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有人举报自己吸毒,持刀砍伤他人,近日,涉嫌故意伤害的丁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丁某系襄樊市无业人员,曾因抢劫罪、故意伤害罪,被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
2005年9月12日上午11时许,丁某认为杨某曾向有关部门举报自己吸毒,被公安机关抓获强制戒毒。在襄阳区张湾粮管所院内持刀砍伤杨某背部。杨受伤后逃跑,不慎摔倒,丁某又持刀照杨某身上乱砍,后被他人劝止。杨某受伤后被他人送往医院救治,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杨某伤后造成多部位皮肤裂伤及左上肢肌腱损伤,结论其损伤属轻伤。
去年8月30日,公安机关将丁某抓获。鉴于被告人丁某的亲友赔偿了被害人杨某的全部经济损失,其庭审中认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