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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要闻
四吸毒者因患艾滋又被放 已成全国公安机关心病
艾滋病新闻
2007-07-08 09:19:43 来自:中国经济网 作者: 阅读量:1

    警方称对艾滋吸毒人员只能抓一个放一个,已成全国公安机关“心病”国内已有城市集中关押艾滋疑犯,深圳艾滋疑犯专门监区半路搁浅奥一讯记者昨日(5)获悉,春风立交下抓获的四名艾滋病吸毒人员,经过辖区派出所各种程序后又被放了出来,进行所外戒毒。警方称,这类案件处理起来非常棘手,已成全国各级公安机关的一块“心病”,“我们见一个抓一个,但抓一个又放一个,这样只能让这类嫌疑人更加有恃无恐。”

    面对艾滋疑犯杭州最早出手

    据了解,面对这块心病,目前全国只有部分城市采取了一些措施,其中最早的是2003年11月杭州警方在国内首次大规模集中关押“艾滋小偷”,并明文指出“艾滋犯罪嫌疑人发现一个抓一个”,引起各方瞩目,也使完善惩处艾滋犯罪嫌疑人司法链条的问题浮出水面。由于此规定涉及抓捕关押、审判收监、定点诊治等各方面,2004年4月6日杭州市委政法委、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卫生局、环境保护局等8家单位,联合制定了《杭州市打击处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违法犯罪活动的实施意见》,其中规定,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严格依法办案,该拘留的依法拘留、该逮捕的依法逮捕、该起诉的依法起诉、该判刑的依法判刑、该劳教的依法劳教,决不能让其逍遥法外。同时,不歧视他们,不能剥夺其合法权利。《实施意见》还规定,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实行集中关押、收监收教,并对他们进行定点诊治、心理辅导。目前,杭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已设立三间专门监室,杭州市强制戒毒所也设了专门房间供艾滋犯罪嫌疑人强制戒毒。另外,集中关押的涉艾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污水,由杭州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污染防治工作。关押场所的改建、涉艾人员和病人的定期检测、指定医院的建设经费以及办案、监管、医护等人员的传染病防护费,由市财政局和人事、卫生部门商定解决。

    武汉刘某事件引出艾滋监号

    其次还有武汉,1999年已有10年毒瘾的武汉市江汉区24岁的刘某染上艾滋病。从此,他多次在辖区实施偷盗、抢劫等犯罪,另外还拿着针筒上街,自曝自己的艾滋病隐私,敲诈路人,虽然有人多次报警,但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后,证实其有艾滋病只能将其放走,最后导致刘某对警察的抓捕有恃无恐,从而对社会的危害越来越大,使得周围居民都“谈刘色变”。“刘某事件”后来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2003年10月下旬,武汉市迅速采取措施,投资7万多元,在距离市区40公里的地方建造了一个专门监号及相关配套设施,专门关押艾滋病犯罪嫌疑人。

    应对艾滋深圳曾想建专门监区

    深圳近年来的艾滋病人犯罪率也越来越高,为了对艾滋病犯罪嫌疑人进行更好的处理,两年前深圳市相关部门曾提出建深圳市第四看守所,主要有两个功能:其一是关押女性在押人员,其二是设立单独监区,专门关押艾滋病被监管人员。据此,深圳市第四看守所的建设用地当时已很快落实,前期费用100万元也已拨付。对于具体的监管办法,深圳市公安局还专门组织考察组赴杭州、昆明、武汉、杭州等地调研考察。但由于各种原因,深圳市第四看守所至今还未建成。记者调查:个别立交桥底流浪者聚集情况严重

    他们为何栖身桥底

    《闹市立交下公然注射毒品》报道见报后,引起很多读者关注,他们反映,不但罗湖春风立交桥下有这种管理死角,其他地方的立交下也有存在这种管理死角现象,许多无业者流浪者的大量聚集,也给艾滋病犯罪嫌疑人提供了方便的栖身之所。昨日,根据读者反映,本报记者对几个立交进行了调查,发现福田区皇岗立交深南大道北侧桥底和罗湖区笋岗东立交桥底无业流浪者聚集情况严重。

    睡桥底也不愿回老家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福田区深南路至皇岗口岸北路立交桥底下,一股奇怪的味道扑鼻而来。在天桥底下,地上睡着16名男子,他们睡在展平的硬纸盒上,盖着薄薄的被单。其中一男子自称姓李,广西人,30岁,中专毕业,来深圳大半年,刚来深圳时身上所有证件都被盗,找工作无门,一直睡在桥底,和一些捡垃圾的男子混住一起。据李姓男子介绍,他们靠捡垃圾为生,每天吃一顿饭,睡到下午出动捡垃圾,一直工作到晚上12点回来,然后把捡到的垃圾卖给废品收购站,一个月仅两三百元收入。该男子说,来深圳后一直没理过发,平常洗澡就在公园的路边,洗完的衣服就晾在天桥底下的树上和一些植物上。据该男子透露,他们居住在桥底,经常遭到城管部门的清理,“我们无处可去,只有和他们打游击战,等他们走后,我们又回桥底。”该男子说,桥底下居住的人大部分相互不认识,多数是捡垃圾的,也有几个不知道在做些什么。另外,该男子称自己回家也没用,在老家也很穷,不如留在深圳睡桥底捡垃圾。

    有些人专干违法犯罪事

    昨日上午11时40分左右,记者来到罗湖区笋岗东立交桥底,看到在此“扎地为营”的人更多。他们有的还在熟睡,有的围坐着聊天,还有几名光着上身的男子在桥底下做俯卧撑。记者发现,桥底下有些人还有自己的饭桌,地上还堆着一些青菜。附近的树枝上还挂着晾晒的两条牛仔裤和一双鞋。据一名刚在桥底下河中洗完澡的老人介绍,他是安徽人,来深圳已有三年,因年纪偏大,只有捡捡垃圾。他称桥底下住的那些人,大部分他都很熟悉。他说,桥底下晚上比较乱,这儿住的其中一部分人专做违法犯罪的事,男女都有。“他们男女混住在一起很平常,并不许陌生人进入他们的领地。特别是晚上,一个人走在天桥下是很危险的,他们不止是抢你的东西,还会趁你不注意拿注射器给你打针,然后抢走你身上所有的东西。我就被他们打过一针,身份证都被抢走了。”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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