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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常识
合理用药的一般常识
用药常识
2009-05-07 09:41:54 来自:杜新忠戒毒、禁毒专业网 作者: 阅读量:1

  1、如何区分药物、药品和保健食品的概念?

  通常我们所说的药物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疾病的物质,适用范围很广。但药物具有两面性,使用得当可以防病治病,使用不当,则会危害人类健康。因此我们必须正确认识药物,合理使用药物,真正使药物成为人类健康的保护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生产企业在生产药品前,必须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文号。通常称药品的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药品的外包装及标签上都注有:国药准字(生产年份)第××××××××号的八位字样。

  通常我们所说的保健食品,是以天然物质为基础,经过强化或减少某种成分,或加入具有某种功能的物质,达到促进新陈代谢、提高机体免疫力或延缓衰老的食品。属于用来保健和辅助治疗用的物质。保健品的生产原来只需卫生行政部门的审查批准,而不需经过医院临床实验等便可投入市场。按新规定保健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管理、审批。

  2、化学药品(西药)和中药有何不同?

  我国习惯上将药物分为中药和化学药品(西药)两大类,而国际上通常以天然药物与合成药物分类。天然药物是指那些取材于植物、动物、矿物,并多经物理方法制成的药物,我国的中药多属于本类。合成药物是指通过合成或提取等化学方法制成的药物,通常所说的化学药品(西药)多属于本类。我们通常所说的中药包括原药材、经加工炮制和切制而成的饮片、传统中成药(丸、散、膏、丹等)、新型中成药(冲剂、口服液、片剂等)等;化学药品(西药)则主要包括合成药物、提取药物、生物制剂等。当然中药和化学药品(西药)并非完全分别等同于天然药物和合成药物。

  3、选购药品必须注意哪些问题?

  大病去医院,小病去药店。现阶段去药店选购药品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1)要根据自己的病情选择适宜的药品。选购药品前,一定要弄清自己的疾病和身体状况,这样才能对证用药,达到用药目的。如果对自己的病情和身体条件还不清楚,最好先请医生诊断后再用药。

  (2)注意购药咨询,一定要咨询医务工作者,柜台执业药师或柜台营业员。平时要多看一些指导家庭用药和家庭生活方面的科普读物,有助于提高自我医疗意识。

  (3)按疗程购药,病症和体征不同,用药品种和用药疗程也不一样。应当按疗程购药,既可达到用药目的,还可避免浪费。如感冒病人,应用抗感冒药,用药一般约3~5天;咽喉炎患者应用抗菌药物,用药一般5~7天。购买量不宜太多。

  (4)购药时要注意识别假劣药品。检查药品有无批准文号、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有效期、适应证、剂量和用法等,以防伪劣药品危害健康。

  (5)选购安全、有效、经济、实用的药品。药品首先必须安全有效,在此基础上要兼顾药品价格。要坚持把选购安全、有效、经济实用的药品作为选购药品的一个重要原则。

  4、如何区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处方药是指经过医生处方才能从药房或药店获取并要在医生监控或指导下使用的药品。非处方药是指不需要凭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在国外称之为"可在柜台上买到的药物"(OverTheCounter),简称OTC,这已经成为全球通用的俗称。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不是药品本质的属性,而是管理上的界定,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是国际上通行的药品管理模式。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均需经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是有保障的。只是处方药必须在医师的指导下用药,而非处方药主要是用于治疗各种消费者容易自我诊断、自我治疗的常见轻微疾病,按规定方法使用时是安全有效的。这些药物大都属于如下情况:感冒、发烧、咳嗽用药;消化系统疾病用药;头痛用药;关节疾病用药;鼻炎等过敏症用药;营养补剂,如维生素、某些中药补剂等。

  处方药大都属于如下情况:①刚上市的新药:对其活性、副作用还要进一步观察;②可产生依赖性的某些药物:如吗啡类镇痛药及某些催眠安定药物等;③药物本身毒性较大:如抗癌药物等;④某些疾病必须由医生和实验室进行确诊,使用药物需医生处方,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如心血管疾病药物等。因此购买处方药一定要慎重。

  5、非处方药有哪些特点?

  由于非处方药不需要医师处方,是消费者按照药品说明书,即可自行判断和使用的药品,因此非处方药应具有以下特点:需经医药专家遴选、评价,并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公布才能确定;属于大众常用药品,但常用药品不等于都可以作为非处方药;确切的疗效和良好的安全性,连续用较少发生耐药性或抗药性;质量稳定,即不需特殊保存条件;使用方便,即剂型与规格方便自用与携带;只适用于轻微病证;可以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而处方药不允许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

  6、如何正确选购、使用非处方药?

  日常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症状、所有疾病都可以自我诊断、自我治疗的,仅仅是某些轻微疾病或症状,才建议使用非处方药自我药疗。因此建议大家注意以下问题:

  (1)掌握自我保健和有关药品的知识,是自我药疗的基础,消费者要不断提高常见疾病自我判断、自我药疗的能力。消费者应当较全面了解某些或某类轻微疾病或症状的特点,在此前提下掌握正确选用非处方药的原则。

  (2)认真查看有关产品介绍和药品资料,针对自己所患疾病,向执业药师或营业员咨询,选用合适药品。

  (3)不能凭药名购药,购药前应仔细确认欲购药品的成分和主治病证,对同一成分不同品牌的非处方药,要根据价格、包装、厂家信誉和形象综合考虑。

  (4)用药之前,一定要详细阅读药品说明书,详细了解药品名称、活性成分、结构、形状、药理作用与适应证、用法与用量、禁忌证与注意事项等。注意一定要严格按说明书使用,决不可因非处方药安全性较大而擅自超量、超时使用。

  (5)要避免多药并用和重复用药。在使用非处方药进行自我药疗3天左右后,如症状未见缓解或减轻,或出现疑似不良反应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治疗,以免延误病情。

  7、如何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

  药品说明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药品名称:可分为商品名或通用名。通用名相同的药品,可因生产企业不同有很多个商品名。药品不同的商品名,意味不同厂家的产品,也意味不同品质的产品。

  (2)药品的批准文号:药品生产必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生产文号,通常以"国药准字()第××××××××号"表示。生产批号则表示该药的生产日期,通常印在包装盒或标签说明上。

  (3)药品有效期:是根据药品的稳定性来确定的,是指保证药品使用有效的日期。

  (4)适应证或称作用与用途:是在充分的动物药理学实验及临床观察的基础上所确定的药品药理作用及临床应用情况,将使用本品确有疗效的疾病列入适应证范围。此项在中成药说明书中常用"功能与主治"表示。

  (5)不良反应、禁忌证等:为了安全使用药物,通常列出该药的慎用、忌用和禁用对象以及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注意事项还包括孕妇、哺乳期、慢性病等特殊患者应注意的内容。

  (6)药品规格:包括药品最小计算单位的含量及每个包装所含药品的数量,是指该药每片或每支的含量。

  (7)药品的用法与用量:用法是指根据该药的剂型和特性,注明为口服、肌内注射、静脉用药、外用及饭前服、饭后服、睡前服等;如果没有特别说明,一般标明的剂量为成年人的常用量,并以药品的含量为单位标明。若小儿或老人使用须按规定折算使用。

  (8)贮藏:在药品的贮存保管中,影响药品质量的有五大要素:空气(氧和二氧化碳)、光线、湿度、温度和时间。应严格按照说明书的方法用药和贮存。

  8、如何区分药品的通用名、商品名和别名?

