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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
容留他人吸毒的刑事入罪及行政处罚认定标准的区别
2026-06-03 10:55:27 来自:我不是周新 作者:杜新忠转 阅读量:1
  在刑事入罪层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二)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6〕8号]  [2016.04.11 实施]第十二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罚:
 
  (一)1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2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2年内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过行政处罚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若容留人数、两年内的容留次数未达到刑事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便达不到入罪标准,在经过不起诉进入行刑反向衔接程序后,人民检察院需要根据相关行政法规判定是否需要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
 
  在行政处罚层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介绍买卖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二条:吸食、注射毒品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由于在同一部法律中,对六十一条行政处罚的时效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六个月来计算。
 
  根据2025年修订、2026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五条: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介绍买卖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此条文明确规定了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行政处罚,而在201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并无此规定,故在2012年修订后施行、2025年修订后施行的两者时间之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六个月时效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订)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行政处罚层面,不要求容留人数、两年内的容留次数达到刑事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主要审查被不起诉人是否有容留他人吸毒的客观行为及追究时效。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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