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6日对一起贩卖、运输新型毒品案进行了审理。5名被告人被控分别参与了贩卖、运输毒品,这批毒品的数量多达20余公斤。
刘太瑚系湖北武汉人,张建忠、玉燕、岩温、玉光香则一直生活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指控:2009年6月,刘太瑚从武汉先后将毒资200余万元汇到张建忠指定的银行账户上联系购买甲基苯丙胺。张建忠取钱后联系购买了37包甲基苯丙胺。刘太瑚来到云南,先后购买了100箱茶叶,刘太瑚、玉燕、岩温光(另案处理)、岩温、玉光香将甲基苯丙胺和两部定位手机藏在其中8箱茶叶内,然后联系快运公司托运至武汉。事情办好后,刘太瑚又返回湖北,准备"接货"。6月23日,昆明火车站派出所值勤民警检查时,从这批茶叶内查获甲基苯丙胺37包,共计净重20290克。后昆明铁路公安处民警分别在武昌火车站、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抓获刘太瑚和张建忠、玉燕。
根据三人的交代并在其配合下,警方又抓获了正在进行毒品交易的岩温和岩温光。后广州市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民警在白云机场抓获了网上追逃的玉光香。
检方认为:刘太瑚明知是毒品仍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20290克,应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应以贩卖毒品罪,且系共同犯罪追究张建忠、玉燕、岩温、玉光香的刑事责任。案件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