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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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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讲话
吴爱英:认真做好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
2011-09-14 22:38:58 来自:法制网 作者:司法部部长 吴爱英 阅读量:1

  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的监狱劳教(戒毒)、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等职能和工作,与社会管理中的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基本任务密切相关,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司法行政工作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认真做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各项工作,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面临的重大任务。

  要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群众的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司法行政机关的根本属性是人民性,司法行政工作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都是直接为群众服务的工作,对于依法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作用。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服务群众的工作,努力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把群众满意作为司法行政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人民放到心中最高位置,坚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坚持执业为民、服务为民,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满腔热情地做好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着力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坚持服务为先,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通过强化社会服务提高社会管理实效。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群众的职能优势,发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的专业优势,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进一步发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的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努力创新服务群众的平台和载体,不断总结完善和发展近年来在实践中创造的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12348"法律服务热线、"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等一些好的做法,发挥司法行政资源优势,形成服务群众的工作合力,提高服务群众的工作水平和实际效果。

  要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必须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纠纷解决方式,在化解民间矛盾纠纷、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中具有独特优势,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方面。目前我国有80多万个人民调解组织和500万人民调解员,每年调解的民间纠纷达七、八百万件,在化解社会矛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努力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情报信息网络,及时发现各种可能导致矛盾纠纷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因素,把化解矛盾纠纷的关口前移,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变事后调处为事先预防。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争当人民调解能手"等活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要积极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努力化解行业和专业领域矛盾纠纷。要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依法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保障能力建设,落实好人民调解法规定的人民调解工作各项保障措施,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要进一步做好监狱、劳教、戒毒工作。监狱、劳教、戒毒工作担负着教育改造罪犯劳教人员和矫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重要职责,其工作成效直接关系到能否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对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监狱劳教工作方针,坚持监管工作"首要标准",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和戒毒治疗水平,确保监所持续安全稳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把安全稳定放在首位,严格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不断健全完善监所安全稳定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监狱劳教(戒毒)系统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确保监所持续安全稳定。坚持把教育改造罪犯劳教人员作为监狱劳教工作的中心任务,切实加强对罪犯劳教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文化教育、管理教育、劳动教育和出(入)监(所)教育等工作,搞好出监教育和职业技术培训,加强罪犯心理矫治,探索推广个别化教育、个案矫治等教育改造的方式方法,因人施策、一人一策,对症下药,努力做到教育改造工作形式、内容、效果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认真贯彻实施《戒毒法》和《戒毒条例》,探索建立适合本地实际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模式,充分利用现有场所资源、警力资源、医疗资源和社会资源,深入开展有针对性的戒毒教育。积极推进戒毒康复试点工作,总结成功经验,进一步提高戒毒康复工作水平。

  要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服务和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工作,是加强和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的重要方面,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会议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必送必接和有效安置政策,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服务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大力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有效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帮扶、管理、安置、就业问题,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要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按照建立适应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的要求,大力推进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司法所人员,发展壮大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切实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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