  人们买药的时候总会发现一种药品有时会有多种名称,这给消费者选购药品带来诸多不便,弄清各种药品名称的含义,对消费者来说是大有帮助的。

  药品的名称一般有:通用名、商品名、别名,那么三者之间有何区别呢?

  (1)通用名:是在全世界都通用的名称,如阿司匹林。任何药品说明书上都应标注通用名,选购药品时,消费者一定要弄清药品的通用名,以防重复用药。

  (2)商品名:许多生产企业为树立企业的形象和品牌,往往给自己的产品注册商品名,以示区别如巴米尔是阿司匹林的商品名。药品宣传大多使用商品名,消费者也对商品名比较熟悉,消费者在选购药品时,要注意选择质量好、知名度高的品牌。

  (3)别名:由于一定历史原因造成某种药品曾在一段时间内使用过一个名称,后又统一改为现今的通用名,那个曾使用过一段时间的名称即为别名,例如:对乙酰氨基酚为通用名,扑热息痛为它的别名,泰诺林、百服咛、必理通等为其商品名。

  9、如何理解药品说明书上的"慎用"、"避免使用"和"禁用"?

  "慎用"、"避免使用"、"禁用",在药品说明书上经常可以见到。几字之差,意思却不同。

  (1)慎用:提醒病人应小心谨慎,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果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通常需要慎用的多是指小儿、老人、孕妇以及心、肝、肾功能不好的人。慎用并不等于不能使用。

  (2)避免使用:就是最好不用,提醒病人不适宜使用或应避免使用这类药物。某些病人服用此药物后可能带来明显的药物反应和不良后果。当然,由于个体差异,不能一概而论。如阿密替林可用于治疗忧虑症,但阿密替林有抗胆碱作用,可引起尿潴留,因此忧虑症伴前列腺增生的病人应避免使用。但有的避免使用药品有可能是病情急需的,此时应当寻找具有类似作用的,不良反应小的药品代替,如果非使用不可,则应使用能对抗其不良反应的其他药品,尽量做到安全。通常自我药疗时,凡避免使用药品最好不用。

  (3)禁用:就是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属于绝对禁止使用的药物。此类药物一旦使用,就会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或中毒。如阿司匹林,胃溃疡病人禁用,否则易造成胃出血;如对青霉素过敏的病人应禁用青霉素类药物。

  10、如何理解"剂量"、"常用量"、"极量"和"致死量"?

  药物的不同用量会起到不同的效果,所谓用量就是"剂量",即每次用药的数量。剂量常常是一个范围,因个体差异、年龄、体质不同,对药物的敏感性不同,剂量也不同。如果剂量太小,达不到体内的有效浓度,起不到治疗作用,这种小剂量就称为"无效量"。当剂量增加到出现最佳治疗作用时,这个剂量就叫做治疗量,即"常用量",也就是通常治病时所需的量,也是符合大多数病人的用量。在常用量的基础上再增加剂量,直加至即将出现中毒反应为止,这个量就称为"最大治疗量",也就是"极量"。用药超过极量时,就会引起中毒,这就是"中毒量"。在中毒量的基础上再加大剂量,就会引起死亡,此剂量即称之"致死量"。

  11、如何计算老年人和儿童的用药剂量?

  老年人的用药剂量常用年龄计算法。60~80岁,为成人用药量的1/2~4/5;80岁以上为成人用药量的1/2。

  儿童用药剂量计算方法有几种:

  (1)按年龄计算:使用时可根据个别情况,如发育、营养状况、体重或其他原因酌定剂量。此法简便但粗略,仅适用于一般药物。

  (2)按体重计算:有很多药品需按体重计算小儿剂量,其剂量的计算公式为:小儿每日用量=体重(千克)×每千克体重规定用量。此法比(1)按年龄计算法较为准确,故应用较广。

  (3)按体表面积计算:小儿体表面积推算法:体重30千克以下的小儿体表面积=体重×0、035+0、1,用药量=成人剂量×小儿体表面积÷1、7。此法较为合理,适用于各年龄段,也包括成年人,但计算较复杂。

  (4)小儿中药剂量:计算方法与西药的有所不同,一般按年龄分成4种。即1岁以下者用成人量的1/4,3~4岁用成人量的1/3,4~7岁用成人量的1/2,7~15岁用成人量的2/3,15岁以上按成人量。

  12、如何识别药品的使用期限或有效期?

  使用期限或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质量的期限。药品有效期在其外包装和说明书上都有注明,通常有以下几种表示方法:

  (1)注明有效期的规定年限:使用时可根据生产批号推算有效的期限。如批号为20030312,有效期限为两年,指该药品是2003年3月12日生产的,可以用到2005年3月11日。

  (2)直接注明有效期:如标明有效期20051005,表示该药品可以使用到2005年10月5日;又如有效期200509,表示该药品仅能用到2005年9月30日。

  (3)直接注明失效期:如失效期200509,表示该药2005年9月份已经失效,只能用到2005年8月31日。

  对于进口药品有效期限,不同的国家使用习惯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示方法:

  (1)用"Exp、"(ExpiryDate)表示:意思是使用到……末为止。如Exp、5、2004表示该药品可使用到2004年5月31日,也即2004年6月1日失效。以前一直将Exp、当失效期使用是错误的,应予纠正。

  (2)用"UseBy"表示:意义与(1)中的Exp相同。

  (3)用"Valid"(ValidDate)表示:意义与(1)中的Exp相同。

  (4)用"UseBefore"表示:意思是在……之前使用。如UseBefore5、2004,表示该药品必须在2004年5月31日之前使用,5月31日起已经失效,不能再使用。

  13、什么是药物的不良反应?

  药物作用于机体,除了发挥治疗的功效外,有时还会由于种种原因而产生某些与药物治疗目的无关而对人体有害的反应,这就是药物的不良反应。

  药物的不良反应一般可分为副作用、毒性反应、过敏反应和继发感染(也称二重感染)等几大类。不良反应有大小和强弱差异,它可以使人感到不适、使病情恶化、引发新的疾病,甚至导致死亡。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药物的疗效,最大限度地减少不良反应,这是临床需解决的关键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药物的不合理使用,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是相当高的,特别是在长期使用或用药量较大时,情况更为严重,甚至出现严重的毒副反应。严格地讲,几乎所有药物在一定条件下都可能引起不良反应。但是,只要合理使用药物,就能避免或使其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这就要求我们在用药前全面了解该药的药理性质,严格掌握药物的适应证,选用适当的剂量和疗程,明确药物的配伍禁忌。在用药过程中还应密切观察病情的变化,及时发现药物产生的不良反应,加以处理,尽量避免引起不良的后果。对于一些新药,由于临床经验不够,对其毒副作用观察及了解不够,在使用时就更应十分慎重。

  14、药物的副作用、毒性反应与药物不良反应是同一概念吗?

  一种药物常有多种作用,在正常剂量情况下,伴随着药物治疗作用而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反应称为副作用,它属于药物固有的反应,一般比较轻微,在治疗中较常出现,多为可逆性功能变化,停药后很快消退。副作用随用药目的不同而改变,如阿托品作为麻醉前给药抑制腺体分泌,则术后出现肠胀气、尿潴留为副作用;而当阿托品用于解除胆道痉挛时,出现心悸、口干成为副作用。副作用可以通过调整剂量、合并用药来减少。

  毒性反应是绝大多数药物都有的,是指药物引起的生理生化机能异常和病理变化,可在各个器官和组织内发生。一般是药物过量时药理作用的延伸,是可以预知的。一般是使用过量时才会发生,也可由于医疗或意外事故而发生。毒性反应可分为急性和慢性,用药后立即发生的为急性毒性,经长期蓄积后逐渐产生的为慢性毒性。毒性反应通常较副作用危害大。

  药物不良反应范围广,包括副使用、毒性反应、后遗效应、过敏反应及特异质反应、三致反应(致癌、致畸、至突变)、依赖性(习惯性和成瘾性)等,药物不良反应与药物本身、病人及医务人员等许多因素有关,应努力防止其发生。

  15、如何预防药物副作用?

