。美国司法部和缉毒局在1993年1月将含有卡西酮成分的“恰特草”列为一类管制药物。荷兰政府在2012年1月才对“恰特草”颁布了禁止令。总的来说,在世界发达国家中,对“恰特草”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并陆续的采取了严格的管控措施。而在其他发展中国家,有的给予了“恰特草”合法的地位,有的则在法律上存在灰色地带,仍未采取任何措施。
在我国,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布的《麻醉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中将“恰特草”列入管控目录。
总之,“恰特草”作为新型而又古老的毒品,已经被我国和欧美等国列为毒品予以管制。由于其效力与冰毒相似,必将受到越来越多的“瘾君子”的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