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新忠戒毒网--戒毒门户 权威媒体
联系杜新忠:13757963812 | 网站地图
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首页 > 当前位置:>戒毒要闻 > 强制隔离戒毒 > 正文
强制隔离戒毒
北京市强制戒毒后可申请社区药物治疗
2010-01-05 21:54:01 来自:千龙网 作者:网络 阅读量:1

  近日,公安部、卫生部联合召开全国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转介工作动员会,部署在全国公安强制戒毒所与社区药物维持门诊之间开展转介工作。明年1月起,凡符合条件、主动提出申请的戒毒人员,可以在离开公安强制戒毒所后转介到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目前,本市已有十几家美沙酮维持治疗点。

  社区药物维持治疗是采用相对安全、副作用小的美沙酮替代毒品海洛因,让患者长期坚持服用,控制对海洛因的渴求,从而脱离毒海,正常生活和工作。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转介工作是强制戒毒的延续,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毒品危害、遏制艾滋病蔓延。公安部监所管理局要求,在转介工作中,监管民警要采取课堂教育、个别谈话等形式,深入开展有关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的宣传教育,及时将出所人员情况告知公安戒毒部门和卫生疾控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出所人员转介到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并统计接受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宣传教育的人数及转介成功的人数。

  记者从市禁毒委了解到,目前,本市已有十几家美沙酮维持治疗点。强制戒毒人员转入社区戒毒后,可申请药物维持治疗。申请人员需要有资质的医疗单位进行综合评估,并经原强制戒毒单位同意。据维持治疗点工作人员介绍,药物维持治疗,首要的条件是戒毒人员必须是自愿申请的。治疗期间,戒毒人员每天的服药量由专业人员根据其自身情况酌定,服药必须在治疗点完成。戒毒人员必须遵守操守,如发现复吸,将被取消药物维持治疗资格。

[责任编辑]杜新忠
杜新忠戒毒网--戒毒门户 权威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