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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禁毒宣传口号要求简明易记,朗朗上口,寓意深刻,发人警醒。 2、禁毒题材美术、摄影作品体裁、幅式不限,摄影作品以 7 寸彩照为宜。 3、应征作品应属作者原创,无抄袭、模仿等侵权行为。 4、应征作品的作者须同意其作品在各媒体和网站上无偿刊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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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部政府网站从6月13日起在首页开设“禁毒宣传作品征集”栏目,各网站进行链接。 2、禁毒宣传口号应征者通过各网站的征集栏目上传作品,并注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3、每周由网民投票评出入选禁毒宣传口号10条。 4、禁毒题材美术、摄影作品应征者将作品拍成数码照片通过各网站的征集栏目上传。 5、每周入选的禁毒宣传口号在各网站“禁毒宣传征集”栏目和各地晚报都市报的“禁毒人民战争”专栏上公布, 并同时公布作者姓名及所在省、市。 6、2005年9月,由网民对6月至9月每周入选的禁毒宣传口号进行投票从中评出最佳宣传口号10条。 7、2005年9月,征集活动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禁毒题材美术、摄影作品进行评选(原作)后,评出一 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3名、三等奖各5名、鼓励奖各10名。 |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宣传局和各网站组成征集活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部宣传局新闻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