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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要
“合成毒品犯罪治理”中法国际研讨会纪要
2017-11-25 21:37:44 来自:中国青年网 作者:刘利影 高鑫 阅读量:1
  
  “合成毒品犯罪治理”中法国际研讨会20日在京举行,此次会议由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所与法国驻华大使馆联合举办,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院承办。在两天会期里,近百位来自中法双方有关部门和机构的代表,围绕合成毒品犯罪的形势、政策与预防等主题展开深入研讨。
  
  “三代”毒品交织,合成毒品滥用问题严重
  
  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院检察长杨淑雅介绍,毒品如今呈现出“三代”交织的复杂形势,可以概括为“传统毒品留尾、合成毒品猖獗、新精神活性物质露头”,即海洛因等传统毒品问题基数大、治理难、危害重,以冰毒、氯胺酮为主的合成毒品滥用问题严重,而新精神活性物质问题也开始凸显,就我国而言,合成毒品的危害远大于传统毒品的危害。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与反恐怖学院副教授张黎表示,合成毒品的消费市场在持续升温。2014年年底开始,冰毒、K粉等合成毒品消费人群已反超传统海洛因为主的人群,至2016年年底,合成毒品占到全国大陆地区60.5%,势头非常猛。
  
  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李华介绍,梳理该院近5年来办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从毒品种类和数量看,合成毒品比例呈上升趋势,涉及罪名主要是走私、贩卖、运输和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以及容留他人吸毒等三个罪名。
  
  李华表示,近年来,相对于大麻、海洛因等传统毒品,毒品犯罪人员贩运和持有的多是冰毒、K粉、摇头丸等合成毒品,普通群众对该类毒品的发展和蔓延缺乏清醒认识,更容易去接触该类毒品。   
  
  合成毒品易传播,建立毒品交易圈
  
  杨淑雅表示,合成毒品的自身特性,决定其比传统毒品具有更高的易传播性。合成毒品原料易得、制作容易、价格便宜,多有兴奋性和致幻性双重作用,可以使食用者社交能力短暂增强,自我感觉良好,极具诱惑性和欺骗性,这也是其易传播的原因。
  
  “多数通过聊天工具联系毒品货源或买家,再通过快递运送毒品。”杨淑雅说,涉案人员多是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建立毒品交易圈,发布毒品买卖信息。毒品交易达成后,涉毒人员通过网银转账、微信转账等形式支付毒资。邮寄环节缺少检验,成为嫌疑人获得毒品及其他易制毒物品的便捷途径。
  
  李华表示,毒贩为了逃避打击,运毒和交易手段越来越隐蔽,藏毒运毒手法不断翻新。传统的人体藏毒、包裹托运外,毒贩还会把毒品放在衣服夹缝中进行运输。网上视频交流后,网下交易不直接交付毒品,利用公共空间储物柜存储毒品等方式,给侦查取证带来困难。
  
  李华还提到,毒犯作案工中利用移动电话、社交软件等通信方式联络,往往一部手机只为一次毒品犯罪联络,一旦交易完成,立刻丢掉。另外,犯罪嫌疑人还使用虚拟网络电话卡频繁更换,不同银行账户、支付宝账户结算等方式反侦查。
  
  “以贩养吸”占多数,女性涉毒犯罪突出
  
  杨淑雅告诉记者,在合成毒品犯罪中,“以贩养吸”占大多数,出现吸毒人员低龄化特征。合成毒品因其成瘾性,使人产生心理依赖,为了获取毒品、筹得资金,犯罪嫌疑人就会铤而走险,以满足自身吸毒需要。
  
  李华同样提到,以贩养吸情况愈演愈烈,每个贩毒身边沾几个吸食毒品人员,实现供销互动的恶性循环。近年来,涉嫌毒品犯罪的累犯、再犯数字呈上升趋势。2016年,分别达到了13%和14%。“毒品价格昂贵,吸食毒品往往具有成瘾性,许多吸毒人员为了保证自己吸食毒品的经济来源,采用以贩养吸、以运养吸。
  
  此外,涉嫌毒品犯罪的女性逐年增加。杨淑雅说,女性合成毒品犯罪突出。在合成毒品犯罪案件中,女性涉毒犯罪远高于女性其他犯罪比例。女性往往利用怀孕、哺乳期逃避羁押,也呈现年轻化趋势。由于女性在社会、家庭中所扮演多重角色,女性毒品犯罪对家庭尤其是后代危害更大。
  
  
  吸毒次生危害显现,严格规范法律适用
  
  最高法刑五庭副庭长马岩表示,合成毒品的次生危害逐渐显现。近年来,因吸毒诱发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犯罪,以及肇事肇祸事件屡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记者注意到,在最高法2016年发布的典型案例中,便有相关案件。2013年9月20日12时许,陈万寿在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太平镇岭头村家中,吸毒产生幻觉后,持菜刀闯入邻居陈某住宅,挟持3岁的陈某之子,威胁其在一旁劝阻的群众。公安人员接警后赶到现场,陈万寿将陈某儿子挟持至院内,不顾众人劝解,持菜刀砍切陈某儿子颈部一刀,致其当场死亡。
  
  马岩表示,为了确保刑罚效果,人民法院将严格规范法律适用,对于严重情节的毒品罪犯,限制缓刑适用,并适当地延长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严格控制减刑幅度。
  
  查办互联网涉毒有困境,亟待完善法律
  
  四川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罗春梅表示,存在一些法律适用难题,影响司法机关打击互联网涉毒犯罪效果。如互联网运营商的监管责任,没有法律予以明确。在互联网上传播吸毒视频,还没有法律加以规制。对电子证据侦查取证程序和操作流程,缺乏较细的规定。
  
  罗春梅建议,首先加强国内禁毒执法、司法工作方面。构建多方参与、多管齐下的网络扫毒侦查防控体系。加强大数据分析技术在打击毒品犯罪中的应用。缉毒执法、司法机关要建立健全与金融机构、互联网等行业的协作机制。建立互联网涉毒犯罪举报奖励机制,发动大众一起参与。
  
  其次,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督,促使相关行业担负净化网络和堵源截流的社会职责。倡导互联网行业协会和大型互联网企业发挥行业引领作用,担负净化网络的社会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快递行业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机制,如对易制毒化学品流失、追溯机制和企业信用等级的管理制度。
  
  再次,完善法律法规,为打击互联网合成毒品犯罪活动提供法律支持。如对前述的传播视频、图片行为,情节严重的入罪处罚。进一步完善电子证据的取证和操作程序。
  
  北京涉毒案83%批捕,吸食冰毒等超六成
  
  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小芹介绍,2015年至今,北京市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涉毒犯罪案件批捕率约为83%,起诉率约为94%,批捕率和提起公诉率均明显高于其他各类刑事犯罪案件。
  
  截至目前,北京市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中,吸食冰毒等合成毒品人群增幅明显,占比已超过了60%,危害后果严重。
  
  出席此次研讨会的最高检副检察长徐显明表示,国际毒潮泛滥对人类生存发展构成重大威胁,中国检察机关愿与国际同行一道,深入研究打击合成毒品犯罪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共享经验、加强合作,为解决世界毒品问题、发展国际禁毒事业贡献力量。
  
  相关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7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共依法批准逮捕涉嫌毒品犯罪139097件,涉及到168089人,共起诉了157570件,涉及到192361人,有利打击了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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