  一般来说应注意以下几点:①遵从医嘱或说明书用药,严格控制用药时间和剂量;②病好停药,不可长期过量服药;③慢性疾病者,需长期服药时,应尽量争取在医师指导下用药,定期到医院复查病情,以便及时发现药物副作用而采取对策;④用药时,尽可能不要长期大剂量单用某种药物,可将相同作用而副作用不同的药物轮换使用;⑤某些药物引起的副作用可用其他药物拮抗、缓解或弥补,但这项措施需由医师指导方可进行,以免滥用药物加剧副作用。

  16、什么是药物的过敏反应?

  药物的过敏反应是指有特异体质的病人使用某种药物后产生的不良反应。它与药物的剂量无关。药物过敏反应的发病率不高。它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用药当时就发生,称为即发反应;另一种是潜伏半个小时甚至几天后才发生,称为迟发反应。轻则表现为皮疹、哮喘、发热;重则发生休克,甚至可危及生命。

  过敏反应发生较多的药物是:青霉素类,占用药人数的0、7%~1、0%。其他容易引起过敏反应的药物还有:氨基糖苷类,如链霉素、庆大霉素等;四环素族类,如四环素;磺胺类,如复方新诺明等;抗肿瘤抗生素,如争光霉素;多肽类抗生素,如二性霉素B;其他药物如氯丙嗪、安乃近、普鲁卡因、氨茶碱、咳必清、胃复康、右旋糖酐、胰岛素、链激酶、蝮蛇抗栓酶、糜蛋白酶、辅酶A、ATP、细包色素C、抗毒血清、硫代硫酸钠、硫酸钡、碘造影剂等也可引起过敏反应。

  在用药前要了解病人有无过敏史以及对药物过敏情况,避免再次接触引起过敏的药物,尤其是要注意对容易引起过敏的某些药物(如青霉素、普鲁卡因等)应做过敏试验,都应防止药物过敏反应的发生。一旦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马上选用非那根、扑尔敏等抗过敏药物。若出现过敏性休克,必须迅速、及时、争分夺秒地就地抢救。

  17、什么是药源性疾病?

  药源性疾病是医药学者提出的一个新概念,已逐步为人们所接受。它是指在预防、治疗和诊断疾病的过程中,因药物或药物间相互作用所引起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不良反应,致使机体某些器官和局部组织产生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而出现的各种临床疗状。据报道,我国药源性疾病已占常见病的10%,肝炎病人中约有20%为药物所致。

  药源性疾病有:药源性肝炎、药源性肾炎、药源性哮喘、药源性口腔炎、药源性胃肠炎等。药物亦可引起体位性低血压、心律紊乱、过敏性休克、神经系统疾病、听神经损伤、视力损伤、血液系统疾病等。药物还可导致水肿、皮疹、皮炎等,甚至还会诱发癌症。

  18、有利于提高药效的用药方法有哪些?

  早晨服:抗结核药(如异烟肼)和糖皮质激素(如强的松)等,早晨8时左右服用,可提高疗效并降低不良反应。

  空腹服:空腹服西咪替丁、胃仙U等抗胃溃疡药,可使药物更多地分布在胃黏膜表面,使药效提高。

  饭后服:四环素和抗生素类药物,可减少药物对胃肠的刺激,提高药物的利用率。

  糖水服:驱虫药左旋咪唑用糖水送服可增加药效;用于治疗肺燥、肺虚、肠燥便秘等疾病的中成药用蜜糖水送服,可提高药效。

  茶水服:降压、利尿的西药和用于治疗心血管疾病的中成药,用绿茶水送服,可增加疗效。

  脂餐用:维生素E、维生素A等脂溶性药物在食用油性食物后服用,更有利于药物吸收。

  米汤服:补气、养肠胃的中成药用稀粥送服;补气、健脾、利膈、止渴、利尿的中成药物用米汤送下;需口服的中药粉末最好也用稀粥送服,以减少药物对胃肠的刺激。

  黄酒服:治疗气血虚弱、身体虚寒、气滞血瘀、风湿痹证、中风等疾病的中药丸剂,用黄酒送服为佳。

  站立服:服用丸剂、片剂等,立姿服比坐姿和卧姿服效果好。

  19、药物热是怎么回事?

  在治病过程中因使用某种药物引起的发热现象,医学上称之为"药物热",属于药物不良反应的范畴,也是临床常见的发热原因之一。其发病原因错综复杂,通常有下列几种:

  (1)过敏反应:某些药物作为半抗原或全抗原进入人体后,与体内蛋白质结合形成抗体,这种抗原抗体的复合物被粒细胞吞噬,便会释放出内源性致热物质,若遇特异质病人就可引发病证。如青霉素类药物,一般在用药后数小时内即会出现"药物热",严重者有高热、紫绀、心动过速、呼吸急促等危象,应立即将病人送往医院抢救,否则会危及生命。

  (2)药理作用:是药物在发挥疗效过程中的一种特异现象,如某些抗生素大量杀灭病原菌会释放大量内毒素而出现发热反应;抗癌药使大量癌细胞被迅速破坏,并被机体吸收时,也会有发热现象,但无须停药,必要时可采用头部冷敷或酒精擦拭,使体温降至正常。

  (3)热原反应:因药物不纯或在生产、使用中受到污染所致,常在静脉输液时出现寒战与高热现象。此外,静脉给药引起的静脉炎或肌内注射酿成的脓肿,也会有类似发热情况。

  (4)体温失控:如麦角酰二胺等,可直接影响中枢神经系统的体温调节中枢的功能,使之失控而发热;阿托品、肾上腺素、甲状腺素等大剂量使用时,也会使身上发热。这类发热大多数在用药后数小时内发生。

  20、何谓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

  当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物同时使用或序贯使用时,由于它们之间或它们与机体之间的相互作用,改变了药物原有的理化性质、体内过程和组织对药物的敏感性,从而使药物的疗效发生了改变或产生新的不良反应。各种药物的相互作用,按其药效的增强或减弱,可以分为协同作用和拮抗作用。

  "协同作用"可表现为疗效的提高,如青霉素和丙磺舒合用,可使青霉素的抗菌作用增强;也可以表现为毒性加大,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和高效利尿药(速尿、利尿酸等)均可引起耳毒性,两类药物合用则可使耳毒性加强。

  "拮抗作用"可表现为毒性减轻,如局部麻醉药普鲁卡因可使局部血管扩张造成药物易吸收入血液循环,导致局麻作用减弱并引起全身毒性,若合用肾上腺素则可收缩血管而减慢普鲁卡因的吸收,使其毒性减轻;也可表现为疗效降低,如青霉素类药物与红霉素等药物合用,可能使前者杀菌作用减弱。

  药物间发生相互作用的情况很多,主要可分为三类:①药物在药代动力学方面的相互作用;②药物在药效学方面的相互作用;③药物在物理化学方面的相互作用。药物相互作用是临床多种药物合并应用的药理学基础,但是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却常随着联合用药的种类和数量增加而增多,因此,我们应当充分地认识药物的相互作用,科学合理地联合用药。

  21、什么是药物半衰期、耐受性与耐药性?

