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新忠戒毒网--戒毒门户 权威媒体
联系杜新忠:13757963812 | 网站地图
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首页 > 当前位置:>专题列表 > 打击毒后驾驶 > 正文
打击毒后驾驶
青岛探索创新“毒驾”行为查处“非现场执法”工作模式
2016-05-08 10:03:27 来自:今日头条 作者:杜新忠转 阅读量:1

  “毒驾”行为查处“非现场执法”是指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曾吸毒后驾驶机动车并予以查处,即非现场发现“毒驾”行为并查处。其具体做法为:一是明确执法对象。对查获的吸毒违法嫌疑人,认定其吸毒违法事实成立的,要比对交警部门数据库查看其是否有驾驶证,有驾驶证的一律审查是否曾吸毒后驾驶机动车。二是明确工作联系人。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确定1名民警负责“毒驾”人员驾驶机动车卡口、监控影像资料的排查、调取,在各分、市局交警大队确定1名民警为“毒驾”人员驾驶证注销工作联系人。三是明确证据规格。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会同法制支队共同制订了非现场查获“毒驾”行为证据规格,供各办案单位参照执行。四是明确工作流程。明确了“询问是否驾车、嫌疑数据推送、平台数据排查、驾驶证注销告知”4项规定动作。五是明确注销程序。建立了驾驶证注销工作机制,明确了非现场查获“毒驾”人员驾驶证注销告知程序、注销单位及注销材料报送程序。

  据了解,今年1月22日至4月14日,青岛市公安机关共查获吸毒后驾驶机动车人员156名,其中“非现场执法”查获136名、路面现场查获20名,依法注销105名“毒驾”人员和286名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机动车驾驶证。

[责任编辑]杜新忠
杜新忠戒毒网--戒毒门户 权威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