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义乌市卫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县(市、区)卫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疾控中心:
根据浙江省《关于大力推进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的意见》(浙卫发〔2007〕252号)的精神,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省级工作组会议纪要”的通知》(浙卫发〔2008〕56号),进一步保证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不断改进和完善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浙江省海洛因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服药分点实施方案(试行)》,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浙江省海洛因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服药分点实施方案(试行)》
省卫生厅 省公安厅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浙江省海洛因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服药分点实施方案(试行)
一、目标
(一)进一步扩大海洛因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覆盖面,遏制艾滋病在吸毒人群中的传播,减少因吸毒引发的社会问题。
(二)探索开展海洛因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服药分点工作的有效模式。
二、实施原则
(一)政府领导,多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实施。
(二)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以现有门诊为依托,积极稳妥地开展服药分点工作。
(三)坚持不营利原则。
三、组织管理
海洛因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服药分点工作(以下简称“服药分点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省级工作组负责服药分点的审批、技术骨干的培训、对服药分点工作实施监督、指导和评估。
市、县(市、区)工作组负责服药分点的规划、服药分点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牵头服药分点工作,负责审核有关工作人员执业注册情况,监督管理服药分点机构的维持治疗药物的使用和有关医疗活动。检查和督导流动干预试点工作的日常运转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对登记在册吸毒人员申请参加治疗的资格审核,服药分点工作的安全保障及违法犯罪情况的应急处理;药监部门负责药品的供应。
四、人员职责与培训
(一)人员分工与职责
服药分点工作正常运行需3名以上工作人员,其中负责咨询及治疗1-2人,资料管理和发药1-2人,保安1名。各岗位具体职责如下:
咨询:由接受过心理学方面培训的医生/护士担任,主要职责:
1.向申请者详细介绍美沙酮维持治疗的目的、意义、费用及可能发生的危险;
2.协助申请者完成申请程序并检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对申请者进行初筛;
3.为符合条件且同意参加治疗的申请者填写个人申请表;
4.为合格的申请者填写并发放社区治疗卡,并为其建立社区维持治疗病历;
5.为符合条件的接受治疗者(以下简称“受治者”)提供日常咨询。
治疗: 由医师以上技术职称、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并接受过精神卫生或药物依赖治疗相关培训的人员担任,主要职责:
1.每日根据受治者情况确定服药量、开具处方,并填写医嘱登记表,随时记录受治者的情况;
2.追踪受治者的治疗情况;
3.处理治疗中出现的意外事件;
4.必要时为受治者进行体检和尿检。
资料管理及发药:由经过培训的医生/护士担任,主要职责:
1.核实受治者身份,为初次入组者进行拍照并将其个人基本信息录入计算机;
2.收取并核实处方,根据处方将用药量录入计算机;
3.根据处方上的剂量给受治者量取和发放药品;
4.监督受治者服药;
5.受治者服药后出现异常反应时及时通知治疗医生;
6.统计当日所有医嘱数量与服用量,进行核对;
7.相关材料的录入、登记、存档、备份与定期上报。
保安:由已接受培训的专业安保人员担任,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安全保卫措施,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2.及时处理各种意外事件;
3.落实防盗、防破坏等防范措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4.协助进行监督服药、尿样采集等其他工作。
(二)人员培训
所有参加服药分点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服药分点业务骨干由省级工作组统一培训。所有工作人员须在现有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实习至少一周后才能独立承担工作。
五、实施
(一)用房与设备配置
服药分点所需用房及其设备的配置标准参照卫生部《关于印发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方案的通知》(卫疾控发[2006]256号文)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受治者申请与审批
1.提交申请材料
