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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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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转报
关于印发学校毒品预防教育星级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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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3 08:16:06 来自: 作者: 阅读量:1

  各县(市、区)教育局、禁毒委,市局直属各学校:

  近年来,在各级教育、禁毒职能部门的重视和努力下,我市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禁毒工作的深入,我市的毒品违法犯罪又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特点:在传统毒品海洛因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的情况下,氯胺酮(K粉)、摇头丸、冰毒等新型毒品来势凶猛,特别是毒品滥用群体有向呈低龄化、群体化发展趋势,个别地方甚至出现在校师生涉毒现象,形势十分严峻。为密切配合正在开展的禁毒人民战争,进一步深化全市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实行星级化管理,现将《温州市学校毒品预防教育星级化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青少年学生是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接班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毒品预防教育是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保证他们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防止滋生新吸毒人员和毒品向社会扩散的一项重要措施。近年来,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多形式、多渠道对中小学生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取得了明显成效。广大师生对毒品危害的认识和防毒拒毒的意识明显提高,并多年保持没有在校生吸毒现象。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国普遍出现传统毒品难禁而新型毒品又日趋泛滥的不利形势,更加令人担心的是广大人民群众对新型毒品的严重危害性认识十分有限,有的甚至认为新型毒品对人体没有危害,这不但助长了新型毒品的肆虐,也混淆了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对毒品的认识,于禁毒工作十分不利。我市是毒品重灾区,至今全市登记在册吸毒人员仍然占全省一半以上,禁毒任务十分繁重。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毒品严重危害性和禁毒斗争重要意义的认识,以对国家、对民族、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做好中小学生预防毒品教育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落实措施,全面开展学校毒品预防教育星级化创建活动。《温州市学校毒品预防教育星级化管理办法》是依据近年来国家、省、市有关对学校毒品预防教育政策的要求制定的,用以指导今后我市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迅速将该《办法》印发给本辖区的学校,并立即组织开展毒品预防星级化创建活动。5月份,教育局为主,禁毒办配合,要对本辖区内学校进行一次评估,并于5月31日将对各学校的评估结果上报市教育局学生处。各县(市、区)禁毒办要确定专人负责学校毒品预防教育星级化创建工作,并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与教育局建立定期(一般为每季通报一次)毒情通报制度,发现有在校生涉毒的,及时通报;二是要加快对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师资培训步伐;三是要发动各乡镇禁毒办加大对本地学校开展毒品预防星级化创建工作的支持力度,确保全市学校毒品预防教育星级化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突出重点,高度重视对后进学生、特殊学生和涉毒学生的帮教工作。在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中,学校尤其要注意做好后进学生、特殊学生的帮教工作。后进生容易产生自卑自弱的思想和自暴自弃的情绪,容易被人引诱、教唆或利用而参与吸毒、贩毒活动;父母离异、再婚、丧亡的学生,以及非婚生子女、孤儿等,普遍缺少家庭温暖,容易产生不良情绪,对这些后进学生和特殊学生,学校和老师要特别细致、耐心地帮助、教育,注意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他们不断进步。要定期到学生家庭进行家访,了解每个学生家庭成员的情况。对家庭成员中有吸毒、贩毒劣迹的学生,要拟定专门保护措施;对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制定有效的教育挽救措施,以真诚的爱心去关心他们,切不可歧视或不负责任地随意将他们推向社会。

    温州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温州市教育局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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