  (1)药物的半衰期:系指药物进入血液后,在血中的药物浓度下降一半所需的时间。每个药物都有其半衰期,由此可决定给药时间或次数。

  (2)药物的耐受性:系指病人对同一药物的敏感性,如有的病人对某种药物特别能耐受;或有些人长期服用某种药物,机体对该药的敏感性降低,必须用较大剂量,才能产生应有的药物作用,这称为药物的耐受性。即不同病人对同一药物的感受性,可以有所不同。因此,用药时应考虑这一问题,来调整病人的药量。

  (3)耐药性:这是指在治疗细菌感染的疾病或寄生虫病中,长期使用某种药物,而细菌或寄生虫对该药的敏感性降低而言。这些细菌称为耐药性菌株。它的产生和用药的种类、剂量和给药方法有密切关系。国内外由于广泛使用抗菌药物,耐药菌株逐年增加,如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变形杆菌、痢疾杆菌、结核杆菌等的耐药情况,尤为突出。

  为避免细菌产生耐药性,首先要注意不可滥用抗生素,如青霉素滥用于局部,或用于预防感染,都可促进细菌产生耐药性。但细菌耐药性并不是稳定的,如停药后,敏感性往往可以恢复。因此,应有计划地将抗生素分批、分期交替使用,使耐药菌株得以控制。

  22、什么是精神药品、麻醉药品?

  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依据精神药品使人体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1996年1月卫生部公布的《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共列入119种精神药品。其中第一类47种,第二类72种。我们比较熟悉的药品如咖啡因、安钠咖、去氧麻黄碱(即冰毒)就属于第一类精神药品;巴比妥、安定、三唑仑等属于第二类精神药品。

  麻醉药品是指对中枢神经有麻醉作用,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形成瘾癖的药品。麻醉药品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及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形成瘾癖的药品、药用植物及其制剂。1996年1月公布的《麻醉药品品种目录》,共列入118种药品。在这个目录中,就有我们比较熟悉的麻醉药品如海洛因、吗啡、鸦片、大麻、可卡因、美沙酮、二氢埃托啡、派替啶(度冷丁)等。

  23、什么是假药和劣药?

  药品不是一般的商品,它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的生命安全。对于假药和劣药国家规定有明确的范围和处罚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假药或按假药论处:①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②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③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④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⑤变质的;⑥被污染的;⑦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⑧所标明的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禁止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劣药或按劣药论处:①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②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③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④超过有效期的;⑤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⑥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⑦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24、如何识别假药和劣药?

  假药和劣药是严重影响公众身体健康的毒瘤,对此除国家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强打击之外,公众也应该了解辨别假药和劣药的一些常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通常我们从包装外观上可以找到假药和劣药的"蛛丝马迹"。

  (1)从批准文号上识别:合法生产企业出厂的合格药品,在包装上都明确印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生产而授予的"批准文号",假药和劣药一般没有此项。

  (2)从说明书上识别:依照《药品管理法》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假药和劣药一般都书写不完全或者不正确。

  (3)从商标上识别:合格药品包装上应当印有商标图案及"注册商标"字样,有的还印有防伪物或防伪激光图案,假药和劣药一般都缺少此项。从印刷质量上讲,假药和劣药的包装一般比较低劣粗糙。

  (4)从药品外观质量上识别:由于假药和劣药生产不规范,因此质量低劣,会出现各种变质现象,在选药时应当仔细查看。

  当然,近年来造假分子使用高科技手段,"造假水平"越来越高,给公众识别假药和劣药带来了困难,在此提醒公众一定要到合法的医疗机构或药店就医或选药。

  25、如何识读医师处方?

  去医院看病,医生少不了要给你开一张处方。如果你稍加注意,便会发现,在处方笺的左上角,有一个"R、"符号,R、是拉丁文"取""拿"一词的缩写,它的含义是取用以下药物。在处方中医生都写明了每种药物的使用方法,病人在取药时应记住各个药物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许多人用药,常把1日3次的1日,理解为白天这段时间。把用药时间定在上午、中午和下午,或是三餐前后。其实不然,1日3次是指1天24小时而言。1日3次,是根据24小时内药物在人体血液中的浓度变化制定出来的。因此,1日3次,正确的服药时间是每隔8小时用药1次。两次服药间隔时间过长,会影响疗效;两次服药间隔时间过短,会增加药物的毒副作用。考虑到人的作息规律,每日3次,用药时间可以这样安排:早上7点,下午3点,晚上11点。同样的道理,每日2次,每日4次,都应以24小时来安排用药时间,具体情况请务必遵医嘱用药。

  处方中的常用外文含义为:q、d、每日1次,b、i、d、每日2次,t、i、d、每日3次,q、i、d、每日4次,q、o、d、隔日1次,q、m、每晨,q、n、每晚,q、h、每小时,s、o、s、需要时,p、r、n、必要时,h、s、临睡时,p、c、饭后,a、c、饭前,a、m、上午,p、m、下午,i、m、肌内注射,i、v、静脉注射,i、d、皮内注射,i、h、皮下注射,i、v、gtt、静脉滴注,p、o、口服;mg毫克,g克,Kg千克,ml毫升,U单位。

  26、购买药品有哪些注意事项?

  当自己去药店买药时,应注意下面几个问题:

  (1)要选择去国家批准的药店购买药品。药品是特殊商品,政府对药品有严格专营制度,经营药品必须具备"二证一照"即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2)要向药店索取购药发票等购药凭证。如果发现或怀疑所购药品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凭有关购药凭证向管理部门投诉,这样可以对药店经营者进行及时处理和挽回消费者的损失。

  (3)查看外包装。根据国家规定,药品外包装盒上注明药品成分和适应证,这决定是否能治疗你的病证。同时还要检查有无药品生产批准文号、注册商标及生产厂家的名称、产地。否则,属于"三无"产品,绝对不能购买。

  (4)选购进口药品应仔细查看。药品包装及说明书上必须有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进口药品注册证,药名及有效成分、生产国家、生产厂家。药店在销售进口药品时,必须持国家口岸药检所出具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消费者有权要求药店出示该复印件,在中国市场销售的所有进口药品必须有中文说明书。

  (5)注意药品有效期。一般宜选购离失效期较远的药品。

  27、为什么药物使用存在个体差异?

  个体差异是指人群中不同个体对同一剂量的同一药物所产生的不同反应。即使年龄和性别等条件相同,但体质、生理状态等不尽相同,仍可出现个体之间的差异。这属于正常的生物学差异范畴。

  由于存在这种个体对药物的敏感性和对药物吸收、排泄、代谢速率的差异,因此造成了药物在个体之间的剂量相差甚大,有的相差可达几倍之多。如对同一种药物,有的人敏感性很低,使用常规剂量,往往达不到治疗效果、而有的人又特别敏感,只需要很小剂量就有明显效果,如果使用常规剂量则可出现强烈的药效反应,甚至发生中毒。

  了解个体差异,具有很重要的实际意义。在用药过程中,对那些作用强烈、反应较大和安全范围小的药物应特别加以注意,最好从小剂量用起,然后逐步调整。不同的病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而确定用药剂量,不能千篇一律。必要时还应进行体液药物浓度测定,以确定给药方案,最好是给药方案个体化。

  28、新药就是好药吗?

