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永安市检察院与永安市公安局会签《关于建立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旨在实现强制隔离戒毒领域与行政检察监督有效衔接,促进强制隔离戒毒依法、有序、规范开展。
《意见》就建立规范执法监督机制、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信息沟通与共享制度、建立备案反馈制度、建立违法预警制度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意见》明确检察机关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程序”为监督重点,通过查阅、调取或者复制相关法律文书或者案卷材料、听取执法人员的意见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强制隔离戒毒执法活动中存在普遍违法问题或者有其他重大隐患,可视情形提出纠正违法或改进工作、完善治理检察建议。
下一步,该院将和永安市公安局将以会签《意见》为契机,增强整体工作合力,促进强制隔离戒毒执法规范化,提升强制隔离戒毒执法公信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