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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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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转报
关于学习传达王辉忠同志禁毒工作重要批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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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8 08:41:23 来自:浙禁毒办〔2009〕33号 作者:浙江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阅读量:1

各市、县(市、区)禁毒办:

  近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禁毒委主任、省公安厅厅长王辉忠同志在省禁毒办《关于我省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情况的汇报》上批示:维持治疗工作得到了卫生部门的支持,应该充分肯定和表扬。但从战略长远考虑,这块工作还要坚定不移地加以推进,扩大覆盖面,扩大受治人数,以期取得更好的效果。请各地禁毒办认真组织学习传达,并结合我省《2009年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方案》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面推进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及社区戒毒医疗机构建设等工作。

  一、认真学习传达,提高思想认识。各地禁毒办要认真组织、传达学习王辉忠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不断提高对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作为科学戒毒、人性化治疗措施的正确认识。要在近期对本地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社区戒毒医疗机构建设实际开展情况、遇到的难题、下步的工作措施进行一次仔细梳理,并结合我省《2009年度禁毒工作综合评估办法》有关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内容,及时向当地禁毒委主要领导作一次专题汇报,争取当地政府及卫生、药监部门在经费保障、人员配备、场地安排等方面的更大支持。

  二、扩大覆盖面,体现就近便利的受治原则。各地禁毒办要对本地维持治疗需求进行一次摸底排查调研,准确掌握本地实际在家和需要接受治疗底数。在吸毒成瘾人员100人以上的乡镇、街道要加快服药点的建设进度,要依托乡镇(街道)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对现有医疗人员进行培训,聘请兼职或专职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尚未设立门诊点,但有维持治疗需求的地区,如湖州、衢州等市、县(市、区)中心城区,禁毒办要积极协调卫生、药监、公安等部门,依托当地疾控中心、综合性医院等医疗资源,尽快设立戒毒门诊和服药点,及时开展维持治疗工作。

  三、加快社工队伍建设,提高治疗维持率。专职社工通过对受治人员开展跟踪、帮教和管理,能有效增加治疗人数,提高维持治疗的保持率。各地禁毒办要按照《2009年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方案》要求,利用招募政府辅助人员、辅警等各种方式落实专职社工。已经落实社区戒毒专职社工的地区要将社区戒毒(康复)与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有机结合,并实行薪酬考核。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知晓度。社区维持治疗工作的推广普及工作离不开广大群众的理解、认可和支持,各地在针对吸毒群体集中干预、宣传的基础上,还要重点对社区药物维持治疗作为一种“科学戒毒”、“尊重人的权利”的戒毒措施开展广泛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最大限度地争取全面的关注和支持。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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