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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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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动态
让“瘾君子”根除“心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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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08 07:01:08 来自:羊城晚报 姚建国 彭纪宁 何挺 黄杰华 作者: 阅读量:1

  广东云浮28岁的阿成(化名)有着12年的吸毒生涯,曾多次到劳教所成功戒毒,但受不了毒品诱惑又走上复吸之路。吸毒期间,他不仅没有给家用,反而把夫妻做生意的所有收入全部花光。目前,阿成一边在三水戒毒康复中心进行康复,一边就业,每个月把工资交给妻子。见证了我国劳教制度发展历程的三水劳教所,近日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戒毒康复工作全国八大试点单位之一———三水戒毒康复中心就设在此处。全国各地的劳教戒毒期满人员和社会自愿戒毒康复的人员,只要符合条件,均可自愿到该中心进行康复,并实现过渡性就业。

  广东省唯一的试点单位三水劳教所是广东省建所时间最长、收容规模最大的特大型劳教所,有着51年历史。目前,该所有劳教戒毒人员数千名,从这里成功回归社会的戒毒人员非常多。国家司法部领导到该所参观检查时,称其为“劳教所中的一面旗帜”。以前劳教所戒毒人员戒毒期满后,立即走上社会,受环境影响,复吸率较高。为此,去年12月司法部制定了《关于依托劳教场所建立戒毒康复中心试点的意见》,决定在北京、广东等8省(区、市)先行试点。三水戒毒康复中心有幸成为戒毒康复工作全国八大试点单位之一,这也是司法部在广东省唯一的试点单位。

  戒毒康复可过渡性就业在三水戒毒康复中心劳动区,记者当日见到了20多名男性戒毒康复人员。据他们介绍,他们均有多年的吸毒史,又都曾在戒毒后重新走上复吸之路,反复进出劳教所。“之所以会复吸,主要是以前的毒友会不停地骚扰。吸过毒的人见到毒品,容易丧失自控力。”记者了解到,劳教戒毒期满人员和社会上其他自愿戒毒康复的人员,只要生理已脱瘾,年满16周岁,无重大疾病者均可到康复中心实现戒毒、治疗康复、劳动就业,而且有就业能力的人员还可以得到过渡性就业安置。据介绍,该中心接收戒毒康复人员范围覆盖全国,实行自愿原则,不仅不收戒毒费用,而且可以按劳计酬,每月有最低工资保障。劳教戒毒人员期满后,可自愿留在中心接受戒毒康复并过渡性就业。正在实施三年建设规划据三水劳教所负责人介绍,劳教戒毒人员要根治毒瘾,一般需要1—3年的时间才能消除复吸心理,心理上的戒毒比生理上戒毒更难。“心瘾”的根除需要一个与毒品隔绝、不受毒品诱惑的环境,这也是司法部高度重视建立戒毒康复中心的原因。他说,今年1月建成后的三水戒毒康复中心,已累计接收康复人员49名,接受咨询电话数百个。目前中心正在实施3年建设规划,改造扩建完工后,可接收人员2000余人。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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