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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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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毒品集中教育
浅析合成毒品滥用引发的社会问题
2017-06-28 22:30:43 来自:青年与社会 作者:王立群 阅读量:1
  【摘 要】犯罪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在我国对传统毒品尚未有效控制和彻底根治的情况下,在人们毫无思想准备之际,20世纪90年代初,一种有别于传统毒品的新型毒品(又称合成毒品)登陆我国,随后在我国不断发展、蔓延、直至泛滥。合成毒品所引发的犯罪问题同传统毒品犯罪一样,对人类社会具有巨大的危害性,严重影响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及和谐社会的建设,危害人类生命健康。合成毒品问题已经被公认为21世纪的“世纪之患”。为了有效的遏制、更好地防控合成毒品在我国的泛滥,文章对合成毒品滥用所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进行了系统的研究。
  
  【关键词】合成毒品;新型毒品;滥用;犯罪;社会问题;公共安全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境外毒品渗透的加剧国内制造、贩卖、吸食冰毒、“摇头丸”、氯胺酮等合成毒品问题不断发展蔓延,滥用人数持续增多,消费市场逐步扩大,已经成为我国新的突出的毒品问题,给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带来严重的危害。《2013年中国禁毒报告》中指出:尽管我国吸食海洛因等传统毒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复吸率依然较高,新发现的隐形吸食海洛因人员有所增多。截至2012年底,全国累计登记吸毒人员209.8万名,其中滥用阿片类毒品人员127.2万名、滥用合成毒品人员79.8万名,分别占60.6%和38%;2012年全国新发现登记吸毒人员30.5万余名,依法查获有吸毒行为人员54.9万人次,依法处置强制隔离戒毒20.2万余名,依法责令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13.6万余名,3年未发现复吸人员75.9万名。近年来,由于受到合成毒品渗透不断加剧的冲击,滥用合成毒品的人数逐年增加,这给禁毒斗争增加难度的同时,也是禁毒工作面临着新的课题。本文针对合成毒品滥用所引发的社会问题进行了系统的分析研究。
  
  一、合成毒品的概念、种类及危害
  
  合成毒品(又称新型毒品)是相对于鸦片、海洛因等传统毒品而言,是由国际禁毒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管制的、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使人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使人产生依赖性的精神药品(毒品)。近年来,我国新型毒品滥用的品种不断增多,目前被普遍滥用的主要有冰毒、“摇头丸”、氯胺酮(“K粉”)、咖啡因、安纳咖、氟硝安定、LSD、安眠酮、三唑仑、GHB、丁丙诺啡、麦司卡林、PCP、止咳水、迷幻蘑菇、有机溶剂和鼻吸剂等。
  
  吸食合成毒品会严重损害人体组织器官功能,形成难以逆转的病变。大量的临床资料表明,病毒和“摇头丸”等可以对大脑神经细胞产生直接的损害作用,导致神经细胞的病变和坏死,出现急慢性精神障碍。吸食者还会出现被害妄想、追踪妄想、忌妒妄想以及幻听等病理性精神症状,在这些病理性精神症状的作用下吸食者极易实施暴力行为。吸食苯丙胺类毒品还会产生其他损害,如可以导致吸毒者全身骨骼肌痉挛、肌溶解,出现恶性高热、死亡或对肾功能造成严重损害等。
  
  吸食合成毒品心理依赖性极强。很多人误以为吸食合成毒品不会成瘾,其实只是成瘾的表现和吸食海洛因不一样,即生理上的表现不会那么激烈,但心理上造成的依赖性却远远高于生理依赖。吸食合成毒品的人,最初都觉得自己有足够的意志力和判断力,可以达到自己幻想中的快感,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吸食次数的增多,制造这种快感需要更多是剂量,就只能一步一步地往下沉,直到深陷毒魔之中不能自拔。
  