  近年来国内平均每年都要增加近百种新药,许多人认为"新药"一定是"好药"。其实,"新药"并不等于"好药",加上现在各种媒体对新药的不良反应宣传极少,致使"药源性疾病"逐年增多。

  新研制的药物可能对某些疾病有良好的疗效,或者比同类药物更胜一筹,但是,新药毕竟应用时间较短,试用的病例也有限,其可能产生的某些不良反应还未及发现,因此使用新药的风险比使用老药要大。20世纪50年代,美国研制的药物"反应停",对治疗妊娠反应非常有效,很多孕妇竞相服用,没想到,这些妇女后来多生下了四肢短小、貌似海豹的"海豹婴儿",这就是震惊世界的"反应停事件"。另一方面,有些新药的实际疗效也并非真比老药好。比如利福平,它刚刚问世时,许多宣传都吹嘘它抗结核效果如何奇特和理想,但经过多年的使用证实,利福平的抗结核效果与异烟肼相当,单独用它治疗,结核杆菌还容易产生耐药性。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药可以称作"好药"呢?药理学家为"好药"规定了3个条件:一是必须疗效确切;二是对人体的不良反应最小;三是相比之下价格最便宜而且使用方便。所以,你在选择药物时,决不能把该药是新药、价格高、广告多等作为"好药"的衡量标准。

  29、家庭用药为什么不宜求贵?

  俗话说,"一分钱,一分货",这种看待商品的传统观念用在药品这一特殊商品上则是不正确的。因为药品的价格是根据药品的生产成本而决定的,而药品品质的优劣则是以治疗效果和不良反应的大小来决定的。另外,药品的治疗效果更要取决于医师的正确诊断和合理用药,包括剂量、给药途径、疗程和患者的个体差异。

  药价的贵贱,不是根据药物对某一疾病的疗效而定,而是根据其原料成本、工艺过程、销售环节等因素决定的。不能说贵药都不是好药,贵药对了症,自有贵的价值。如人参价钱贵,在阳脱救治方面,与功用相同但价格低廉的党参比,人参的疗效显著。然而用人参去治疗感冒却不仅无效,或许还会带来不良反应。所以,治病不在于药贵不贵,而在于对不对症。治疗对症,疗效显著,吃贵药当然更值得,但如果只片面强调贵药便是好药就错了。

  30、家庭用药为什么不能盲目迷信进口药品?

  有些人对进口药品感兴趣,可能是以下几方面的因素:①进口药广告诱人,对病人有极大的诱惑力;②药品的制作工艺水平高,里外包装美观,获得了病人的信任;③价钱昂贵迎合了部分国人"好货不便宜"的消费心理;④有些国家(如美国、德国、日本等)在医药方面的确占有领先地位。这些方面是进口药的优势,使它赢得了一些人的青睐。然而,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进口药也有不良的一面。目前,在血液制品的制作过程中,怎样去尽血液中的肝炎病毒和艾滋病病毒,至今还没有公认的好办法。因此从肝炎、艾滋病流行的地区进口冻干血浆、抗血友病第八因子等,这对我国人民的健康不仅无益,而且是个威胁。如浙江省18个血友病病人,因用进口的抗血友病第八因子,其中有4人感染了艾滋病病毒。

  此外进口药品是根据他国人的病种、体型而研制的。国人的体型与其并不完全一致,存在着差异,而同一疾病可由不同的病因所致,病型亦不完全相同,同样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此进口药是否完全适合国人,应具体药物具体分析。

  药品是治病的,无须讲究是洋还是土,关键在于对症下药合理用药,切忌过分迷信进口药。

  31、购买药品为什么不能跟着广告走?

  现在自己购买药品的人增加了,但是有相当多的人是盲目听信广告宣传,甚至传言,导致不规范用药,给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危害。主要表现为:

  一是认识偏颇,迷信名、新、贵药。有的人甚至认为:药价越高越能治病。这种偏见是不科学的。用药不对症,即使药的名气再高,也不顶用。

  二是治病心切,胡乱投医购药,导致用药过乱,治疗不规范,病情会越治越重。某医院对50例肝炎病人做临床调查,发现其中46%的人,入院前曾自购药品治疗。

  三是偏听偏信,不识真药假药。得病后,四处打听购买"药到病除"的灵丹妙药,或游医的"祖传秘方"。结果因药不对症而耽误病情或引发其他疾病。

  据文献报告,我国不合理用药占用药者的11%~26%,每年因药物不良反应而住院治疗的病人多达250万。不少病人不遵医嘱,自作主张用药,据专家统计30%的病人不按处方剂量服药,多服少服十分随便,这种不遵医嘱的行为,不仅对治病不利,而且可能影响生命安全。

  用药治病具有严格的规范性和科学性,绝不可随心所欲地乱服滥用,一定要相信科学,遵从医嘱,否则适得其反,后患无穷。

  32、为什么要慎重使用偏方?

  "偏方治大病",不少人对此深信不疑,有人绘声绘色地讲述某偏方治疗疑难病证的故事,以证明偏方不虚。

  不可否认,偏方对某种病证确有些作用,但它的使用存在着因时、因地、因人、因很多条件而异的特点,否则后果难测。此外,偏方土方之所以未能作为正式药方列入医学著作,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这种药方没有足够的科学依据和证明。而正规药方和药物,无论中药西药,不但在理论上都经过严密的科学论证,而且必须经过足够的临床试验。因此,使用没有经过足够科学论证的偏方和土方应该慎重。

  那么,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相信偏方呢?其原因大概有三:①某些偏方土方对某些疑难病症在某种情况下的确有效果,增加了其神秘性;②偏方简便省钱,操作容易,对经济并不富裕的普通人来说,具有很大诱惑力;③科学的健康知识不普及,有些人尚不具备基本的健康知识,加上有病乱投医的心理,使不少人不惜舍身一试。

  33、使用药物越多,疗效就越好吗?

  盲目地或毫无必要地采用多种药物,是应该极力避免的,也就是说,药物使用越多,疗效不一定越好,有时还适得其反,影响疗效,甚至出现毒副反应。道理很简单,因为肝脏是药物的主要代谢器官,肾脏是药物的主要排泄器官,用药多了就会加重肝、肾负担;而且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有不少药物同时应用,在体内会造成不利影响,甚至导致死亡。

  据统计,当联合使用5种以下的药物时,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4、2%。利尿药(如双氢克尿噻、速尿等)和阿司匹林都能升高血中尿酸,合用后有的病人可引起急性痛风症状。不适当的多种抗生素合用,不仅有可能减弱抗菌作用,也可增强毒性,如链霉素、庆大霉素与卡那霉素等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相互并用,可加重药物对第八对脑神经和肾脏的损害。对氨基水杨酸钠能引起肠吸收障碍,与利福平合用,可使病人血浓度降低。这些例子可以说明一个问题,即那种"多用几种药好处总会多一点"的想法是片面的。为了减少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及药源性疾病,保证用药安全,必须按以下原则用药:①在保证治疗的前提下,联合用药的数量应尽量控制,宜少不宜多;②不要自己随便联合用药;③不要在同一时期内请几个医生诊治,服用几个医生开的药。

  34、什么叫药物的配伍禁忌?

