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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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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转报
关于“千人关爱工程”项目活动的试行方案
2010-07-19 19:57:44 来自:千人关爱工程 作者:中国禁毒基金会 阅读量:1

  (三)县区级禁毒办初审。个人提出申请的,根据申请内容的不同,须有家庭监护人或主要成员、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社区药物戒毒治疗或维持治疗机构、拟就学或已经就学的学校等相关单位提出意见,报县区级禁毒办初审。社区提出培训申请的,直接报县区级禁毒办初审。

  (四)国家禁毒办、中国禁毒基金会项目办审批。县区级禁毒办初审后,将申报材料报国家禁毒办、中国禁毒基金会项目办审批,同时复印报送省级禁毒办备案。

  (五)下发项目资金。审批同意后,项目办直接将项目经费发放给相关机构和人员。

  (六)监督检查。项目经费到达后,区县级禁毒办要承担监督检查职能,定期向项目办报告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办将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资助的戒毒或维持治疗人员脱失、资助的孤儿没有就学或辍学、资助的图书角没有设立或没有开放、资助的技能培训或自主创业人员没有参加培训或自主创业、资助的社区没有开展社区戒毒工作人员培训或开展了非禁毒工作培训等违反项目规定的情况,将立即责定改正,甚至停止执行项目。对存在严重问题的社区,列入基金会不再资助单位。对明知项目社区严重违反规定而隐瞒不报的区县,列为基金会不再资助县区。

  四、项目资金的募集和管理

  项目方案确定后,开展广泛宣传,进行专项资金募集活动。初步考虑爱心人士捐赠以1万元起步,以一千位爱心捐赠人士为目标,累计募集项目资金约1000万元,以“千人关爱工程”名义募集到的资金,在基金会设“千人关爱工程”专门帐户,专款专用,按照基金管理办法严格监管,进行专项使用管理和审计监督。边募集资金边开展项目活动,根据量力而行的原则,按照募集资金的数量确定和调整项目规模。

  为了鼓励捐赠个人或企事业单位积极支持“千人关爱工程”项目,根据基金会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拟定对一次性捐赠1万元以上的个人或企事业单位如下回报内容。一是基金会向捐赠个人或单位颁发“千人关爱工程爱心使者”证书或“千人关爱工程荣誉之星”铜牌。二是对捐赠现金100万元以上的个人或单位领导聘为中国禁毒基金会名誉理事,对捐赠现金300万元以上的个人或单位领导聘为中国禁毒基金会理事,对捐赠现金500万元以上的个人或单位领导聘为中国禁毒基金会顾问或名誉副理事长,对捐赠现金3000万元以上的个人或单位领导聘为中国禁毒基金会名誉理事长。三是基金会为捐赠现金100万元以上的个人或单位举办捐赠仪式或进行其他形式的宣传。在《禁毒周刊》开辟《千人关爱工程专版或特刊》,定期编写“千人关爱工程”项目活动内部通讯,定期对所有捐赠单位或个人进行宣传报道。四是根据我国《捐赠法》的有关规定,捐赠企业将获得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支持。五是定期召开“千人关爱工程”项目活动研讨会,加强捐赠个人或单位和中国禁毒基金会之间的相互交流和监督。不定期邀请主要捐赠个人和单位参与基金会资助项目的考察调研活动。根据部分捐赠者的意愿,安排捐赠个人或单位与受捐对象结成一帮一的社区关爱对子。

  五、项目活动时间安排

  为了确保项目活动顺利开展和实施,拟用三年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采取边募集边实施、边工作边总结的模式进行。

  第一阶段:2009年6月26日至2010年6月26日。2009年6月26日前项目立项呈报审批。6月26日正式启动,进入前期宣传阶段。7月20日以后,将在《禁毒周刊》、各大网站,特别是各省禁毒网站上定期刊发资金募集和项目开展情况。争取在2010年春节前后,召开第一次阶段性工作小结会。

  第二阶段:2010年6月26日至2011年6月26日。对第一阶段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模式,推广工作经验,拓展项目规模,将项目活动逐渐推入稳定发展期。同时以成功的项目活动、良好的社会影响进一步推动募集资金的工作。

  第三阶段:2011年6月26日至2012年6月26日。这一阶段是项目的成熟期。要将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归纳、完善、提炼出一种品牌项目的发展模式,根据募集资金的规模,在全国再选一批有代表性的社区进行推广,不断形成和扩大该项目的社会影响力,从而真正打造成为中国禁毒基金会的品牌项目,有力支持我国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六、项目实施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国家禁毒办、中国禁毒基金会成立由张世瑷常务副理事长牵头、国家禁毒办派一名领导、刘志民副理事长、陈兴友秘书长、舒泰副秘书长、《禁毒周刊》主编和副主编参加的项目办公室,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对项目的领导、指导、审批和监督。项目所在地区县级禁毒办要有专人协调此项工作,负责项目申请初审、项目实施情况掌握和项目监督等工作。项目所在社区要确定专门的项目联系人。项目办的筹资、宣传、报刊图书选购等具体工作,基金会委托《禁毒周刊》主编、副主编负责,由《禁毒周刊》抽调专人承担。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项目活动筹资任务重、涉及范围广、项目内容多、监管比较难,务必精心组织实施。积极筹资是基础,一定要加大项目重要意义和项目活动效果的宣传,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形式多样的筹资活动。精心选点是关键,确定每个试点项目社区之前,项目办一定要到实地进行调研和考察,获得第一手材料,做到心中有数。组织实施是根本,一定要严格按照项目方案认真执行,严格按照项目设定条件进行审批,严格按照项目程序组织实施,不折不扣地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要随时掌握筹资活动和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项目方案、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方法,切实把这个项目做成品牌项目。

  (三)加强检查,强化监督。国家项目办和区县级禁毒办要经常组织监督检查,发现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予以肯定和推广,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况立即予以批评和纠正,发现将项目经费挪作他用等严重问题的迅速调整项目实施进程,乃至收回项目资金。项目办定期向国家禁毒办汇报“千人关爱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自觉接受国家禁毒办的指导和监督。资金募集活动要严格按照民政部相关规定、中国禁毒基金会章程和基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执行,使用情况要向捐赠者反馈,要主动要求审计部门进行监督。项目执行情况特别是经费使用情况每年在《禁毒周刊》予以公布。要积极筹集资金、认真用好资金、组织实施好项目活动,确使此项活动真正落到实处、深入人心、形成品牌。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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