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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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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毒后驾驶
执法困境不应成为毒驾入刑的绊脚石
2015-06-29 13:27:40 来自: 新华网 作者:于子茹 阅读量:1


  不得不承认,在我国,毒品问题已进入加速蔓延期和毒品犯罪高发多发期。据公安部相关负责人所给出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我国累计登记的吸毒人员就有295.5万名,实际吸毒人员估计超过1400万。这意味着,我国每百人中就有一人吸毒。而在这些吸毒人员中,拥有驾照者不在少数——截至2013年6月底,在册吸毒人员持有驾驶证的就有63.4万名。
  
  固然吸毒人员持有驾照,不能说明其有毒驾行为。但不可否认的是,近十年来“毒驾”案例增长迅猛。媒体统计数据显示,仅2013年一年,公安部门就查获毒驾行为2000余人次,吊销了2.4万名吸毒人员的驾驶证。
  
  比起酒驾,毒驾的危害有过之而无不及。英国一项研究表明,酒后驾驶比正常反应时间慢12%,而吸毒后驾驶则比正常反应时间慢21%。可以想象得出,吸毒后驾驶,司机的反应力、辨识力和身体协调能力明显下降,发生事故的风险自然会明显增加。
  
  毒驾已成为危机公共交通安全的一个隐患。如今,酒驾已入刑,比之更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毒驾”更有入刑的必要。
  
  然而,毒驾入刑后却面临着执法难题。首先是快速检测困难。对“醉驾”的现场执法,有便捷的手持检测仪器,也有“血液中酒精含量”这一明确且通行的标准,但针对“毒驾”,既缺乏可以现场检测的仪器,又缺乏具体的判定标准。其次是毒驾不易界定。昆明市禁毒委员会成员、昆明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两禁处处长姚飞曾表示,“毒品尤其是合成毒品的成分复杂,不易检测,其中一些成分比较普遍,导致在服用过药物后,检测时也会产生阳性反应。”
  
  也因此,在考虑到毒驾入刑之后的执法困境,一些人对毒驾入刑表示不赞成。“酒驾可以简单闻一下,大概能判断有没有喝酒,但有没有吸毒,光靠感觉不行吧?”广州市律协副会长、市人大代表、广东百科律师事务所主任黄建水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其实,笔者认为,毒驾的检测困境不能成为毒驾不入刑的理由。据报道,6月25日深夜至26日凌晨,武汉警方首次启动“唾液试纸”查毒驾,抓获多名涉毒人员,一名专车女司机露出破绽落网。这一事件说明,我国警方在查测毒驾开创新方式,填补毒驾快速检测难题,这是其一。
  
  再者,当初酒驾入刑,不也面临难以界定的难题么?但入刑后,酒驾数量明显减少,这却是不争的事实。法律,归根到底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面对毒驾这一危害性相比酒驾有过之而无不及的行为而言,用法律武器进行约束,势在必行。当然,困难是客观存在的,但绝不能成为因咽废食的理由。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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