  临床用药常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物配合在一起使用,称为药物配伍。配伍后能达到预期的治疗目的,是合理的配伍。给治疗上带来不便或不良后果的药物配伍,称为配伍禁忌。

  配伍变化的类型主要包括三种:第一,药理性配伍禁忌,两种作用相反的药物同时使用时,使药物的作用减弱或消失,产生明显的拮抗作用;第二,物理性配伍禁忌,包括分离、析出、潮解、液化;第三,化学性配伍禁忌,表现为沉淀、变色、产气等。

  不注意药物的配伍禁忌而随意配合药物使用,极易给临床用药带来诸多不便,如影响药物的调制,增强药物毒性导致病人药物中毒,降低药物效果达不到治疗目的或增加用药成本。

  35、怎样对症选药?

  俗话说得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对症选药至关重要。一般药物说明书中都明确写明该药的主要适应证,不清楚时一定要请教药店或药房的专业人员,不得乱用。

  如阿托品片可用于止痛,但这种止痛指的是由于胃肠痉挛引起的绞痛,这种痉挛性疼痛才适用阿托品片治疗。头痛、牙痛使用阿托品片是无效的。心绞痛要用口含硝酸甘油片或硝酸甘油喷雾剂,这种疼痛不能使用一般止痛药,否则贻误病情,是非常危险的。有些疼痛不宜用强止痛药物,因为强止痛药易掩盖某些疾病的真相而影响诊断,耽误治疗。

  许多人感冒咳嗽就爱用抗菌药物,其实感冒多属病毒引起,一般抗感染药物对病毒是无效的。所以在选择药品时要针对自己的症证选择,不可一知半解盲目用药,否则将会贻误病情。

  36、药物滥用有什么危害?

  药能治病,也能致命,对药物切记不能滥用,下面简单介绍几类常用药物的滥用危害:

  (1)抗生素的滥用:对于一般伤风感冒,有人亦用抗生素治疗,这不仅是一种浪费,而且可引起不良反应,促使细菌产生耐药性,增加合并症,延长病程。小儿的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应用抗生素预防,结果亦往往得不偿失,病程多数因之延长。

  (2)解热镇痛药的滥用:据统计,目前国内解热镇痛药中销售量最大的是解热镇痛片与去痛片。这类药物滥用,会造成药源性疾病,有时还形成对药物的依赖性。

  (3)中药的滥用:人们以为使用中药比西药安全,这实际上是错误的。中药相对地说比西药的毒副作用要小些,但中药中也有剧毒药,如服用不当,一样会引起不良反应。

  (4)维生素的滥用:以维生素A为例,小儿一次用量超过30万单位(约为浓缩鱼肝油6g),成人超过50万单位,就可能引起急性维生素A中毒,症状为头痛、恶心、呕吐等。滥用维生素D,同样也可以引起中毒。若小儿每日服2万单位,连用几周或几个月之后,可导致高钙血症、异位性钙化和纤维性骨炎。

  (5)激素及其他药物的滥用:以雄性激素睾丸酮为补品,但却不知此药如应用过多,效果适得其反,不仅不能促进性功能,反而由于阻止脑垂体前叶促性腺激素的分泌,而使睾丸功能减退,生殖器官萎缩。

  以上几点清楚地说明,滥用药物的后果是极为严重的,必须尽力加以克服。

  37、服药期间饮食要注意什么?

  服药期间,搭配合理的食物,可促进药物的吸收,增加疗效,减少或避免不良反应的发生,若食物搭配不当,则令降低疗效,甚至产生毒副作用。因此,服药期间应注意:

  (1)服驱虫药后,多食瓜果蔬菜等含纤维素较多的食物,可增强肠蠕动,以利虫体随粪便排出。

  (2)服利尿药时,如速尿、双氢克尿噻等,应多吃一些含钾的食物,如香蕉、桔子等。而服用留钾利尿药(安体舒通、氨苯蝶啶)和补钾时,忌食干果、海带等含钾量高的食物。

  (3)服用铁剂(富血铁、硫酸亚铁等),应多食富含维生素C的蔬菜、水果,以增加铁盐的溶解度,有利铁盐吸收。但如果与茶同服,则茶中的鞣酸可与铁离子结合沉淀,阻碍铁离子吸收。

  (4)服异烟肼和抗过敏药物(马来酸氯苯那敏、阿司咪唑)时,忌食奶酪、鱼、猪肉等富含组氨酸的食物,以免组胺在体内堆积而发生中毒。

  (5)服四环素、土霉素、红霉素、甲硝唑、西咪替丁时,忌食牛奶、豆类制品等含钙丰富的食品。

  (6)服用磺胺类药物、硫酸氢钠和红霉素时,忌食醋、酸性水果等酸性食物。因磺胺类药物的酸性尿中易析出结晶而损害肾脏。

  (7)服维生素C时,忌食猪肝。

  (8)服用双香豆素、华法林等抗凝剂时,忌食豌豆和动物的内脏等富含维生素K的食物。

  38、饮茶对药物疗效有哪些影响?

  饮茶是我国人民的一种传统习惯,饮茶的益处很多,饮茶不仅可以提神醒脑,而且可以防病治病。但是茶叶中含有许多化学成分,其中部分可与药物发生相互作用从而使药物的疗效降低或失效甚至发生不良反应。因此服药时宜用温开水,不宜用茶水送服。

  茶叶中的鞣酸能与下列药物:各种酶制剂、金属盐类药物如铁剂、钙剂、铋剂、铝剂等、某些抗生素如四环素类和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等、含生物碱的药物和含苷类药物等结合,生成不溶性沉淀物,而使药效降低。

  茶叶中的咖啡因和茶碱能与下列药物发生作用:镇静、催眠类药物具有中枢兴奋作用,两者在药理作用上相互对抗,致使药效大为减低或反转;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优降宁、利血平、苯乙肼、甲基苄肼、异烟肼等)能抑制人体内各种组织中的去甲肾上腺素等单胺类神经递质破坏受阻,而贮存在神经末梢部位,同服茶水后,咖啡因可刺激神经末梢使去甲肾上腺素大量释放,轻则产生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头痛、头昏、失眠、运动失调、心律失常等症状,重则导致高血压危象和脑出血;茶叶中的茶碱,可以降低阿司匹林的解热镇痛作用。

  39、吸烟对药物疗效有哪些影响?

  吸烟可加速药物的代谢和排泄:①镇静催眠药:如利眠宁、安宁等,吸烟者服后其血药浓度和疗效均降低;②解热镇痛药:如服用去痛片的吸烟者疗效仅为不吸烟者的10%;③平喘药:如茶碱氨茶碱等,吸烟者的清除速度比不吸烟者快3倍,作用减弱;④抗心绞痛药:如心痛定、阿替洛尔等,吸烟者服用后血药浓度较低,且排泄量增加,以致加剧病情;⑤降血糖药:吸烟可减少胰岛素的吸收约30%,通常这类病人使用胰岛素需相应增加剂量约15%~30%,方可达到疗效。此外,吸烟还可使口服降血糖药甲苯磺丁脲、苯乙双胍的疗效降低。

  吸烟对药物吸收的影响:①H2受体阻断药:如雷尼替丁、法莫替丁等用于治疗胃、十二指肠球部溃疡及上消化道出血时,常因吸烟使血管收缩,加之延迟胃部的排空时间,减慢药物的小肠内吸收速度,而延迟溃疡愈合;②维生素C:吸烟影响其吸收,血药浓度较不吸烟者下降约30%。

  此外,吸烟增加雌激素类避孕药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女性吸烟者同时用雌激素类避孕药时易患心脏病,因为这类药物本身有引起血栓性疾病的可能,加之吸烟使体内儿茶酚胺释放增多,增加血小板的黏附性。据报道:这类妇女心肌梗死的发生率和死亡率比同年龄不吸烟者高10倍,35岁以内的年轻人危险性更大。

  40、饮酒对药物疗效有哪些影响?

