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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与烟草
屈大麻酚介绍
烟草与大麻
2007-07-08 12:49:03 来自:杜新忠戒毒、禁毒专业网 作者: 阅读量:1

    【药理作用】 本品是存在于大麻(Cannabis sativa L.)中的主要精神活性物质,系经化学合成,并以麻油制成圆形软明胶胶囊供口服。屈大麻酚通常称为△-9-THC,是大麻中的主要活性物质之一。实际上可认为屈大麻酚的非治疗作用与大麻及其它具中枢作用的大麻酚类基本相同。本品易被滥用,可产生躯体及精神依赖性。

    【适应症】 化疗引起恶心和呕吐的癌症病人,而用常规止吐药治疗无明显疗效者。本品治疗可能会引起很大一部分病人发生其他止吐药未观察到的拟精神病的不良反应,故应限制使用。因本品可能改变精神状态,故要求在密切监护病人的情况下使用本品。本品很易被滥用,按美国特殊管理物品例表Ⅱ控制。本品处方仅限于一个化疗周期(即几天)所需的剂量。

    【用法用量】 最好在化疗前1~3h服用初剂量5mg/m2,然后在化疗后每2~4h给药一次,每日给药4~6次。如果5mg/m2的剂量无效,也无明显不良反应,则剂量可增加2.5mg/m2直至最大剂量每次15mg/m2。然而应注意,因为在此最大剂量时精神症状的发生率明显增加。

    【不良反应】 在临床对照试验中,最常报道的不良反应是中枢神经系统反应。按其发生率下降的次序为倦睡、眩晕、思维模糊和短暂的协调、感觉与知觉功能紊乱。经常笑、得意和认识加深,通常认为发生率较高,可占服用本品病人的24%。

    【注意事项】

    (1)因本品极易被滥用,禁用于非癌症化疗所致的恶心呕吐。禁用于已知对屈大麻酚或麻油过敏的病人。
    (2)本品可提高中枢拟交感神经活性,高血压和心脏病病人应慎用。应慎用于躁狂、抑郁或精神分裂症病人,因使用本品可掩盖些疾病的症状。正在接受其他精神药物的病人洞庭湖慎用本品。
   
    (3)动物生殖研究证明本品无致畸性,但并不能预言人的反应,故妊娠期间仅在确有必要时应用。本品可浓集并经母乳排出。婴儿长期接受本品及其代谢物的后果尚不清楚,授乳妇女不应使用。
 
    (4)致癌性、诱变性的影响:本品尚未进行致癌研究。

    (5)本品对精神状态有明显影响,故接受本品治疗时应警告病人不要在开车、操作复杂的机器或从事需判断声音的活动。

    (6)不应与乙醇、镇静药、催眠药或致幻药合用。

    【规格】胶囊:2.5mg,5mg,10mg/粒。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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