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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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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转报
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线禁毒查堵工作的通知
通知转报
2009-05-11 06:47:22 来自:浙公通字〔2009〕10号 作者: 阅读量:1

各市、县(市、区)公安局,交通局(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必须加大打击贩毒活动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和完善我省交通运输线禁毒查堵工作机制,有效减少毒品的社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44号)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线禁毒查堵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堵源截流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各级禁毒委成员单位共同努力,全省的禁毒查堵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较好地遏制了吸贩毒发展蔓延的态势。但是,我们应更清醒地看到,我省吸毒群体面广量大,毒品需求旺盛,外省籍人员涉毒犯罪已成为直接左右我省毒情发展的主要因素,境内外毒品“多头入境,全线渗透”的格局凸现,易制毒化学品流失、走私出境问题堪忧,而公路运输是毒品流入和易制毒化学品流出的主要渠道,公路运输的堵源截流工作面临较大压力。目前,在公路运输线开展禁毒查堵工作,是最大限度减少毒品内流和易制毒化学品外流的有效措施。各地要从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以对国家、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增强抓紧抓好公路运输线上堵源截流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有针对性地部署工作,全面构建起我省阻截毒品的铜墙铁壁。

  二、严密布防,依法严厉打击贩运毒品犯罪活动

  针对我省毒品主要来自省外的实际,各地公安、交通部门要深入开展专项调查研究,掌握在交通运输线上贩运毒品活动的规律和特点,突出重点,强化各项查缉措施。一是要加强查控,形成查缉格局。对毒品流向较为固定毒品流动量较大的车(船)、站(码头)、线路、卡点,要部署查缉力量,加大对旅客和货物的检查、监控力度,增强查缉密度,健全和完善查缉工作程序,逐步形成“大站堵、小站查、车上筛、车下卡”的查缉格局。二是要多管齐下,进一步严密查缉网络。公安禁毒部门要加强省市之间、部门之间的情报交流,广辟情报信息来源,有针对性开展查缉,严防毒品流入。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缉毒意识,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发现涉毒的人员和物品;同时要将禁毒知识作为驾驶员安全培训和学习的主要内容之一,切实提高驾驶员的防毒、拒毒、识毒的能力。公安交通治安分局和车站(码头)派出所要结合禁毒执法实际,加强阵地控制,强化城际长途客车、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车等交通线上的禁毒查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毒品流入,及时截断毒品内流中转渠道。有条件的地方要利用毒品查缉设备和缉毒犬参与查缉,提高现场查缉水平,有效震慑毒品犯罪。三是要循线追踪,摧网斩线,在摧网络、端毒窝、断通道上下功夫。各级公安机关对在工作中发现掌握的线索,要悉心经营,把握一切有利战机组织专案侦查,顺线延伸,力求一网打尽。

  三、广泛宣传,进一步营造全员参战的有利态势

  一要利用多种形式在交通系统内部开展防毒、拒毒、识毒能力的全员培训工作,广泛宣传毒品的危害,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禁毒意识和识毒、防毒能力,积极主动地向公安机关举报可疑线索,有效防止贩毒分子利用司乘人员进行贩运毒品的活动。二要在系统内开展“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交通”的教育活动,以创建无毒车站、无毒车(船)活动为载体,增强主动配合协助公安机关查缉毒品的意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把毒品查缉工作和本职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全员参战的有利态势。三要充分利用好车(船)、站(场)和内部网站的宣传阵地,采取灵活有效的宣传形式,坚持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营造全员参与禁毒斗争的浓厚氛围。

  四、完善机制,形成堵源截流的合力

  一是成立由省禁毒办常务副主任、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为主任,省交通厅运输安全处处长为副主任,省公安厅禁毒总队、交管局、高速交警总队、省交通厅运输安全处、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浙江省交通运输线禁毒查堵工作办公室(具体人员名单附后),负责协调实施全省交通运输线的毒品查堵工作,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各市、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负责本地交通线上的毒品查堵工作。二是建立查堵协作机制。省公安厅禁毒总队要及时向交通系统、省公安厅交管局和高速交警总队通报利用长途客、货运车辆贩运毒品案件的规律特点、最新藏毒方式、毒品主要来源地区、涉毒人员的高危地区、吸毒、体内藏毒人员的形态;交通部门要充分利用行业优势,在司乘人员和客、货运收寄站点的工作人员中确定一批禁毒信息员,全力搜集涉毒信息,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发现的涉毒线索,配合做好查缉工作,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交流反馈情况,研究商讨问题。三是完善奖励机制。为提高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禁毒工作积极性,省禁毒办对在毒品查缉工作中或提供涉毒线索的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并参照《浙江省举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附件:浙江省交通运输线禁毒查堵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交通厅

  二00九年一月九日

    浙江省交通运输线禁毒查堵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任:蔄牛 省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

  副主任:金伟强 省交通厅运输安全处处长

  成员:钱吉伟 省禁毒办副主任

  宋晓春 省公安厅交管局副局长

  王展 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总队副总队长

  宋志民 省交通厅运输安全处副调研员

  周继标 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

  张礼飞 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安全处副处长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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