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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毒后驾驶
郑汝桦:以‘零容忍’方式管制滥用6种毒品后驾驶
2010-08-04 16:30:11 来自:香港政府新闻网 作者: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 阅读量:1

  香港当局今天(7月19日)向立法会会交通事务委员会提交文件,在暑假期间咨询公众,预计下个立法年度提出立法建议关。

  郑汝桦今天向传媒公布建议时说,以‘零容忍’打击‘毒驾’,给社会清楚信息,吸毒后驾驶危害道路安全,当局会大力打击。

  若司机在受到其他药物影响下,令驾驶能力受损,亦属违法。当局建议优化现行《道路交通条例》,令标准更客观;建议赋予警方权力,可要求怀疑‘毒驾’及‘药驾’者,进行初步药物测试,包括行为反应测试,测试其注专力及控制力等。如不通过,警方便有权要求他们提供体液样本,进行详细药物化验。

  郑汝桦表示,建议罚则大致与醉酒驾驶看齐。如司机危险驾驶,并涉及吸毒,便成为加刑因素,其罚款、监禁期或停牌期会各增50%。

  当局同时建议一些配套措施,如司机不能通过初步测试,警方可要求有关人士把其驾驶执照,交予警方保管24小时,防止司机继续驾驶。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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