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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余杭强制隔离戒毒所收治自愿非列管成瘾物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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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毒后驾驶
广东拟立法禁止“毒驾”
2015-08-23 08:32:00 来自:信息时报 作者:杜新忠转 阅读量:1
  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或者毒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已经取得的机动车驾驶证应当依法注销;校车驾驶人有吸毒行为记录的,应当取消其校车驾驶资格;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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