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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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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县级禁毒专业机构建设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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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8 09:01:09 来自:浙禁毒办〔2009〕42号 作者: 阅读量:1

各市、县(市、区)公安局、禁毒办:

  县级禁毒专业机构是我省禁毒工作的中坚力量,是推进我省禁毒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为切实加强县级禁毒专业机构建设,2008年10月份以来,省禁毒委和省公安厅相继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禁毒委员会机构建设的意见》(浙禁毒字〔2009〕4号)、《关于县级禁毒委办公室机构设置的通知》(浙公字[2008]65号),分别对推进县级禁毒办(禁毒大队)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今年2月26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禁毒委主任、公安厅厅长王辉忠同志,省委常委、副省长、省禁毒委常务副主任葛慧君同志等两位领导在省政府召开的全省禁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均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县级禁毒办的实体化建设,务必于今年年内完成这项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和省禁毒委、省公安厅的工作要求,省禁毒办联合省公安厅政治部采取调研、督导、座谈、考核等多种方式狠抓落实,积极帮助、督促有关县(市、区)开展禁毒专业机构的实体化建设。全省大部分县(市、区)禁毒委在市级禁毒委的直接关心支持下,抢抓机遇,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积极商当地编办和公安机关,完成禁毒办或禁毒大队机构的设立,实行禁毒大队与禁毒办的实体运作。特别是一些原来禁毒工作基础相对较差的地方经多方努力,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如衢州的常山、嘉兴的海宁、丽水的龙泉、舟山的普陀等11地的禁毒部门,通过积极有效的协调工作,目前已实现了禁毒办的实体化建设。统计到8月底,已有68个县(市、区)完成了禁毒办与禁毒大队的实体化运作,同比提高了19%。其中15个县(市、区)建立了实体化的禁毒办(11个禁毒办和禁毒大队合署办公),53个县(市、区)建立了禁毒大队(禁毒办挂靠禁毒大队)。但是,少数地方对这项工作推进力度不大,县级禁毒专业机构建设的总体进度还不够理想。从全省情况来看,杭州、金华的部分县(市、区)对这项工作还缺乏应有的重视,进度相对迟缓。全省纳入省公安厅打防控考核的县(市、区)中,有15个已建立禁毒专业机构,但尚未实现实体化运作;有16个县(市、区)还没有建立禁毒办或禁毒大队机构。

  县级禁毒办机构建设和实体化运作是今年全省禁毒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除开发区外,其它各县(市、区)务必于年内完成。(各类县级开发区由各市禁毒委根据开发区公安分局的毒情和警力,视情决定是否设立实体化的禁毒专业机构)年末临近,尚未完成县级禁毒办实体化运作的地方务必要抢抓进度,切实加大力度,确保于年内完成工作任务。

  特此通报。

  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省公安厅政治部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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