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伦比亚大学迷走神经内科医师和外科医生学院的一项新研究发现,阿片类药物成瘾患者在结束丁丙诺啡治疗后,即使接受18个月的治疗,仍有很高的过量风险。在连续服用丁丙诺啡6至18个月的患者中,约5%的患者在结束丁丙诺啡治疗后的6个月内需要药物治疗。由于这项研究无法解释没有出现在医疗环境中的过量用药事件,因此真实率可能更高。
哥伦比亚大学迷走神经内科和外科医生学院临床精神病学助理教授Arthur Robin Williams医学博士、MBE说:“个体在结束治疗后复发和过量用药的比率高得惊人,这表明停用丁丙诺啡是一种危及生命的事件”。
研究还发现,持续治疗时间越长,发生其他类型不良后果的风险就越低,这表明丁丙诺啡作为阿片类药物使用障碍患者的长期治疗可能最有效。
阿片类药物使用者是否得到循证护理?
随着阿片类药物危机的持续,人们越来越关注约210万阿片类药物使用障碍患者在获得循证护理方面面临的困难。
丁丙诺啡在2002年获得了FDA的批准,用于对抗阿片类药物成瘾,每年分发给近100万人。然而,估计有50%至80%的患者在几周或几个月内停止治疗,虽然专家一致支持无限期使用,但对于患者应继续服用药物的时间没有一致意见。
此外,许多保险计划将丁丙诺啡的治疗限制在6个月内,或要求每年重新获得批准,而面临监禁风险的患者在等待传讯或判刑时往往被剥夺丁丙诺啡的治疗。
威廉姆斯说:“许多临床医生认为,他们应该只在有限的时间内开丁丙诺啡的处方,因为人们认为,使用阿片类药物治疗阿片类药物使用障碍的患者并不处于‘真正的康复’状态。”我们的论文是第一篇研究丁丙诺啡长期治疗对后续结果的影响的论文。”
停止丁丙诺啡治疗的危险
为了了解丁丙诺啡治疗的持续时间是否会对治疗结束后的结果产生影响,研究人员分析了几个匿名报告州近9000名成年人(18至64岁)的医疗补助申请数据,这些人至少持续治疗6个月,最多持续治疗18个月。
不管治疗持续时间如何,研究者发现在治疗结束后的6个月内,大约20人接受了阿片类药物过量治疗至少1次。
在结束丁丙诺啡治疗后的6个月内,所有组的新阿片处方率(约25%)和急诊室就诊率(约45%)都很高,尤其是在精神病患者中。与15-18个月组相比,6个月后停止治疗的患者的患病率明显更高。
这项研究的意义
先前的研究表明,在丁丙诺啡治疗期间,因阿片类药物过量而死亡的风险下降了70%。然而,大多数患者停药后复发。
目前的研究增加了越来越多的文献,表明丁丙诺啡治疗可能需要数年,如果不是无限期的,以减少过量和其他不良事件的风险。
威廉姆斯补充说:“患者和家庭需要指导、社会支持和更好的护理协调,以帮助促进丁丙诺啡治疗阿片类药物使用障碍的长期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