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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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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转报
关于进一步发挥《禁毒周刊》宣传教育作用不断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的通知
通知转报
2009-09-23 08:49:24 来自:禁毒办通[2009] 74号 作者: 阅读量: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由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中国禁毒基金会和中国社会报社联合主办的禁毒专业报刊《禁毒周刊》开办四年多来,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立足实际、面向社会的办报方针,紧紧围绕禁毒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开展禁毒宣传报道,为推动禁毒人民战争深入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进一步发挥《禁毒周刊》的宣传教育功能,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影响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发挥《禁毒周刊》服务决策的作用,为各级领导研究和决策禁毒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经过几年的发展,《禁毒周刊》办刊质量不断提高,发行规模不断扩大,社会宣传教育功能日益彰显,在普及禁毒知识、开展禁毒教育、宣传禁毒成果、传播禁毒观念、宣传禁毒法规、交流禁毒经验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家禁毒委员会的许多决策部署、规章制度等都通过《禁毒周刊》予以公布,中央及各地的禁毒工作动态也通过《禁毒周刊》进行传递,《禁毒周刊》正逐步成为各级禁毒部门学习领会国家禁毒委员会精神的重要渠道之一。各级禁毒部门要充分认识、积极发挥《禁毒周刊》的参谋助手作用,切实保证各级禁毒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和基层党政主要领导都能看到《禁毒周刊》,能够通过《禁毒周刊》获取禁毒信息,增加对禁毒工作的了解,增强贯彻落实国家禁毒委员会重大决策部署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提高驾驭禁毒工作全局和科学决策禁毒工作的水平。

  二、进一步发挥《禁毒周刊》服务基层的作用,积极为基层禁毒部门搭建工作交流的有效平台

  为切实将《禁毒周刊》推广向基层、宣传到社区,充分发挥服务基层、服务一线、服务实践的作用,《禁毒周刊》在及时、全面报道国家禁毒委员会有关精神、全国重大禁毒活动的同时,深入一线进行采访报道,集中反映各地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宣传典型人物,组织系列评论,集中精力将《禁毒周刊》打造成一个汇集信息、反映成果、交流经验、指导工作的宣传平台,为推动禁毒工作向纵深发展做出了不懈努力。各地要继续把《禁毒周刊》作为学习、交流禁毒工作的重要工具,采取禁毒部门征订和动员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征订的办法,切实保证县级以上禁毒部门及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都能看到《禁毒周刊》,特别是要保证基层社区、公安派出所、民政所、司法所、医疗卫生机构等禁毒基层单位能看到《禁毒周刊》,充分发挥《禁毒周刊》交流经验、指导实践的作用,不断推动禁毒人民战争深入开展。

  三、进一步发挥《禁毒周刊》服务公众的作用,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禁毒意识和对禁毒工作的认识水平

  要遏制毒品问题发展蔓延,实现禁毒斗争形势根本好转,关键是要提高全民禁毒意识。《禁毒周刊》作为一份专业禁毒宣传刊物,在普及禁毒知识、宣传禁毒成果、开展禁毒教育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宣传禁毒人民战争、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的重要窗口和阵地。各级禁毒部门要充分发挥《禁毒周刊》的宣传教育作用,努力提高社会公众的禁毒意识,切实增进人民群众对禁毒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结合禁毒宣传“六进”活动,推动《禁毒周刊》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单位、进农村、进场所;要结合国家禁毒委员会部署开展的娱乐场所禁毒专项整治行动,把《禁毒周刊》作为娱乐服务场所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禁毒教育的有效载体;要结合吸毒人员排查管控、禁毒重点整治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等工作,推动《禁毒周刊》进入戒毒(康复)场所、毒品问题重点地区和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化工市场,不断扩大《禁毒周刊》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推动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二OO九年九月七日

  主题词:禁毒周刊 宣传教育 通知

  报: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公安部党委委员。

  送:国家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公安部有关业务局,中国禁毒基金会。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9月8日印发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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