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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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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争鸣
中亚毒品问题的国际化及其对我国稳定的影响
2010-12-03 19:33:06 来自: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作者:阿地力江·阿布来提 阅读量:1

  我国是禁毒国际合作的积极推动者和参与者,也是最早签署和批准《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公约》的国家之一。为遏制中亚地区毒品对我国的危害,中国主要是在上海合作组织的框架内加强与中亚地区的禁毒合作,努力解决中亚地区毒品对中国的威胁。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中家与中亚国家之间在防止毒品扩散,减少毒品危害方面加强了合作,达成了一些协议,区域性禁毒协作关系初步建立,国际社会合作禁毒意识有所加强。1996年,我国先后与俄罗斯、巴基斯坦签订了政府间禁毒合作协议;1999年8月,中塔两国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禁止非法贩运和滥用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和管制化学品前体的合作协议》等文件;2001年,我国参加了旨在解决阿富汗毒品问题的“6+2”机制禁毒技术性会议。2003年,我国参加了在塔吉克斯坦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禁毒专家会议,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禁毒协议草案文本进行了磋商。2004年6月,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在塔什干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合作打击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的协议,进一步明确了禁毒合作的原则、具体的合作形式与程序。通过中国与中亚国家开展协作,为进一步做好区域性禁毒协作,减少毒品危害打下了基础。2004年6月14—16日,胡锦涛主席对乌兹别克斯坦进行国事访问,两国元首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禁止非法贩运和滥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的合作协议》等文件。多年来,我国通过多渠道积极拓展禁毒国际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先后与俄罗斯、塔吉克斯坦等国家签署了禁毒国际合作协议,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家签署了海关合作互助协定,已初步形成了“6+2”机制下的中亚次区域禁毒合作机制,为有效实施区域内国际一级的禁毒合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中亚国家,有的政局不稳、毒品生产泛滥,有的禁毒不力、毒品犯罪猖獗,有的“三股势力”插手贩毒,形成复杂的国际背景。这些都为我们建立稳定的禁毒国际协作造成困难。而这种状态的延续,也使我国西部边境地区在禁毒协作方面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使西部地区在毒品走私斗争中处于被动的、打击不力的状态。为此,我们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抓紧开展工作:

  1)依托“上海合作组织”,加强与有关国家区域性禁毒执法合作力度,共同打击贩毒集团和制毒基地。威胁我国的中亚毒品问题的最大特点是毒源在外,加强禁毒合作对从根本上解决中亚毒品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应该开展积极、主动的合作政策,逐步建立禁毒合作长效机制。近年来,通过努力,区域性合作禁毒有了一个较好的开端,取得了一些进展。近年来,国家禁毒委员会和公安部从防范和打击中亚毒品向我国渗透出发,不断加强与阿富汗、巴基斯坦以及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的禁毒执法合作和情报信息交流。2008年以来,共向巴基斯坦、阿富汗、哈萨克斯坦等国家的禁毒部门发出请求协助核查函件25份,涉及相关犯罪嫌疑人290名,收到来自“金新月”周边国家的案件协查函件8份。公安部协调有关省市区与阿富汗、哈萨克斯坦禁毒部门联合行动,成功地实施了3次“控制下交付”,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缴获海洛因7.5千克,摧毁了一批组织向我国走私“金新月”毒品的贩毒集团。2008年3月,根据哈萨克斯坦国家安全委员会提供的情报,我国公安禁毒部门在北京将新疆2007年“10·30”案件主犯哈里勒拉赫曼.阿卜杜勒.拉希姆抓获。

  2)尽早建立预防中亚毒品渗透的协作机制,加强与中亚各国、阿富汗等涉毒人员所在国在高危人员管控方面的合作,尽力争取建立一些操作性强的双边或多边合作机制。及时将国内查获的中亚各国涉毒人员名单通过其驻华使馆和我驻外使馆,在双方使馆联络官之间和两国禁毒主管部门之间建立密切的联络渠道和工作机制,共同加强对涉毒高危人员签证、入境等环节的管理。进一步加强与中亚各国、阿富汗等国家在毒品案犯移交方面的合作,力争在移交向我国组织贩运“金新月”地区毒品犯罪嫌疑人特别是毒枭方面有所突破。

  3.积极推动与中亚国家的经济合作。纵观世界几大毒源地,不难发现毒品原植物的生产基地基本上都分布在发展中国家的边远地区,构成毒源地首要因素是经济因素。由于贫困落后,生产力低下,在适宜的地理气候条件下,投入低、产出高的毒品原植物便成为当地居民的首选作物。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实施全方位的经济开发和替代发展,为这一地区农民另辟一条生路。因此,我国要加快通向中亚和南亚陆路经济大通道建设,进一步推动区域经济合作和我国与中亚、南亚经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密切我国与中亚、南亚国家经济联系,促进中亚地区经济发展。具体做法就是大力发展中亚、南亚地区综合替代产业,加速治本清源步伐。毒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生产和泛滥依赖于三个环节——生产、销售和消费。打击走私贩毒、禁止吸毒和强制戒毒等属于后两个环节来控制毒品泛滥。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必须第一个环节抓起,釜底抽薪,即用其他产业来替代罂粟种植和毒品生产。为加快替代产业发展,应将境外替代种植纳入我国禁毒规划,确立替代产业观,与我国西部大开发结合起来,推动替代种植向替代产业化发展,从根本上彻底治理毒品问题。

  必须指出的是,毒品问题已不仅仅是中亚国家的问题,它也是全人类共同面对的“万国公害”,如果无所作为,任其发展,必然影响到整个国际社会的正常发展进程。换言之,禁毒也是国际社会刻不容缓的共同责任。有鉴于此,只有相关国家本着坚定的政治意愿,以确认各方共同安全与利益、保持地区的安全与稳定、积极推动建立信任措施、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首要任务,共同参与地区性及至全球性多边合作机制的建设,才能有利于减弱及至根除毒品这一重大安全隐患。近年来,在中亚各国和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中亚国家在遏制毒品犯罪方面取得了不少成绩,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但要想把中亚变成一个无毒品区还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在新世纪,随着中亚国家战略地位的不断提升,各种外部势力争夺地区事物主导权的斗争的日益白热化,地区安全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尽管存在着种种困难,但人们对中亚毒品犯罪问题不应抱悲观态度。毕竟中亚国家领导人已深刻意识到了毒品犯罪问题对本地区安全和经济发展的严重威胁和消极影响,都在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中亚联盟、独联体和“上海合作组织”等地区性机构均已制定了共同与跨国犯罪做斗争的合作措施并在逐步落实之中,联合国机构在中亚的相关活动也在按计划进行。随着中亚国家和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今后毒品犯罪问题在中亚的蔓延和泛滥将受到越来越大的控制。只要中亚国家齐心协力,大力发展经济,不断加强国际合作,毒品犯罪问题对中亚的危害性和破坏力就一定会逐步减小。由于毒品问题的联动性,毒品问题解决得好,也有助于消除有组织犯罪、恐怖主义等非传统安全因素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同时也会对维护中亚地区安全与稳定提供助力。相信中国与中亚国家一定能够紧密合作,共同应对毒品犯罪问题,为创造一个“无毒世界”做出贡献。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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