  二、合成毒品滥用引发的社会问题
  
  合成毒品滥用,是指为了满足某种精神体验,非法获取和使用国际禁毒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管制的甲基苯丙胺(冰毒)、氯胺酮等主要以人工化学合成的致幻剂、兴奋剂类精神药品,将药物用于非医疗目的之用途。目前,我国滥用的毒品,多为海洛因等阿片类药物以及甲基苯丙胺(冰毒)等精神兴奋药。结合吸毒的概念,认定合成毒品滥用行为必须具备三个特征:一是主观方面必须有吸食、注射合成毒品的故意。至于行为人出自何动机,如是出于好奇还是因为苦闷、寂寞等,均在所不问。二是行为人必须实施吸食、注射合成毒品的行为。三是行为人必须已经吸食、注射新型毒品。
  
  如前所述,合成毒品的危害一方面是对于吸毒者而言,滥用后不仅会严重损害组织器官功能,形成难以逆转的病变,而且由于过度兴奋,体力严重透支,会造成抵抗力下降,体质减弱,甚至引发心血管疾病而猝死。另一方面是由于强烈的中枢神经兴奋作用,吸毒人员常会产生集体淫乱,过量吸食者极易出现精神错乱而引发暴力攻击甚至行凶杀人行为。而集体淫乱和性侵害,现已成为艾滋病传播的主要途径之一。
  
  家庭中一旦出现了合成毒品滥用者,便往往陷入深重的危机之中。对于尚未结婚的合成毒品滥用者来说,在娱乐场所消费与吸毒本身就是常人难以承受的巨大开支(尤其是吸食“K粉”),二一旦吸毒狂欢后,第二天就会嗜睡不醒,影响工作、学习,给家庭带来严重的精神和物质负担,往往导致父母与子女产生矛盾;而已婚吸食者因吸食毒品通宵狂欢而不回家睡觉和脾气暴躁、对人冷漠等,都会伤害夫妻双方的感情,甚至导致家庭暴力和离异等问题。因此,合成毒品滥用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坏了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
  
  对于整个社会来说,首先是对社会生产力的巨大破坏。滥用合成毒品不仅导致身体疾病,影响工作,而且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和浪费。其次是严重败坏社会风气,滥用合成毒品多为在公共娱乐场所的群体性行为,青少年占大多数具有很大的诱导带动作用,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再就是会引发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是侵财性犯罪行为。滥用合成毒品者购买毒品、支付门票或包厢费、消耗饮料、男性要求女性“陪吸”等都需要大笔钱财,为了获取毒资,吸食者往往会走上犯罪道路,从而诱发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社会治安,给社会稳定带来巨大的威胁。
  
  三、滥用合成毒品的防范与控制
  
  预防教育是禁毒工作的关键。为遏制合成毒品的泛滥势头,必须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防患于未然,尽量减少新的吸毒成瘾者。为此,相关部门必须贯彻落实《全民禁毒教育实施意见》,集中开展以青少年、社会无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等吸毒高危人群为重点的防范合成毒品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随着2008年6月1日我国《禁毒法》的颁布实施,应该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合成毒品的能力。
  
  除了做好预防教育工作外,要控制滥用合成毒品,必须多管齐下,综合治理。针对合成毒品滥用的特点,须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控制:首先是强化娱乐场所的管理,促使其管理逐步规范化、法制化,充分发挥其在禁毒工作中的作用。其次要加大打击娱乐场所贩卖、吸食毒品违法犯罪的力度,从减少毒品需求和危害出发,严格落实《禁毒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禁毒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严打、严管、严防”的工作方针,对娱乐场所涉毒活动进行及时、持续、有力的整顿和打击。除此之外还要加大打击制、贩合成毒品犯罪的力度,堵塞毒源。最后,要建立健全针对制、贩、吸食合成毒品的立法,从法律上遏制合成毒品的蔓延。
  
  参考文献
  
  [1] 公安部。2013年中国禁毒报告[R].2013年。
  
  [2] 国家禁毒委。防范新型毒品的危害[R].2005年。
  
  [3] 崔敏。毒品犯罪发展趋势与遏制对策[M].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1999年。
  
  [4] 杨凤瑞。新型毒品防范手册[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年。
  
  [5] 任克勤。新型毒品犯罪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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