  酒的主要成分为乙醇,也是药物,它具有强大的生理和药理作用,和其他药物间有多种相互作用,两者同用时常出现很多明显的不良反应和疾病。因此,酒前酒后需慎服药物。饮酒对药物作用的主要影响是:

  (1)酒影响药物的吸收:酒可使维生素B1、维生素B6、烟酸、地高辛等药物的吸收明显减少。

  (2)酒的酶促作用:少量饮酒能诱导肝药酶活性,使苯巴比妥、华法林等药物的代谢速度加快,半衰期缩短,药效降低。

  (3)酒的酶抑作用:大量饮酒对肝药酶有抑制作用,使苯巴比妥、氯丙嗪、安宁和华法林等药物的半衰期延长,体内消除缓慢,血药浓度升高,而产生蓄积中毒。饮酒以后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苯乙肼等可使其作用增强,造成兴奋过度,还会引起血压过高而导致脑出血,甚至死亡。

  (4)酒对药效的影响:酒对交感神经和血管运动中枢有抑制作用,使心肌收缩力减弱、血管扩张,因此,与硝酸甘油、消心痛等抗心绞痛药同用时可使血压显著下降。与胍乙啶、利血平等降压药、速尿等利尿药同用,很容易引起体位性低血压,如果饮酒过量,严重者可出现休克,以胍乙啶为最明显。酒还能增加巴比妥类镇静催眠药,氯丙嗪、安定等精神安定药、扑尔敏、赛庚啶等抗过敏药物的中枢抑制作用,轻则使人昏昏欲睡,重则使血压降低,呼吸抑制而死亡。

  由于酒精在体内代谢有一个过程,为了减少酒对药物作用的影响,应在用药期间禁止饮酒。

  41、药物在体内是怎样发挥作用的?

  药物通过各种给药途径进入体内后,一般都要经过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几个过程发挥作用,最终被排出人体。药物的体内过程直接影响药物到达作用部位的浓度和有效浓度维持的时间,因而与药物的疗效和毒性有密切的关系。

  (1)吸收:也就是药物从用药部位进入血液循环的过程(静脉注射药物直接进入血液循环,没有吸收过程)。药物吸收不好,血中药物浓度就低,就难发挥疗效。

  (2)分布:药物进入血液循环后通过血管壁而进入组织细胞发挥作用的过程叫分布。药物在组织内的分布并不一致,多数药物均以其自身的理化性质及各组织器官的生理环境的不同而表现出差异。要注意少数药物因集中分布在某一器官,如汞、钾、锑在肝脏和肾脏中分布较多,会引起所在器官的损害。

  (3)代谢:大多数药物进入人体后,在发挥治疗作用的同时,通过氧化、还原、分解、结合等方式进行代谢,使其药理作用减弱甚至完全消失。这种转化也称为解毒。药物的解毒作用主要在肝脏进行,当肝功能不良时,有些药物要减量或慎用、禁用,以减轻肝脏负担。

  (4)排泄:药物对人体来说是异物,最终要从机体排出。肾脏是药物排出的主要途径,当肾功能不良、尿少或无尿时,肾脏排泄药物的能力大大减弱,药物吸收量大于排泄量,体内药物浓度就会逐渐蓄积增高。某些药物蓄积会引起蓄积中毒,故有些药物为肾功能不良者慎用或禁用。药物还可通过乳汁排泄,故乳母应注意,以免引起乳儿药物中毒。

  42、怎样合理停药?

  合理停药也是合理用药的组成部分。在一般情况下,药物已达到预期的治疗目的,应及时停药。例如感冒药一般是治疗咳嗽、发热、鼻塞、流涕时所服的药品,一般仅能治标(消除或减轻症状),不能治本(消除病因),最终要靠人的自身抵抗力才能消灭感冒病毒。因此,这一类药物在症状减轻后,便可停止服用了。

  有些药物长期应用,骤然停药后可发生停药反应或停药危象。这时应采取逐渐减量停药或定期间断停药,切忌突然停药。例如长期服用心得安治疗心律失常时,如果突然停药,可出现反跳性高血压、心绞痛加剧或激发心肌梗死,严重者可引起猝死。因此长期服用,停药时必须逐渐减量,减药过程以2周为宜。又如长期大量应用糖皮质激素(如强的松等),突然停用可引起严重危象发生,故必须逐渐减量,若无不良反应出现时再逐渐停药。

  结核病在病灶稳定、硬结或空洞闭合后一段时间内,病灶仍有结核菌残留,此时如果过早停药,结核病常易复发。因此,结核病人病情稳定后,还要继续用药1年,甚至1年半以上。严重感染性疾病,使用抗生素治疗症状控制后,还应继续用药3~5天,以防复发或产生耐药性。

  精神分裂症病人服药治疗,症状控制后,应以原治疗剂量的1/4~1/3持续治疗1~2年。如果疗程不足,极易复发。而治疗癫痫时,应持续至病人完全无发作4~5年后才能停止用药。

  因此,如何合理停药,应根据不同疾病治疗的具体情况,正确地选择停药时机和停药方法。

  43、服药时间有什么讲究?

  科学地掌握服药时间,既能发挥药物的最大疗效,还能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否则,不但延误病人的康复,还增加病人的经济负担。现将常用的药物服用时间介绍如下,以供参考。

  空腹服(清晨):多为滋补类药,如人参、蜂乳等。早晨空腹服以利人体迅速吸收和充分利用。

  饭前服(饭前30~60分钟):多为健胃药、收敛药、止胃痛药、肠道消炎药,如多酶片、乳酶生等。这些药物依其各自的作用特点,饭前服用能达到最佳效果。此外,中成药丸剂,为使其较快通过胃进入肠道,不为食物所阻,亦宜饭前服。

  饭时服:多为消化药,如稀盐酸、胃蛋白酶等,饭时服能及时发挥作用。

  饭后服(饭后15~30分钟):绝大部分药物都在饭后服。尤其是刺激性较强的药物,如阿司匹林、水杨酸钠、消炎痛、硫酸亚铁、黄连素等宜饭后服,以便为胃内食物稀释而减少其对胃黏膜的刺激作用。

  睡前服(指睡前15~30分钟):多为催眠药,如苯巴比妥钠、安定等;泻药,如酚酞、果导等,服后8~12小时见效,故在次日清晨可望排便。

  定时服(间隔一定时间用药):多为一些吸收快、排泄快的抗菌消炎药,如四环素、土霉素、红霉素等。因排泄或破坏较快,为维持有效浓度,需每隔一定时间服用一次。

  必要时服:多为解痉止痛药,如颠茄、阿托品、普鲁本辛等在胃肠痉挛疼痛时服用;感冒发烧时服APC(复方阿司匹林)、阿苯片;头痛时服用去痛片;心绞痛发作时,舌下含化速效硝酸甘油片等等。

  44、慢性病人用药为什么应个体化?

