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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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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要闻
5月1日起,这种药品被纳入毒品范畴!国内各大医院经常使用
2019-04-08 10:31:32 来自:掌上春城 作者:杜新忠转 阅读量:1
  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正式整类列管芬太尼类物质,将“芬太尼类物质”按类纳入毒品管制范畴。同济医院肿瘤科于世英教授解读:此项规定不会影响医用麻醉,麻醉性镇痛药若合理使用,是癌症患者的一剂良药。
  
  据多部门联合公告显示,5月1日起,芬太尼类物质将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已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和《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芬太尼类物质依原有目录予以管制。
  
  芬太尼通俗来讲就是纯化学合成的吗啡、杜冷度和海洛因加强版,英文Fentanyl,是一种强效麻醉性镇痛药,广泛用于麻醉、手术后镇痛,以及缓解癌症晚期患者疼痛,最常用摄入方式是静脉注射,还可以口服或皮肤贴片。
  
  1960年,比利时杰出科学家保罗·杨森博士成功研发出人工合成强效镇痛药——芬太尼,其镇痛效力是吗啡的100倍。1974年,他又研发出舒芬太尼、卡芬太尼,其镇痛效力分别是吗啡的1000倍和10000倍。随后,他还研发出芬太尼的多种衍生物,故而被称为芬太尼家族,也就是芬太尼类物质。在研发过程中,杨森博士发现,芬太尼的系列衍生物如同其他麻醉性镇痛药一样,镇痛作用越强,成瘾性等不良反应越明显。
  
  于世英教授解释:对于中重度癌症疼痛病人的止痛治疗,像“芬太尼类物质”的麻醉性镇痛药必不可少。在医学领域,止痛药分麻醉性镇痛药和非麻醉性镇痛药两种。非麻醉性镇痛药,如阿司匹林、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塞来昔布等,其作用机制是通过抑制引起疼痛的炎性因子而减轻疼痛,因此称为解热镇痛药。但是解热镇痛药用量达到一定限度时,止痛作用不再增强,不良反应发生率却明显增加。长期用药尤其如此,可导致消化道溃疡、肝肾毒性、血小板功能抑制等。
  
  “麻醉性镇痛药”是指阿片及合成的各种阿片类活性碱类镇痛药,它通过抑制中枢神经系统的疼痛传递系统而产生强效镇痛作用。麻醉性镇痛药不仅止痛作用强,还可通过适当调整剂量进一步增强镇痛作用,对肝、肾、血小板功能无影响。因此,对于需要长期止痛治疗,尤其是因病情恶化可能还需要逐渐增加止痛强度的中重度癌症疼痛病人来说,麻醉性镇痛药是他们的止痛“神药”。有时甚至是他们唯一可能获益和耐受的止痛疗法。
  
  麻醉药,因其中枢神经作用机制,不当使用会产生身体依赖和精神依赖(成瘾),甚至呼吸抑制致死。因此,包括麻醉性镇痛药在内的麻醉药,一直被列为特殊管制药,严格预防滥用。但是在医学领域,同济专家呼吁:不必谈“毒”色变,合理应用麻醉类镇痛药,是癌症患者的一剂镇痛良药。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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