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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毒后驾驶
毒驾尚未入刑 武汉的哥嗑药载客被查或免于刑罚
2013-06-15 19:54:06 来自:武汉晚报 作者:杜新忠转 阅读量:1

  6月7日上午,有乘客报警称,他刚刚乘坐的一辆的士驾驶员十分不正常,疯狂飙车不说,还举止奇怪,怀疑毒驾!与此同时,也有路上的行人看到“疯狂的士”报警,他们说的的士车牌号都是“鄂AXH017”。
  
  涉牌涉证办案中心民警立即根据车辆卡口信息,画出这辆的士的行进路线图。上午11时05分,办案民警在汉阳桃花岛小区附近找到了这辆“鄂AXH017”出租车。
  
  民警分析,一辆出租车至少应该有两名驾驶员,只有将驾驶这辆出租车的所有驾驶员进行筛查,才能确定真正的吸毒者。
  
  车上驾驶员名叫韩安,湖北应城人。车主叫林传利,蔡甸人,还有一名副班驾驶员叫林飞,是林传利的侄子,他们住在同一个村庄,平时都是三人轮班驾驶这辆出租车。
  
  民警以该车涉嫌一起交通事故为由,要将出租车和驾驶员带回办案中心进行调查。韩安以为是另外两名司机出了事,就带着民警赶到蔡甸区位于汉江堤岸的一个村庄,很快找到了林传利和林飞二人。随后,民警将韩安与林传利、林飞分别控制。
  
  经尿检,林传利、林飞呈阳性,韩安因不涉嫌毒驾而被释放。叔侄两人交代,案发前两人在暂住地吸食麻果后,分别于白天和晚上驾车进行营运。
  
  目前,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123号令和道交法新规,对林传利、林飞两人分别处以罚款200元、行政拘留15天,并处注销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法律:醉驾入刑了,毒驾还没有
  
  不少人肯定还记得,今年5月24日,一乘客在乘坐526公交车时,怀疑公交司机毒驾,将照片发至微博,引起轩然大波,警方后来将毒驾司机抓获。
  
  交管部门介绍,目前毒驾数量呈上升趋势,今年以前,交警抓到毒驾司机后,处罚无法可依,只能移交公安部门,按治安处罚法对吸毒者进行行政拘留15天。
  
  今年元旦起实施的公安部123号令,第一次明确了毒驾的处罚: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驾驶员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要注销驾驶证。
  
  记者注意到,跟以前的处罚相比,毒驾几乎只多了“吊销驾驶证”。醉驾已经入刑,但比其还严重的毒驾还未纳入刑法的范畴。
  
  行规:只能要求企业加强管理
  
  昨天,武汉市客管处表示,被公安机关注销驾驶证的两名“毒驾”出租车司机,其出租车行业从业资格证和服务监督卡同时作废。
  
  出租车司机的聘用,一般由各个出租车公司执行。管理部门对公司提出了“须聘用身体健康者,不得录用有吸毒史人员”的要求,但从条例、法规层面看,出租车行业目前还没有类似“有吸毒史人员不得从事出租车驾驶”的明文规定。之前也查到过出租车司机“毒驾”,管理部门只能要求企业加强管理。
  
  记者翻阅现行的《武汉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营运管理实施办法》,在司机聘用方面,该办法仅笼统提到:“出租车驾驶员不得擅自聘请其他驾驶员从事营运”,“将出租车交给无从业资格证的人员营运,会受到处罚”等等,没有更细致地规定哪几类人不能开出租车。
  
  今年初,上海也查到“毒驾”出租车司机。事后,相关管理部门要求该市出租车企业加强监管,发现的哥有疑似吸毒症状的,必须及时跟进,根据企业规章制度处理。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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