  "用药个体化"这个词愈来愈多地出现在医学教科书和医学科普文章中,祖国医学历来看重辩证施治,同样的病情,用药也应根据年龄、性别、体质等不同而加加减减,故有所谓"古人九方"之说,这种加加减减看似不如西医处方简明扼要,实际上却正是体现了用药个体化之原则,所以,相对而言,中医之辩证施治较少有严重不良反应发生。

  随着生物医学模式的转变,急性传染病愈来愈少,而慢性非传染疾病的危害性却愈来愈突出,许多中老年人患有一种或多种慢性疾病,需要较长时间治疗。面对这种情况,如何合理用药是个不可忽视的大问题。

  要做到合理用药,原则有好几条,例如明确诊断,制定治疗方案,选用疗效可靠、方便安全、价廉易得的药物制剂,注意发挥病人内在的抗病能力,祛邪扶正并举。除此之外,针对病人具体用药,必须十分强调个体化原则。例如绝经后妇女的雌激素替代疗法,可以缓解血管舒缩症状,预防心血管病和保护骨质,从而延长寿命,提高生活质量。然而,在对具体病人进行治疗时,治疗方案个体化则是取得成功的关键,既可减少不良反应,又可降低子宫内膜过度增生和发生子宫内膜癌的危险性。又如高血压病人,病程较长,不同病人或同一病人在不同病程时期,需要药物剂量不同,其治疗量可相差数倍,若应用不当,可能无效或者引起中毒反应,因而要想达到"最好疗效,最少不良反应"之目的,就应针对各个病人给予合理剂量,即实行"剂量个体化"。

  45、服药期间要忌口吗?

  若在服用药物期间,吃了忌食的食物,有的可降低药物的疗效,有的可加重病情,中药如此,不少西药也是如此。忌口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药物方面的,一是疾病方面的。

  (1)一些食物所含的成分对某些中药产生影响,降低药物的疗效,有的互相起对抗作用或是加重药物的毒性。如服人参、党参、何首乌、白术、山药等,不但忌食萝卜,也忌饮茶;服用清内热的中药时,忌食葱、蒜、胡椒、狗肉、鹿肉等热性食物,因为这些食物能助热,于清热不利。相反,服一些温中散寒的药物,则不宜吃生冷食物。

  (2)有些西药也要注意忌口。如服激素类药物,不能同时吃含维生素A较多的动物肝、肾、鸡蛋等,因维生素A能破坏激素,使之失效。服四环素、黄连素、B族维生素、铁剂、地高辛、氯丙嗪、潘生丁、利福平等,都不应当与茶叶一起服用。

  (3)一些疾病,如高热病要忌食葱、蒜、姜、辣椒等辛辣食物。因为这类食物有助火上炎的作用。胃肠道疾病,如肠炎、痢疾等,忌食荤腥、生冷、黏硬食物。水肿病人不能吃盐。哮喘、气管炎、肝炎、过敏性皮炎和疮疖等病人,在服药的同时,不能吃猪头、羊头、鸡头肉,少吃鱼、蟹、虾、韭菜、大蒜等,因为这类东西有些人会产生过敏反应。

  服某些中药时要忌口,但是,并非所有的药物和疾病都需要忌口,一般服西药时不一定要忌口,可遵医嘱。

  46、为什么有些药品使用说明书中,指出用量要"或遵医嘱"?

  拿到一种药品说明书、标签上用法用量项下常有"或遵医嘱"字样,它有两种意思:

  (1)一是标签上标注的是常规剂量和用法,一般病情时,可按常规剂量方法服用,但是,每个人的体质、病情,对药物的敏感性不同,用药的剂量也常不相同,医生可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加大或减少用药的剂量。

  (2)另一个意思是一般药物往往不止一项用途,而每种用途的剂量也不相同。例如,阿司匹林是常用退热药,它又是抗风湿药,又有抗血栓形成的作用,在用于这三种不同疾病时用量是大不相同的。

  因此,在用药时最好还是遵照医生的指导服用,不要自行乱服。

  47、为什么有些药物不能突然停服?

  一些慢性疾病的病人需要长期甚至终身服药,如果在未征得医生同意的情况下突然停药往往会引起"反跳"现象,这是因为长期或反复使用某药之后,机体的正常功能会一定程序上有所改变,适应了在该药物存在下的神经、内分泌、代谢等方面发生的相应变化。擅自突然停药,原来的平衡被打破,从而出现生理功能紊乱,使已被控制的疾病复发甚至加剧。

  可能发生"反跳"的药物很多,如治疗癫痫需长期服用苯妥英钠及苯巴比妥,如果病人突然擅自停药,可诱发严重的癫痫持续状态,需立即急救。长期服用地西泮、巴比妥类等镇静催眠药,突然停服会出现激动不安、震颤、恶心、呕吐,甚至癫痫发作、精神失常。降压药可乐宁、甲基多巴突然停服,会使血中儿茶酚胺浓度升高,出现血压骤升,并伴有剧烈头痛、失眠等,甚至可并发脑溢血。肝炎病人服用联苯双酯,突然停服,病人会产生谷丙转氨酶反跳,应在医生指导下逐步减量。乙醇及乙醇制品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其戒断症状虽比吗啡轻些,但也可出现谵妄、定向障碍和幻觉等。

  要避免和防止"反跳"现象出现,首先必须遵照医嘱用药,不可擅自增、减量或停服。按治疗常规需停服或因毒性反应被迫停服时,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对已经发生"反跳"现象的,轻者不需处理,机体本身会调节和适应,重者应立即送医院进行救治。

  48、漏服药物怎么办?

  漏服药物后,一般应补服,但有些药漏服后不要在下次吃药时加大剂量,以免引起药物中毒。

  解热镇痛药:这类药通常是6小时服1次,每天不超过4次。如果在3小时内想起漏服时,应马上补服,但超过3小时就不必补了,只需注意下次务必按时服药即可。

  止咳药:在3小时内想起漏服时,可以补服,如超过3小时,则应在下次按时服药。

  泻药:超过服药时间2小时后则不要加服,下次按时服药即可。

  降压药:在2小时内漏服可以补服,若超过2小时应立即补服,并适当推迟下次服药时间。

  抗生素类:不按时服抗生素,不但影响药效,还会使细菌产生耐药性。一旦漏服应立即补服,但不可离下次服药时间太近。

  49、服错了药怎么办?

  万一服错了药,应该做到:

  (1)如果错服的是一般药物,如维生素、滋补药、抗生素等,其不良反应小,不必做特殊处理(除非大量服用),但应观察病情变化。

  (2)误服或多服了巴比妥、氯丙嗪、阿托品、颠茄、东莨菪碱等药物易造成中毒。若是服量在正常用量范围内,则只需多饮开水促进其排泄即可,但必须注意观察病情变化。

  (3)如果误服毒、剧药品,不可忙乱,应及时采取措施,其原则是:及时排出,针对解毒,对症治疗:①催吐:病人错服药后当即被发现,首先应尽快将胃内毒物吐出是抢救成功与否的关键。可用手指、汤匙柄或筷子刺激咽后壁(舌根)引起呕吐,从而将误服的毒物吐出。接着再喝下500毫升凉开水(可加入25克食盐),再用上法催吐,然后速将病人送往医院抢救。②洗胃:在催吐的基础上,如病人清醒,可以大量服用茶水,然后刺激舌根部诱发呕吐,洗胃后,最好给病人服点牛奶或生鸡蛋清,以吸附药物,减少吸收和保护胃黏膜。

  进行上述初步处理后,送病人去医院时,要把剩余的毒、剧药品收集起来,同时带上药瓶或药盒,以便医生抢救时参考。

  如果病人已有神志不清,应注意解开病人衣领,清除口腔积物,保持呼吸道畅通。如病人已发生心跳、呼吸停止,应立即持续进行心脏外按压,人工呼吸,并及时送医院抢救。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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