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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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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要
全国公安机关戒毒康复场所建设管理工作现场会纪要
2010-07-25 21:55:52 来自:红河日报 作者:杜新忠 阅读量:1

  会议强调,全国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座谈会精神,学习借鉴云南省开远市戒毒康复场所建设管理工作经验,创新戒毒康复模式,完善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深化禁毒严打整治行动,从源头上萎缩毒品消费市场,从根本上掌握禁毒斗争主动权,进一步推动禁毒人民战争向纵深发展。

  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指出,建设戒毒康复场所,完善集生理脱毒、身心康复、融入社会功能于一体的戒毒康复模式,是有效解决吸毒人员复吸率高问题的创新之举。

  近年来,开远市公安局积极推进戒毒康复场所建设,创造性地实施了“安全岛”计划和社区化管理模式,搭建了一个以劳动康复和技能培训为目标的回归社会新平台,探索出了戒毒康复人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新模式,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开远市建立的雨露社区既是一个戒毒康复人员的家园,也是一所技能培训学校、一座劳务输出基地,这种集戒毒、康复、医疗、培训、生活、就业等功能于一体的戒毒康复新模式,很好地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戒毒康复场所”、“如何提高戒断巩固率”、“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等问题,为建设戒毒康复场所、深化戒毒康复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

  张新枫强调,吸毒人员复吸率高问题,一直是长期困扰禁毒工作的一大难题。全国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借鉴云南开远经验,加快推进戒毒康复场所建设,积极探索戒毒康复新模式,努力提高戒毒巩固率。要把戒毒康复场所试点项目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进一步加快建设进度,扩大安置规模,落实优惠政策,推动戒毒康复场所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

  把戒毒康复人员作为完成强制隔离戒毒后需要康复的病人来看待,进一步创新管理机制,改进管理方式。要按照有利于培养戒毒康复人员劳动技能、有利于增加戒毒康复人员收入、有利于提高戒毒康复人员就业能力的原则,积极引进和发展康复生产项目,帮助戒毒人员学会一技之长,增强谋生能力,顺利回归社会。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禁毒法》,加强动态环境下对吸毒人员的有效管理,进一步创新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最大限度地把吸毒人员纳入戒毒康复各个环节,帮助他们戒除毒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张新枫强调,当前毒品犯罪形势仍然严峻,禁毒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全国公安机关要积极创新方法、创新手段,不断强化各项禁毒工作措施,进一步深化禁毒严打整治行动,推动禁毒人民战争取得新突破。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科技手段,开展网上研判、网上作战,加大堵源截流工作力度,严密易制毒化学品管制,提高打击毒品犯罪的效率。要积极依靠党委、政府,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入排查整治毒品问题突出的地区、场所和部位,进一步解决好影响禁毒工作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

  云南省政协副主席倪慧芳代表省委、省政府在会上致辞,省公安厅副厅长严尚智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和建,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王军等参加会议。

  会上,云南省公安厅、红河州禁毒委员会、昆明市公安局、开远市政府以及广东、江苏、甘肃省公安厅介绍了推进戒毒康复场所建设和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工作的经验。公安部、司法部有关业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厅(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期间,参会的领导和代表还实地参观了红河州弥勒、开远等地的戒毒康复场所建设管理工作。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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