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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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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戒毒与康复
江苏:规范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2019-03-21 14:05:49 来自:人民公安报 作者:赵家新 金波 阅读量:1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推动全省戒毒康复工作提质增效,《江苏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近日出台。《标准》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机构机制、基础设施、人员配备、业务流程、后续照管、效能评估等方面进一步提出工作标准。其内容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明确机构分类标准,完善五项工作机制。《标准》提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按照本辖区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数分为三类;同时健全完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部门协作、定期会商、结对帮教、应急处置、经费保障等五项工作机制。
  
  明确设施建设标准,统一机构内外标识。《标准》规定,一类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用房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应当设立独立的报到登记区、谈话交流区、心理矫治区、戒毒治疗区、吸毒检测区;二类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用房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应当设立独立的报到登记区、谈话交流区、吸毒检测区;三类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用房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应当设立综合服务管理区。《标准》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分为独立建筑物内和非独立建筑物内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分别明确了外观形象和内部标识设置标准。
  
  明确人员配备标准,加强社工队伍管理。《标准》规定,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干部,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日常管理、考核等工作;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配备戒毒社工与辖区内登记在册吸毒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30。戒毒社工上岗前应集中进行法律、法规、政策及戒毒专业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等。《标准》专门明确了戒毒社工标志服制作标准和戒毒社工工作证制作标准。
  
  明确基本业务标准,规范戒毒康复流程。《标准》规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应根据每一名戒毒康复人员情况,成立由社区民警、戒毒社工、社区网格员、戒毒人员家属、禁毒志愿者等力量组成的专门帮教小组,制定一人一策的戒毒康复计划。针对贫困吸毒人员家庭,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帮教小组要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提供包括办理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办理就业失业登记手续等在内的一系列服务。
  
  明确后续照管标准,推动工作融合发展。《标准》创新设置了后续照管章节,要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应当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强制隔离戒毒出所人员后续照管机构协作配合,统筹资源力量,实现工作融合发展。
  
  明确效能评估标准,强化业务考评推动。《标准》规定,县(市、区)禁毒办应当结合实际,制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效能评估办法,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效能考评,并将效能评估结果作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等级评定和戒毒社工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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