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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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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实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滥用监测2009年度报告
2010-06-25 23:04:28 来自:中国网 作者:张琳 阅读量:1

  2010-06-25 10:23:08

  颜江瑛:

  防止青少年“止咳药水”的滥用,不仅需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监管采取措施,实际上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甚至教育部门、公安部门。我们从国家药物滥用监测中心获得的数据可以说明问题,2008年广东省药物滥用监测中心对广东省部分地区中学生进行了流行病横断面的调查,调查这些中学生在过去一个月的单位时间内滥用“止咳药水”的情况,现患率是0.54%,这是2008年的数据。这个数据调查出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部门、教育部门甚至学校、社会、家长经过共同的努力,采取综合的干预措施。2009年又对这样的学生进行了第二阶段调查,现患率下降到0.09%。含磷酸可待因的药物“止咳药水”又是临床需要的,而使用不好又会带来危害的药物。我们相信,在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公安等其他部门以及社会、家庭的共同努力下,一定会营造出良好的用药环境。大家一起努力,不让药水变成了“祸水”,也是维护公众的健康特别是青少年的健康。因为非列管药物在青少年群体中出现滥用,如不加以教育引导,有可能演变为滥用毒品,这是要引起重视的问题。

  2010-06-25 10:36:14

  大公报记者:

  现在很多进入列管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里含有可待因的药很多。今天我们看药物滥用报告也说,非列管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要在增加,特别是非处方要含有可待因的东西很容易购得,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药监部门怎样预防特别是含有可待因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2010-06-25 10:47:10

  颜江瑛:

  我刚才大概解释了一下,目前有些非列管的药品或者和其他药物合并滥用的一些药物,比如我刚才提到的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还有复方甘草片、头痛粉等,同时确实是临床需要的。对于这样的药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在委托药物滥用监测机构进行跟踪监测,通过监测数据调整我们的监管举措。刚才我也介绍到,我们除了对医用麻醉药品和医用精神药品严格按照特药特管以外,对非列管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具有滥用潜力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销售环节也是我们重点的监管内容。一是加强监管,要求药店和医疗机构对这些处方药严格按照处方进行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力度,同时规范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的销售使用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进行处理,这是监管的具体措施。三是,我们也会根据《药品管理法》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对于这些暂时没有列入管制的药品,通过监测,如果发现滥用危害严重,我们会根据情况及时合理调整列管的目录或者列管的级别,同时还要听取专家并根据我们监测报告的数据情况采取措施。

  最后特别强调一句话,对于这样的药品,特别是未列管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我们相信,通过媒体的宣传和公众自我行为约束再加上监管的有力措施,甚至是公安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营造出良好的用药环境。

  2010-06-25 10:47:55

  中国医学论坛报记者:

  我有三个比较具体的问题。第一,这次监测主要监测戒毒所和戒毒门诊,请问样本量有多大?第二,广东的中学生调查2008年和2009年的样本量有多大?第三,多药滥用的人群特点是什么?是学生还是一些慢性病患者,年龄分布特点是什么?

  2010-06-25 11:04:13

  颜江瑛:

  刚才我公布国家药物滥用监测年度报告(2009年)是针对我刚才说到的几个特定机构人群调查。通过对他们的调查我们的样本量是13万多人。有关多药滥用的监测数据也是反映这个人群的滥用药物情况,不存在慢性病、普通的人群,只包括戒毒机构和戒毒门诊收治的药物滥用人群。广东部分地区的中学生止咳水滥用的样本量,我目前掌握一个横断面的现患率,如果大家关心样本量问题,我可以在发布会后帮助了解。

  2010-06-25 11:04:58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

  请问关于药物滥用的问题。药监局关于药物滥用的报告包括药物警示不停的发布,事实上药物滥用一直在进行,包括中药注射剂和西药的混合使用目前仍然存在,包括在北京的三甲医院。这些药物滥用的药物警示报告如何能够真正的发挥作用,我们到底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此前诺华的药物名我记不住了,说死者有可能会因为那个药物,其实这个药物的不良反应药物警示已经在两年前发布了,实际上根本没有起到作用,我们到底该怎样对待这个事情?

  2010-06-25 11:09:35

  颜江瑛:

  感谢第一财经记者提问。在回答你问题之前先要明确的是,今天发布的药物滥用主要指不以医学治疗为目的,对具有依赖性特性药物的滥用。刚才我们第一财经记者提的问题,可能就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常会发布一些不良反应监测信息,可能没有引起公众的注意或者医疗机构的注意,比如说抗生素的滥用,中药注射剂在使用过程当中提示临床医生不要联合用药,注意用药的配伍禁忌等。

  现在回到你的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常会发布一些药品的不良反应信息,以引起公众的注意。美国FDA经常也是会通过他们的网站发布一些药物的警戒信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根据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报告提出用药安全警示。国家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收集的报告来源于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包括医疗器械的不良事件,通过各个省的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到国家药品不良反应中心,专家实时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分析数据后会对某种药品可能存在的严重不良反应甚至是新发的不良反应进行关注,我们会通过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及时将药物不良反应警戒信息向社会公众和医疗机构发布。发布的第一个途径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第二个途径是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网站;第三个途径是媒体,每次这样的信息媒体都高度关注。第四个途径是我们会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全部发布到各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由他们通知医疗机构,发布到医疗机构。第五个途径,我们对某一种药物,比如说前段时间某一个中药注射剂或者抗生素,涉及到这样的企业,我们发布信息的时候会把涉及的全部生产企业召集起来,把信息告诉企业,要求企业把不良反应信息告知医疗机构,这是信息传递的几种途径。在这个传递过程中,我们也确实注意到,有的医疗机构特别在边远地区,对信息的利用方面有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当然,我们及时发布的信息,能不能立即引起医疗机构的重视,这个环节是我们需要不断的经过宣传或者推动来提高他们对我们发布信息的关注度来实现的。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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