受治者条件及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见《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方案》。
2.审批
所有初次申请者在服药分点所依托的维持治疗门诊点接受咨询,咨询医生向申请者详细介绍美沙酮维持治疗的目的、意义、费用及可能产生的危害;
咨询医生检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核实无误后,为符合条件且同意参加治疗的申请者填写个人申请表,并将其照片贴在申请表上;
初审合格者到就近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合格者按照《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方案》的要求进行核准;
维持治疗门诊向被核准的申请者详细解释参加维持治疗有关事项,并与同意接受治疗的申请者签署维持治疗知情同意书;
为签过治疗协议书的申请者填写并发放统一制作的治疗卡。
由资料管理人员为受治者拍照,并将其个人申请表上的信息录入计算机管理软件。
重新入组者的申请入组程序同初次申请者。
(三)受治者治疗及管理流程
开始参加治疗时,鉴于很多受治者需经过2-7天(平均3天)的引入期(剂量调整期)后,美沙酮用药量才能保持相对稳定,进入维持期,因此,针对新入组及重新入组的引入期受治者与维持期受治者的治疗与管理流程有所不同。
1.引入期
(1)治疗医生根据受治者情况确定首次服药剂量,开具处方,填写医嘱登记表,并在病历上记录有关情况;
(2)告知受治者在出现戒断症状时立即到就近服药点或维持治疗门诊服药,并发放印有各服药点的确切地点、联系电话等内容的宣传材料;
(3)受治者缴纳治疗费用;
(4)资料管理人员核对处方无误后录入计算机;
(5)发药人员根据处方剂量为受治者量取并发放美沙酮口服液;
(6)发药人员和保安共同监督受治者服药;
(7)发药人员和受治者同时在用药记录一览表上签名。
(8)如出现戒断症状,需要当天再次服药时,受治者到就近的服药点或门诊服药。
2.维持期
服药程序:
(1)治疗医生核实受治者身份,根据受治者情况和前一天的剂量确定当天服药剂量,开具医嘱和处方,填写医嘱登记表;
(2)资料管理人员核对处方后录入计算机;
(3)受治者缴纳治疗费用;
(4)发药人员根据处方剂量给受治者量取并发放美沙酮口服液;
(5)发药人员和保安共同监督受治者服药。
其他工作程序:
(1)服药分点必须每日门诊,但每天门诊时间可视具体情况定;
(2)定期或不定期为受治者进行体检和尿检;
(3)定期对受治者进行问卷调查;
(4)每日的用药情况核对与登记;
(5)资料整理归档后的定期上报。
(五)干预活动
治疗期间,医生需要定期与受治者交谈,了解其对海洛因的渴求程度、是否出现不适感觉、是否偷吸海洛因、是否合并使用其他药物,并将交谈内容记录存档。同时应定期或不定期为受治者提供心理咨询、宣传教育、发放安全套、HIV抗体检测等服务。
受治者治疗期间不得继续吸食或注射海洛因及其他毒品,并定期或不定期接受吗啡定性尿检。
六、安全保卫措施
(一)防止美沙酮口服液流失
1.严格按照国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对美沙酮口服液进行管理。
2.严把监督服药关:遇受治者较多的情况,需排队服药,必须在工作人员面前服药,做到“看服到口,咽下才走”,杜绝服药者假服药、藏药等情况发生。
3.加强美沙酮口服液的出入库管理工作,在出入库时进行详细登记,双人签字;对空瓶及包装盒定期回收、检查是否与出库批号相同。
(二)服药分点安全保卫
1.服药分点安装报警系统与监控设备,报警系统与监控系统应随时保持开启状态。定期检查以确保报警系统与监控系统能正常运行。
2.在服药分点,保安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密切观察周围情况。
3.与公安部门协商,在服药分点工作开展后的最初2周内,由距服药点最近的派出所派1名民警,协助维持现场安全。2周后,各服药点与最近的派出所建立密切的联系机制,派出所确定相对固定的联系人,以便发生意外事件时能够及时做出反应。
4.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门窗及各种安全保护设施,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遇到紧急情况,工作人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上级领导。药品必须锁入保险箱。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工作人员交接班时须就药品、门诊款等事项进行交接。
6.凡闹事影响正常工作者,由保卫人员采取强制措施,保障服药分点安全。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7.发生以上未提及的其它情况,应根据保证服药分点安全和正常工作的原则及时进行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
七、紧急与意外情况处理
(一)计算机不能正常运转时有关服药记录的管理
资料管理及发药人员仔细核对处方后按处方剂量发药,并与受治者同时在用药记录一览表上签名,认真记下没有录入计算机的数据,待计算机恢复正常时再将所有未录入的数据录入计算机。
(二)突发安全事件应对措施
保安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制度,服药分点服药期间,保安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密切观察周围情况,落实防盗、防破坏等防范措施。发生各种意外事件及时予以处理,并在第一时间与就近派出所取得联系。
(三)维持治疗意外情况处理
受治者在服药后发生意外情况,对症状较轻者,由经培训的医生现场处理,如受治者情况较严重,则及时与120急救中心取得联系,以便及时进行抢救与治疗。
(四)其它意外情况报告制度
如果发生药品和财产等丢失、被盗或其它意外事件,须立即填写治疗单位重要/意外情况记录表,并于24小时内向公安、卫生、药监部门报告,同时报省级工作组。
八、管理与监督
加强对服药分点工作的管理。对每位受治者都要建立病历档案,资料要严格保密。
省级及市、县(市、区)级工作组定期或不定期对服药分点进行检查,现场监督指导服药分点工作。对不能按照规定开展工作或管理混乱的服药分点,省级工作组将酌情考虑撤消服药分点资格。如果发现治疗药物流失,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